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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壕环境: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5

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环境 公告编号:2021-066债券代码:123092 债券简称:天壕转债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1、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派方案如下:以母公司当前股本总数880,200,85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380,934股)的股本总额858,819,9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164,659.03元(含税),占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00%。公司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6月30日进入转股期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1年7月2日)期间共计转股979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因转股由880,200,859股增至880,201,838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未发生变化。

3、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0,201,83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380,934股)的股本总额858,820,9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29999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164,585.87元(含税,因调整后每10股派发金额仅可保留6位小数,故现金红利实际派发总额比原预案的11,164,659.03元少73.16元)。

4、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880,201,838股,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01268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元(含税)(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126841元/股=11,164,585.87元÷880,201,838股)。综上,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26841元/股。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母公司当前股本总数880,200,859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380,934股)的股本总额858,819,9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164,659.03元(含税),占2020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00%。

2、权益分派期间,公司已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7月2日起暂停转股,详见《关于天壕转债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2021-065)。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6月30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日(2021年7月2日)期间共计转股979股,因此公司总股本因转股由880,200,859股增至880,201,838股。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0,201,83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380,934股)的股本总额858,820,9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29999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0,201,838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后(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380,934股)的股本总额858,820,9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29999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169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3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861天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83陈作涛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7月2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总股本880,201,838股,折算每股现金红利为0.0126841元(含税)(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0126841元/股=11,164,585.87元÷880,201,838股)。综上,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26841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天壕转债,债券代码:123092)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5.20元/股调整为5.1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12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天壕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中心写字楼B座906

咨询联系人:边娜

咨询电话:010-62211992

咨询传真:010-6221399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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