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对外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概述
为发挥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壕环境”、“公司”或“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分配了额度。2021年预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2021年2月20日至审议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
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1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二、2021年第三季度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节能环保服务业务(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指引的规定,在每季度结束后五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汇总披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在2021年第三季度发生的对外担保新增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 | 公司对被担保人持股比例 | 担保人名称 | 担保审批额度(万元) | 担保金额(万元) | 2021年第三季度担保发生额(万元) | 担保余额(万元) | 剩余可用审批额度(万元) | 担保起始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权人 | 贷款期限 | 担保方式 | 担保期 |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 | 被担保人其他股东是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
兴县华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公司 | 20,000 | 4,000 | 4,000 | 4,000 | 11,000 | 2021/7/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1年 | 连带责任保证注1 | 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 否 | 不适用 |
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86.11% | 公司 | 50,000 | 5,000 | 2,000 | 2,000 | 26,000 | 2021/7/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1年 | 连带责任保证注2 | 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 否 | 否 |
注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作涛先生为该笔融资业务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注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作涛先生为该笔融资业务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9,126.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7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51.1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5%。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