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环境 公告编号:2021-069债券代码:123092 债券简称:天壕转债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对外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概述
为发挥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壕环境”、“公司”或“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分配了额度。2021年预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2021年2月20日至审议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
公司于2021年2月1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1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二、2021年第二季度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从事节能环保服务业务(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指引的规定,在每季度结束后五个交易日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汇总披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在2021年第二季度发生的对外担保新增情况如下:
被担保人 | 公司对被担保人持股比例 | 担保人名称 | 担保审批额度(万元) | 担保金额(万元) | 2021年第二季度担保发生额(万元) | 担保余额(万元) | 剩余可用审批额度(万元) | 担保起始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权人 | 贷款期限 | 担保方式 | 担保期 |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 | 被担保人其他股东是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
兴县华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公司 | 20,000 | 2,000 | 2,000 | 2,000 | 15,000 | 2021/4/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分行 | 1年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不适用 |
公司 | 3,000 | 3,000 | 3,000 | 2021/4/1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1年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不适用 |
被担保人 | 公司对被担保人持股比例 | 担保人名称 | 担保审批额度(万元) | 担保金额(万元) | 2021年第二季度担保发生额(万元) | 担保余额(万元) | 剩余可用审批额度(万元) | 担保起始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权人 | 贷款期限 | 担保方式 | 担保期 |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 | 被担保人其他股东是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
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86.11% | 公司 | 50,000 | 9,000 | 4,000 | 4,000 | 31,000 | 2021/5/27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1年 | 连带责任保证注1 |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公司 | 4,000 | 2,500 | 2,500 | 2021/4/1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1年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否 |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 | 6,000 | 3,500 | 3,500 | 2021/6/29 | 晋商银行股份 | 1年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否 |
被担保人 | 公司对被担保人持股比例 | 担保人名称 | 担保审批额度(万元) | 担保金额(万元) | 2021年第二季度担保发生额(万元) | 担保余额(万元) | 剩余可用审批额度(万元) | 担保起始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权人 | 贷款期限 | 担保方式 | 担保期 |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 | 被担保人其他股东是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
西华盛新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公司太原千峰北路支行 | 注2 | ||||||||||||
山西华盛新能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公司 | 20,000 | 3,000 | 1,500 | 1,500 | 17,000 | 2021/4/14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 1年 | 连带责任保证 | 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 否 | 不适用 |
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限 | 100.00%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膜技术 | 10,000 | 1,000 | 944 | 944 | 7,768.12 | 2021/4/22 | 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 | 2年 | 连带责任保证注3 | 公司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代偿担保债务(含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债务)之日后三年。 | 否 | 不适用 |
被担保人 | 公司对被担保人持股比例 | 担保人名称 | 担保审批额度(万元) | 担保金额(万元) | 2021年第二季度担保发生额(万元) | 担保余额(万元) | 剩余可用审批额度(万元) | 担保起始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权人 | 贷款期限 | 担保方式 | 担保期 |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 | 被担保人其他股东是否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 |
公司 | 有限公司 | 担保有限公司 |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膜技术有限公司 | 800 | 800 | 800 | 2021/6/24 | 北京海淀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年 | 连带责任保证注4 | 公司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代偿担保债务(含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债务)之日后三年。 | 否 | 不适用 | ||||
北京赛诺膜技术有限公司 | 431.88 | 431.88 | 431.88 | 2021/6/11 | 河北省新合作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连带责任保证 | 履约保函保证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不适用 |
注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作涛先生为该笔融资业务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注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作涛先生为该笔融资业务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配偶承诺以夫妻共同财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注3: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作涛先生为该笔融资业务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同时以其一项自有专利(专利名称:一种浓盐水蒸发液体零排放的工业方法,专利号:ZL201310205628.0)为该笔融资业务作质押担保。注4: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作涛先生为该笔融资业务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同时以其一项自有专利(专利名称:一种照明电源调压控制系统,专利号:ZL201921979463.1)为该笔融资业务作质押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9,749.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778.8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