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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壕环境: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8

证券代码:300332 证券简称:天壕环境 公告编号:2021-060债券代码:123092 债券简称:天壕转债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27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陈作涛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的《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董事温雷筠先生和董事汪芳敏女士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战略规划的实现,实现股东权益价值最大化,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温雷筠先生和董事汪芳敏女士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做出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备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应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应由公司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五)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董事温雷筠先生和董事汪芳敏女士系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7月13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期刊登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3)。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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