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所持3,529,000股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对应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函告,并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其所持有的3,529,000股公司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解除冻结执行人 |
陈林森 | 是 | 3,529,000 | 7.02% | 1.56% | 2019年8月12日 | 2021年3月4日 |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林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237,9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22%;通过东吴证券-招商银行-东吴苏大维格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6,9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584,9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82%。本次司法冻结解除后,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根据《告知函》,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与自然人沈某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案已经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陈林森已根据终审判决书要求履行完毕相应义务,所涉股份权利纠纷就此完结。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