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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新文化1: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1

证券代码:400180 证券简称:R新文化1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2023-115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文化”)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情况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及诉讼进展情况

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统计表。

诉讼进展情况详见附件2:诉讼进展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以及附表有关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判决,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加强与相关方沟通和协商,尽力妥善解决相关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要求及时对相关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附件1和附件2中案件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统计表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诉由涉诉金额 (万元)立案时间/ 送达时间诉讼(仲裁)情况
1北京丰联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1,331.772023/11/2公司近期收到仲裁相关材料,尚未有开庭通知。
2惠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724.632023/11/4公司近期收到诉讼相关材料,诉讼已于2023年11月14日开庭,法院尚未判决。
3杭州悦盛传媒有限公司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81.302023/11/14公司近期收到诉讼相关材料,诉讼将于2023年12月1日开庭。
4杭州思有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136.712023/11/14公司近期收到诉讼相关材料,诉讼将于2023年12月1日开庭。
5上海双创新文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合伙企业纠纷60,000.002023/11/17公司近期收到诉讼相关材料,尚未有开庭通知。
6北京凯驰互动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597.92暂无公司尚未收到立案相关材料。诉讼已于2023年11月17日开庭,法院尚未判决。

附件2:诉讼进展情况统计表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诉由涉诉金额 (万元)立案时间/ 送达时间诉讼(仲裁)情况
1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智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105.802023/2/16诉讼原定于2023年11月23日一审开庭,现延期至2024年01月15日一审开庭。
2成都外宣广告传媒有限公司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达可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421.362023/5/6公司近期收到法院材料,诉讼将于2023年12月1日二审开庭。
3众喜数字媒体(深圳)有限公司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172.832023/8/3 (诉讼1和2) 2023/8/8 (诉讼3)诉讼1涉诉金额为7.47万元,我方已提起反诉:1、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 0304 民初 42944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2、将案件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3、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诉讼2涉诉金额为96.81万元,我方已提起反诉:1、撤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粤 0304 民初 42945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2、将案件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3、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 诉讼3涉诉金额为68.55万元,公司已收到一审判决:1、被告郁金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广告发布费62.86万元及违约金1.34万元;2、被告郁金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保全保险费700元;3、被告新文化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4河南唐御广告有限公司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广告合同纠纷122.582023/8/4公司于2023年10月收到一审判决:1、被告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代理费49.20万
元、违约金68 万元、律师费3.95万元及保全担保费1226元;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后我方提起上诉。 公司近期收到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广州市时闻广告有限公司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315.532023/8/16诉讼原定于2023年11月14日开庭,现延期至2024年1月4日开庭。
6苏州高铁新城传媒文化有限公司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123.502023/11/6诉讼原定于2023年12月6日开庭,因原告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案件受理费,法院裁定按原告撤诉处理。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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