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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森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候选人个人履历,饶静女士未发现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我们同意提名饶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饶静女士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全资子公司广州迪森家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拟通过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业务

经营的影响,相关原材料确与迪森家居主营业务相关,可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目标。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规范业务流程、防范风险。公司对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迪森家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核查,2020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2020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129,820万元。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各项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1,840万元,占2019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7.73%,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1、2017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迪森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为间接控股子公司将乐县积善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20万元(含)。截至2020年6月30日,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40万元。

2、2018年4月19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州迪森家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森家居”)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含)。截至2020年6月30日,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700万元。

3、2018年5月1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迪森(常州)锅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森(常州)锅炉”)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含)。截至2020年6月30日,实际发

生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4、2018年7月2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迪森家居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300万元(含)。截至2020年6月30日,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5、2018年12月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迪森家居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截至2020年6月30日,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6、2018年12月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迪森家居,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0万元(含)。截至2020年6月30日,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7、2018年12月2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迪森家居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800万元(含)。截至2020年6月30日,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6,600万元。

8、2019年11月2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资子公司迪森家居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含)。截至2020年6月30日,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9、2019年11月2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迪森家居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含)。截至2020年6月30日,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10、2020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2020年5月13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迪森家居提供担保额度30,000万元。公司实际为迪森家居提供担保4,0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发生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

11、2020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2020年5月13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迪森(常州)锅炉提供担保额度15,000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额度签署具体担保合同。

12、2020年4月1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2020年5月13日,经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30,000

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额度签署具体担保合同。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德汉、高新会、张俊生

2020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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