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27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敬如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因此,监事会同意实施该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将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3至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