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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5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二〇二一年一月

1-1-1

发行人声明

1、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要求编制。

3、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5、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募集说明书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

1-1-2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概要

1、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2、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7,814,65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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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8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55,000.0035,000.00
2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55,671.6135,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120,671.6180,00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5、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三、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公司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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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四、本次发行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履行批准的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还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全部申报和批准程序。

五、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第五节 发行人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发行人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

自2020年1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逐渐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呈现出传播速度快、蔓延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特点,本次疫情对全球经济和物流等均造成了较大冲击。公司产品下游应用行业涉及公共基础建设、公共防伪安全、烟酒包装、化妆品包装、消费电子设备、机动车等多个领域,能够有效分散疫情对市场需求的冲击。但公司部分进口原材料和出口产品,因国际物流受疫情影响较大,存在不能顺利进出口的风险;若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短期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影响国内外经济形势,导致市场需求下降,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以上情形可能会导致公司出现营业利润同比下降超过50%甚至亏损的情形,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该风险因素。

(二)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9,261.99万元、6,508.31万元、11,94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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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和3,468.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124.43万元、6,097.59万元、10,088.76万元和3,377.10万元。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下滑,主要系公司为进一步增强竞争能力,在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亦在南通、盐城、常州等地区使用新的生产及经营场所,多地区的经营模式使得公司的销售费用、管理及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等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除此以外,新冠疫情亦对公司的外销产生冲击,当年度公司的外销有所下降。

目前公司运营场所搬迁基本完成,搬迁相关的期间费用将逐步减少,并且随着新运营场所的逐步投产,公司销售规模会有所提升,能够有效覆盖新增的折旧、财务费用等,不利影响将逐步收窄。此外,公司亦加大国内反光材料及消费电子新材料的销售力度,以通过增强内销的举措弥补外销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发行人发布的2020年业绩预告,全年因期间费用上升、外贸业务受阻等原因共同导致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较上年同期下降40%—60%。

(三)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按计划投入“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效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给公司带来全新的发展机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是基于当前的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状况、市场需求、投资环境、公司技术能力等作出的。如果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对于“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如果下游行业对产品的性能要求提升且公司未能顺利实现技术工艺升级,或生产良率未能达到设计目标,本项目存在实施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的风险。

“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生产的产品作为液晶显示模组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消费电子产品等下游应用领域实现销售。未来若因宏观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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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原因消费电子产品市场陷入停滞或下滑,或液晶显示技术被其他自发光显示技术替代,光学级板材的市场空间可能会随之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导致本项目无法顺利实现产能消化。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95,958.54万元,每年新增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费用约6,973.04万元。若投产后市场环境变化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甚至出现新增固定成本较高导致募投项目亏损的风险。

(四)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在加强内生式增长的同时,亦通过外延并购的发展方式积极拓展业务市场。2016年,公司完成对华日升100%股权的收购,在合并报表中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42,158.3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4.8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上述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被收购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则公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的资产情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出现营业利润同比下降超过50%甚至亏损的情形,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该风险因素。

(五)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依托技术优势持续推出各类新型微纳光学产品,不断开发新的应用领域,服务的行业范围不断拓展,下游市场规模也持续扩大。但公司所处微纳光学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伴随着相关技术的成熟和溢出,吸引了大量企业参与到该行业中,当前国内已经发展出多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使得行业内的竞争不断加剧。如公司不能紧跟技术潮流并不断创新、加快新技术的研发速度、增强微纳光学产品制造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则有可能被其他竞争对手超越,从而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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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研发技术人才竞争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系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在分析市场需求变化的基础上,不断投入开发新应用和新产品,由此对各类研发、技术人才的要求较高。虽然公司一直注重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制定了较为合理的员工薪酬方案,建立了公正、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对管理人员实现目标管理,提高科技人才尤其是技术骨干的薪酬、福利待遇水平,研发人员的利益直接与年度技术创新目标挂钩,但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发行人产品开发、工艺设计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对于高素质技术人才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因此,公司如果出现研发、技术人才流失情况,将会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造成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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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概要 ...... 2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 ...... 3

三、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 3

四、本次发行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履行批准的程序 ...... 4

五、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第五节 发行人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 4目 录 ...... 8

释 义 ...... 10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发行人概况 ...... 13

二、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14

三、发行人业务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7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23

五、业务发展安排和战略 ...... 36

六、财务性投资分析 ...... 41

七、行政处罚情况 ...... 45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48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48

二、发行对象及与公司的关系 ...... 51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 52

四、募集资金投向 ...... 54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55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55

七、本次发行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履行批准的程序 ...... 55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57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 57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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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影响的调查 . 82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84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 8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85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8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86

第五节 发行人风险因素 ...... 87

一、关于发行人风险因素的调查 ...... 87

二、发行人或有风险调查 ...... 92

三、实际控制人诉讼情况 ...... 92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9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9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96

三、保荐机构声明 ...... 97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 98

五、律师声明 ...... 99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00

七、董事会声明 ...... 101

1-1-10

释 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苏大维格、发行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募集说明书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募集说明书
本次发行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维旺科技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日升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迈塔光电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盐城维格苏大维格(盐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维业达科技维业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系维业达触控的全资子公司
盐城维旺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系维旺科技的全资子公司
建金投资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系华日升原股东
华日升投资常州华日升投资有限公司,系华日升原股东
近三年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
保荐机构、东吴证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立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细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公司章程》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专业名词
微纳光学利用微米乃至纳米尺度下的微纳结构光学特性,设计制造新型的光学器件、系统和装置
微纳结构特征尺寸在微纳米量级的三维形貌,1微米=10^(-6)米,1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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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米
激光直写直接在感光材料表面通过单光束扫描形成微结构图形
光栅光栅是表面具有密集等宽等距线条的光学元件,通过有规律的结构,使入射光的振幅或相位受到周期性空间调制,是重要的分光器件
原版原版是利用光刻生产的激光原版和利用电铸手段将微纳结构激光原版进行金属化处理制作形成的金属版
LED发光二极管,可以直接把电转化为光,具有照明用途
背光模组背光模组是液晶显示器的关键零组件之一,由于液晶面板本身不发光,背光模组的功能即在于供应充足的亮度与分布均匀的光源,使液晶显示器能正常显示影像
导光板导光膜是用于电子产品背光的新型导光器件,薄膜表面具有精密光学网点或微棱镜结构,能有效地将全反射进入薄膜的光线折射出薄膜表面
扩散板背光模组的关键光学材料之一,主要作用是实现发光均匀化
镭射纸包括镭射转移纸和镭射复合纸两大类。指将镭射膜上的全息图像通过复合或转移的方式转移到纸张上,形成的镭射包装材料,其中镭射复合纸含有塑料薄膜成分,而镭射转移纸不含塑料薄膜成分,可降解,因而环保性能良好
镭射膜包括镭射转移膜和镭射复合膜两大类。指含有激光全息图像的塑料薄膜,可以通过与基材(纸张)结合,制成激光全息防伪包装材料,然后在包装材料上进行印刷,能够在印刷品表面形成绚丽多彩的激光全息图像和立体图案,是一种兼具美观和防伪功能的包装材料
镭射包装材料指含有激光全息图像的防伪包装材料,在包装材料上进行印刷,能够在印刷品表面形成绚丽多彩的激光全息图像和立体图案,是一种兼具美观和防伪功能的包装材料
定制化产品根据客户产品特点或特定的需要,由双方共同参与设计研发,专门制作原版并批量化生产的微纳光学产品,该类产品的特殊性和专一性可使最终应用产品外观新颖、仿制难度大
烟标卷烟的外包装印刷品,有条盒和小盒之分
酒标酒制品的外包装、商标等具有标识性的包装物的总称
反光材料反光材料,也称为回归反射材料或逆反射材料,其原理是在相应的材料表面上植入一种高折射率的玻璃微珠或微棱镜结构,将光线按原路反射回光源处,从而形成回归反射现象。在灯光照射下,反光材料具有比其他非反光材料醒目百倍的视觉效果。通常定义为反光膜及反光布的统称
玻璃微珠一种新型的硅酸盐材料,呈正球形,当球体折射率处于1.90-2.20时具有较好的回归反射性
微棱镜型反光材料一种尺寸精细、对入射光具有逆反射作用的多面体棱镜反射材料
PET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为高聚合物,由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发生脱水缩合反应而来。PET具有优良的特性(耐热性、耐化学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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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强韧性、电绝缘性、安全性等),价格便宜,广泛用做纤维、薄膜、工程塑料、聚酯瓶等。PET薄膜具有良好的防潮性、阻气性、耐热耐寒性、保香性,加之其强度较高,尺寸的稳定性较好、印刷适性较好而且符合环保要求,是目前应用最广、用量最多的一种材料
PMMA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相应的塑料统称聚丙烯酸类塑料,是一种开发较早的重要可塑性高分子材料,具有较好的透明性、化学稳定性。

注:本募集说明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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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VG Tech Group Co.,Ltd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北钟南街478号;

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68号;苏州工业园区双泾街59号三号厂房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68号法定代表人:陈林森成立日期:2001年10月25日股本总额:22,604.8841万股股票代码:300331股票简称:苏大维格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日期:2012年6月28日电话:0512-62868882-881传真:0512-62589155互联网网址:www.svgoptronics.com电子信箱:zqb@svgoptronics.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325123786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数码光学技术产品的研发、制造、生产激光全息制品、激光立体照排系统、激光包装材料生产线、包装材料、防伪技术产品、自动化控制、光学元器件、光学仪器、提供相关技术、软件的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包装印刷制品,商标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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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微纳结构产品制造和技术服务及反光材料。

(二)最新股权结构和前十名股东

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股份数量(万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062.5826.82%
高管锁定股5,541.9424.52%
首发后限售股520.642.3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6,542.3173.18%
股份总数22,604.88100.00%

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其中:限售股(万股)
1陈林森5,023.8022.22%3,767.85
2虞樟星2,127.209.41%1,595.40
3江苏苏大投资有限公司1,060.594.69%-
4东吴证券-招商银行-东吴苏大维格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59.322.47%-
5常州市建金投资有限公司400.031.77%380.96
6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355.431.57%-
7上海集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集元烨熠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4.521.35%-
8深圳正圆投资有限公司-正圆壹号私募投资基金282.401.25%-
9朱志坚238.261.05%178.69
10上海集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集元烨熠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17.530.96%-
合计10,569.0846.76%5,922.91

二、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陈林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237,990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2.22%;通过东吴证券-招商银行-东吴苏大维格1号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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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6,917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0.6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584,907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22.82%,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陈林森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86年至2001年历任苏州大学激光研究室副主任,苏州大学信息光学工程研究所副所长、所长,2001年至2008年任苏州苏大维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苏州苏大维格数码光学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江苏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苏州市主委、苏州市政协副主席,中国光学学会全息与光信息处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全国纳米标准化委员会委员、国家863计划微纳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首席专家、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持有子实光电98%的股权,子实光电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陈林森持有海莱克诺51.00%的股权,海莱克诺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陈林森先生的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设立时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苏州工业园区子实光电技术企业(有限合伙)2016年12月30日5,000万元98.00%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制品研发;企业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工业园区海莱克诺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16年12月30日100万元51.00%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产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子实光电和海莱克诺2020年1-9月的财务报表,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林森所控制的子实光电和海莱克诺未取得相关营业收入、未实际经营,与发行人不存在相同或相似业务。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微纳光学主力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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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显示光学材料的扩产、延伸产业链以及提高公司的产业化研发实力。该板块业务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报告期内的业务范围均不重合。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为避免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已在公司首发上市时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下:

“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不从事与发行人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并保证将来亦不在发行人以外的公司、企业增加投资,从事与发行人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若本人及相关公司、企业与发行人产品或业务出现相竞争的情况,则本人及相关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发行人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募投项目的实施不会新增发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同业竞争。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陈林森所控制的苏州工业园区子实光电技术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工业园区海莱克诺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与发行人不构成同业竞争,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

(三)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票的质押、冻结和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将其持有的发行人2,158.00万股股份用于质押,质押的股份占其直接持股数的42.96%,股份质押不会对发行人控制权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因股权纠纷被司法冻结352.90万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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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质押和冻结情形外,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持有的发行人股票无其他质押、冻结和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

三、发行人业务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微纳光学产品制造和技术服务商,主要从事微纳光学产品的设计、开发与制造,关键制造设备的研制和相关技术研发服务。发行人所处行业归属于微纳光学制造业。公司从微纳光学关键制造设备起步,通过内部自主研发、外部并购等途径,建立了覆盖微纳光学主要应用领域的研发、制造体系。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概述

1、微纳光学制造业

微纳光学是指研究微米乃至纳米尺度下的光学现象的学科,随着光学系统体积的不断缩小,光学特性也会发生改变,当特征尺寸达到微纳米量级,就会出现许多宏观条件下所没有的特性。利用微纳光学技术设计的各种微纳结构,不仅可以直接制备特殊的光学材料,还能与其他材料相结合生产各类新材料。

微纳光学制造业是利用微纳光学技术生产带有微纳结构的新材料。利用微纳结构的数字化编码能力和光学控制能力,在公共安全防伪、新型印刷材料、反光材料和消费电子产品新材料等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设计微纳结构是整个生产流程的基础,决定了微纳产品的光学性能和加工难度,而且设计新型结构的速度亦对客户响应速度有着重要影响,因此微纳光学企业是否具备自主、快速设计能力是重要的竞争力之一。制作原版是关键的工艺环节,使用的光刻技术含量较高,是光学、电子技术、材料物理、化学、机械与自动化控制等多学科的交叉,是目前整个产业链的瓶颈技术。大批量生产是实现微纳产品产业化的前提条件,而微小的微纳结构决定了纳米压印技术必须具有极高的精度,因此高效精准的卷对卷或模压技术成为了从业企业的重要技术门槛。

微纳结构设计和原版制作是本行业的核心价值,研发相关技术需要较强的人力和资金支持。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经掌握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微纳结构设计理论和光刻技术,并掌握了全套快速纳米压印技术,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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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特点

(1)行业的技术密集型特点

微纳光学制造行业的核心就是微纳结构设计理论和原版制造技术。只有掌握了微纳结构设计理论,企业才能实现定制化生产,从而不断推出新的应用技术和产品,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微纳结构设计和原版制作是微纳光学技术实现产业化的关键环节,优秀的设计必须辅以制造原版才能应用于规模化生产,而且原版的质量直接决定批量生产的产品质量。

微纳结构设计理论和原版制造技术都是综合性学科,涉及的底层智能制造技术包括微纳理论、光刻技术、模具制造、材料技术、纳米压印、微纳填充和微纳增材等。由于上述原因,本行业具有技术密集的特点。技术密集的特点决定了本行业的从业企业必须建立起一个稳定的研发团队才有可能持续的开发出新技术,保持公司的技术先进性。

(2)行业的研发推动型特点

本行业的发展依靠研发推动。与其他高技术行业一样,微纳光学制造技术更新速度快,现有技术很快被新技术新产品所取代。例如,模压全息图片制作技术刚出现时只有少数人掌握,于是用作防伪标识;但是该技术传入国内以后,引进了大量的生产线,随着时间的推移,激光全息图像技术迅速扩散,已经逐渐失去了防伪功能。行业内的竞争也集中在技术研发能力方面,加强研发能力,不断提升技术含量,创造新产品开拓新领域是推动本行业发展的基础动力。

研发推动一方面表现为新产品的开发,另一方面表现为新领域的拓展。行业内领先企业依靠研发实现新产品的产业化,推动进入新的应用领域,创造新增长点,实现跨越式发展。

(3)行业的客户稳定性特点

本行业的技术门槛较高,而且部分产品专为客户研发设计,具有很强的定制性,针对性很强。如果开发成功,微纳制造企业就会成为该类新产品的指定供应商,客户稳定性较强。在公共安全防伪领域,客户具有长期稳定性。各类证件更换新版的周期较长,每年到期换证和新发证的数量保持稳定增长;消费电子新材料领域,下游客户主要是消费电子企业,有着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从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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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下游定制开发新品,并在产品生命周期内保持稳定。因此本行业有典型的客户稳定性特点。

(4)资金需求量大

资金需求旺盛是本行业的重要特点之一,需求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首先,因为行业“技术为王”的特点,企业都需要将大量资金投入研发,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和独占性;其次,由于行业内技术更新换代较快,为了保持生产设备的先进,企业需要保持在固定资产方面的持续高额投入;第三,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企业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也不断增大。受上述因素影响,本行业资金需求量大,如企业拥有可靠的融资渠道,将在竞争中占据优势。

3、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与上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影响

发行人的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是膜材、纸、胶剂等。上游原材料均属于常规原材料,通用性较强,国内生产厂商众多,原材料来源稳定,能够充分满足本行业的生产需求。上游行业的发展对于本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原材料价格方面,全球石油、纸浆的价格变动和供求关系变化影响膜材、纸等原材料的进货价格,进而影响本行业的制造成本。

(2)与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及影响

微纳光学制造不同的应用领域有不同的下游行业。下游行业对公司所在行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需求方面。

在公共安全和新型印材领域,本行业运用先进的微纳光学技术开发防伪材料,增大伪造技术难度,降低公众识别难度,增加制假者的仿制难度和造假成本;定制化的新型印刷材料在提供精美外观的同时,还能将各类复杂图案和光变色信息印制在包装印材中,增强了产品的防伪性能。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尤其是消费品生产企业,日益重视商品的包装设计,希望通过包装吸引顾客,激发顾客的购买欲望。因此定制新型印刷材料日益受到各类中高端消费品生产企业青睐,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应用领域已从烟酒产品扩展到日用品、化妆品等领域。在反光材料领域,道路建设及机动车对反光膜和车牌膜等产品的需求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市场需求。在消费电子新材料领域,基础材料国内制造规模迅速扩大,下游应用领域不断扩展,将直接带动微纳光学制造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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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业进入壁垒

(1)技术壁垒

微纳光学制造行业定制化的特点要求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公司的技术能力直接决定着企业是否能够开发出新产品满足客户需求,赢得市场订单,故微纳光学制造行业有较高的技术门槛。应用于公共安全的防伪技术首先需要具有高度防伪能力,其次要能够快速被人眼识别,最后产品规模化生产后,成本要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技术指标要求高、产品成本约束严使得相关防伪技术的开发具有很高的难度。在公共安全防伪领域,微纳光学制造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

新型印刷材料的主要功能是美观和防伪。定制的高端印刷材料,必须根据客户的需求,提出各类解决方案,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设计并经过数次打样和修改,并且做到难以仿制。因此,能否为下游客户提供美观、防伪、低成本的解决方案并且快速投入生产是进入本行业的技术研发门槛,企业必需有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作为支撑,持续不断技术创新。

消费电子新材料不仅需要应用先进的微纳光学制造技术,而且需要按照客户产品的特点研发特定参数的导光板、触控产品等。下游平板显示和触控制造商对关键原材料的选用过程相当慎重,对材料的品质要求极为严格,客观上形成了很高的技术门槛。

此外,新技术的研发需要专业的人才队伍,而微纳结构光学产品涉及的技术领域广泛,是多门学科紧密结合的产物,研发人才的培养难度较大。要为下游企业提供可靠实用的产品,必须拥有一批既精通光学理论、物理、化学、机械、计算机、自动化控制技术,又熟悉下游行业市场情况的人才。企业还需要一批能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进行定制化工业设计的设计人才。这不仅要求从业人员有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还需要拥有长时间的经验积累和技术储备,一般的公司很难同时拥有这类多元化复合型人才,所以本行业研发门槛较高。

(2)客户关系门槛

本行业的产品属于中间产品,产品具有定制化特点,仿制难度大,无论从技术角度出发,还是从产品性能稳定出发,客户对于供应商的选择都是相当慎重的。为了保密,公共安全防伪产品通常只有一家供应商,因此下游客户一旦选定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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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一般不会轻易更换。新型印刷产品需要给顾客留下深刻印象且容易识别,品牌商品的包装往往具有稳定性,通常在几年的时期内保持不变。反光材料大量被应用在安全防护领域,只有通过相关强制性检测、认证以及专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方可在指定市场内进行销售。消费电子新材料下游客户对供应商存在较为严苛的导入机制,从而对行业的新入者构成了门槛。

(3)资金门槛

因为行业技术密集和技术推动的特点,微纳光学制造行业的企业都需要将大量资金投入研发,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和独占性;并且为了保持生产设备与技术相匹配,企业需要保持在固定资产方面的持续高额投入;由于业内企业产品应用领域较多、涉及的客户要求差异大,从而使得产品备货压力较大,进一步增加了对资金的需求。因此,投资本行业的厂商必须具备强大的资金实力,行业存在较高的资金壁垒。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行业发展空间较大

微纳光学制造技术是微纳结构的超精密极端加工技术,是先进制造技术的重要分支。目前,微纳光学技术已成熟的应用于众多领域,近年来,上述领域的产业规模、产业结构、技术水平都大幅提升,有力的拉动了本行业的发展。在下游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微纳光学制造行业的市场规模将会迅速扩大,未来将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2)国家政策支持

微纳光学制造技术作为一项基础性、应用广泛的高新技术,为了强化科技引领产业发展的先导作用,提高国家高技术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家出台的多项产业政策都将微纳光学制造的下游应用领域列为重点支持对象,《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等政策都涉及微纳光学及其下游应用领域,政策支持有利于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3)持续创新创造的新市场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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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同行业间融合发展趋势越来越明显。微纳光学智能制造综合运用了光学理论、物理、化学、机械、计算机、材料、自动化控制技术等多学科知识,其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以公司下游应用扩展历程为例,从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证照,到绿色环保的新型烟标、酒标和日用化学品包装印刷材料,到涉及交通安全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车牌、车身反光识别等反光材料,到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的导光板/膜等光学材料和防爆膜等特种装饰材料,再到实现人机交互、能够运用于互联网+的触控产品。行业内企业综合了各学科的理论知识、前沿科技储备,不同知识的融合不断催生了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为本行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新空间。

2、不利因素

近年来本行业国内企业在应用领域开拓、新产品设计、技术研发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与国际巨头相比,国内微纳光学智能制造行业在发展时间、技术储备、开发投入等方面均处于相对劣势。受后发劣势的影响,国内产业化的配套不够完善,国内微纳光学制造企业在应用领域拓展、产品市场培育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

(三)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微纳光学制造的核心是光刻技术,而体现行业内企业技术水平高低的关键是光刻设备的研发与制造能力。激光直写光刻技术系利用光子束实现对光敏感材料的3D纳米结构加工,需要对3D纳米光场的生成机理和纳米尺度下光与物质相互作用过程进行控制,关键技术是建立位相调控与3D纳米光场参量之间的对应关系、3D纳米光场的数字化表达方法与控制方式以及将光化学反应和光物理过程控制在纳米尺度。近年来,行业内一直以研制大幅面高精度直写系统为目标,重点研究米级幅面的直写光刻系统的机械结构和整体结构设计、低像差的空间位相调制的光学系统、百Tb级数据处理和传输技术、ppm级图形精度调控的系统控制等,以支撑其他方向的研究。

从下游应用领域创新角度来看,微纳制造的技术水平决定了基础功能材料的创新高度,业内企业不断针对应用领域,研究微纳结构的数据格式定义和软件算法,建立新的反演算系统方法、灰度光场、反演位相器件结构,研究3D纳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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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精确数字化表达方法与系统,旨在为图案化3D纳米结构的高精度制备提供技术方案和工艺基础。目前,微纳智能制造技术已应用于显示照明、LED/OLED、触控传感、纳米印刷、3D显示的功能材料,行业内企业需要解决柔性大面积材料的高速率制造、光场调控机理和纳米制造等问题,此外,如何降低消费电子新材料的制造成本亦是业内企业需要攻克的难题。微纳光学产品正在向着超薄、高光效和智能化方向发展,因此,行业内高端智能制造企业已达到高效加工复杂功能结构的水准;此外,微纳光学技术系支持信息通讯、新能源、新材料及军事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因此,业内始终围绕柔性微纳智能制造技术展开攻关,实现前所未有的先进功能。

(四)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微纳光学产品目前主要应用在公共安全防伪、新型印材、反光材料、消费电子新材料领域。烟酒行业新型印材、消费电子行业的特性是直接面向消费者,从而不可避免地受宏观经济景气程度影响而呈现出一定的周期性,公司其他产品需求的周期性不明显。

微纳光学制造行业和产品蕴含了较高的前沿技术,受各区域产业配套和经济发达程度不同的影响,主要客户集中在华东、华南等地区。从微纳光学产品的最终应用来看,公共安全防伪产品,烟、酒、日化等大众消费品,消费类电子产品都有较高的广域分布特征。

微纳光学产品季节性特征受到下游应用行业的影响。在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中,新型印材、消费电子新材料领域具有一定的季节性特征,通常节庆假日是烟酒类产品和消费电子产品的消费旺季,国庆、中秋等传统节日集中在下半年,为春节消费准备的产品生产也集中在下半年。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微纳光学产品制造和技术服务商,主要从事微纳光学产品的设计、开发与制造,关键制造设备的研制和相关技术研发服务。公司从微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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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关键制造设备起步,通过内部自主研发、外部并购等途径,建立了覆盖微纳光学主要应用领域的研发、制造体系。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坚持深耕微纳光学领域,以解决底层核心技术为突破口,持续技术迭代,相继开发了多个系列的光刻机、压印设备,构建了完备的微纳光学高端设备集群,能够满足下游各类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微纳光学产品的批量化生产。立足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底层技术,公司在技术不断进步的支撑下,采取发散式的应用技术研发模式,紧密贴近下游市场需求变化,陆续推出了公共安全材料、新型印刷材料、导光材料、中大尺寸电容触控模组和特种装饰膜等产品,同时正在研发适用于AR显示的光波导镜片等新一代应用技术及产品。虽然上述产品应用领域差异较大,但其技术同源、工艺相似,应用技术研发的难度相对较小。发散式应用研发有效分散了单一行业依赖的风险,更为公司打开了业务规模的天花板,增强了业务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在不断加强自身研发和制造能力的同时,公司也通过收购华日升外延式发展,不仅加强了在反光材料领域的技术实力,还增强了在公共安全、道路交通领域的销售力量,为UV系列反光材料的推广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通过多年发展,公司逐步建立了以微纳光学智能制造技术为基础,高端设备制造为载体,公共安全和新型印材事业群、反光材料事业群和消费电子新材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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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群三大产品事业群齐头并进的业务格局。高端智能装备事业群专注于高端微纳装备光刻机、微纳产品智能装备的研发和生产,产品主要供其他三大产品事业群使用,是公司微纳光学智能制造各项技术的载体;三大产品事业群则面向市场进行产品开发和推广,是公司盈利的主要动力。公司通过建立事业群的管理模式,在明确业务发展方向的同时,强化了技术优势,加强了内部协同合作,未来公司还将持续加大微透屏下指纹、AMOLED精密金属掩模FMM、AR眼镜光波导镜片、全息光场3D显示等项目的研发投入,进一步挖掘微纳光学智能制造的应用领域,加快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和盈利能力。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加强和完善微纳光学相关技术的研发和产品的制造能力。2012年上市以来,公司在更新完善证照安全以及新型印刷技术的同时,通过持续的投入,一方面通过收购华日升,导入反光材料事业群,利用其成熟的市场渠道,加快微纳光学产品的市场开发速度;另一方面不断将微纳光学的前沿技术产业化,形成了特种装饰膜、导光膜/板和触控模组等多类新产品,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新亮点。

公司的主要产品与事业群相对应,可分为四大类,具体情况如下:

事业群产品类别产品类型用途
高端智能装备微纳光学高端设备光刻设备用于微纳光学制造的原版制造工艺
微纳光学产品智能装备用于微纳光学产品生产的智能化装备
公共安全和新型印材公共安全防伪材料公共安全防伪膜(行驶证、驾驶证防伪材料)光学视读防伪
新型光学印材镭射膜、镭射纸烟标、酒标、化妆品、日化用品等包装,达到美观防伪的目的
反光材料反光膜、反光标识车牌膜、棱镜膜、玻璃微珠反光膜用于各种机动车号牌制作,各类交通标志牌和作业区设施,警示标志、宣传牌、导向标等
消费电子新材料新型显示光学材料导光板/膜、扩散板通讯、IT产品的局部照明、平板显示背光模组
中大尺寸触控产品柔性透明导电膜中大尺寸电容触控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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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群产品类别产品类型用途
特种装饰材料特种装饰膜手机背板防爆装饰膜

公司生产的微纳光学高端设备主要满足自身研发、生产需求,也向各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提供定制化的设备研发生产服务。公司结合技术路径、生产工艺和客户群体等因素,将涉足的多类微纳光学产品纳入三大产品事业群,利用各事业群的合力更好的为客户服务。发行人已形成了全方位、立体化的微纳光学产品、设备和服务体系,通过与客户结成稳定的供应链,在提供产品服务的同时有效地分享了下游行业发展的成果。

1、高端智能装备

公司的微纳光学高端设备主要包括光刻设备和微纳光学产品智能装备两类,均系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生产,不仅满足了公司各产品事业群的生产需要,还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灵活的调整、升级各型设备。

仪器类型仪器图片技术特点应用场景
光刻设备激光图形化直写系统高精密直线电机运动平台,支持8寸基底; 采用大功率405nmLD激光器(选配DPSSL紫外激光器); 自动聚焦和CCD对准; 分区定位,多基片阵列曝光; 扫描式曝光,支持灰度曝光; 3D导航自动聚焦; 支持GDSII,DXF,BMP等文件格式高校、研究所、企业; 新一代高速高精度图形化设备、满足小批量生产; 集成电路,MEMS、微光学、微流体、传感器、计算机全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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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类型仪器图片技术特点应用场景
小型化图形化直写与检测系统无掩膜激光直写; 可实现快速光刻; 高精密压电陶瓷电机,定位分辨率为10nm; 自动聚焦和CCD对准,双面对准; 步进式曝光,灰度曝光,激光拖曳曝光; 3D形貌等高级加工(闪耀槽型、微透镜阵列等); 支持GDSII,DXF,BMP等文件格式微结构光学器件:二维和三维微结构; 等离子刻蚀(ICP)掩膜、精密图形; LIGA模具; 微透镜阵列; 二元光学器件; 光栅,闪耀光栅; 衍射图形; 列阵器件; 耦合器件
高速图形化直写系统支持8寸-65寸幅面; 高速图形化; 高精度浮运动平台; 频闪平铺光斑曝光(FlashTileBeamLithography(FTBL); 3D导航自动聚焦; 支持GDSII,DXF,BMP等文件格式精密掩膜板; 柔性电子; 传感器; 生物芯片; 集成成像; 微光学元件; 红外偏振器件; OLED光效提取图形; 平板显示; 光学防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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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类型仪器图片技术特点应用场景
纳米图形光刻系统位相分束模式空频连续设定,150nm-5μm; 采用大数值孔径紫外干涉光学系统; 高速高性能,视场达到100um; 飞行曝光高速光刻; 3D导航自动聚焦; 支持GDSII,DXF,BMP等文件格式超材料结构特性研究; 纳米透镜、全息透镜制备; 裸眼3D显示的纳米导光板; 光子晶体阵列制备; 裸眼3D显示的纳米尺度背光源研究; LED/OLED纳米衬底; 全息图; 衍射光学元件; 连续可变焦距菲涅尔透镜阵列研究
大型智能高速全息制版系统高分辨率; 全自动化:空频、分辨率自动设置; 非周期结构:消色差变色银特征、矢量线; 多特征结构:3D真彩色、动态光变、全息透镜、亚波长; 微缩加密、隐形水印; 高速制版:紫外飞行曝光,曝光频率达3kHz; 立体场景、真彩色、变色银、亚波长、微缩加密、激光加密等特征; 开放性设计:支持CorelDraw、PhotoShop、Illustrator等设计软件纳米光栅; 动态衍射光学图形; 全息图; 亚银图形; 导光板; 3D图像; 矢量加密图形; 衍射光栅; 全息透镜(NEW); 亚波长光学(NEW); 纳米透镜阵列; 隐形纳米水印
动态图形直写与检测系统基于微结构的光场打印立体信息签注; 二维码打印识别和网络验证3D光场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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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类型仪器图片技术特点应用场景
微纳光学产品智能装备双面纳米压印设备UV纳米压印/转移生产工艺; 不再用溶剂型涂层工艺,过程VOCs零排放; 柔性压印/转印超薄导光板

2、公共安全和新型印材

公司与公安部合作,先后开发了应用于身份证、驾驶证和行驶证的防伪材料,并独家向公安部批量提供驾驶证、行驶证的防伪膜;在新型印材方面,公司的新型印刷材料主要面向定制化市场,制作各具特色的镭射图形,与后端印刷工序相结合,形成具有美观、防伪特点的包装材料。

类型产品产品特性
透明双通道变色膜双通道变色技术:当照明光45度位置观察,中间“平安结”方形图案反射光颜色为黄绿色,四周三角形的反射光为蓝色;当证件旋转90度,色彩对调
高精度定位转移膜/纸菲涅尔计算全息技术;菲涅尔铂金技术;变频水晶浮雕;隐形水印;产品种类丰富,且可将各项技术自由组合
定位烫印膜特色与个性化订制,变色电化铝、猫眼定位电化铝、介质猫眼电化铝、定位专版电化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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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产品产品特性
介质转移膜/纸通透效果;景深大、闪耀效果强、立体透镜等特色的版纹更易体现,能够实现深纹结构、闪耀图形、立体图形、加密图形等超强视觉冲击力以及高端防伪效果
3D环保光学转移纸

3、反光材料

公司于2016年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了华日升的全部股权,一方面取得了华日升在该领域常年积累的知识产权、销售渠道和产能储备,另一方面将UV工艺棱镜膜等新型反光材料全面导入华日升渠道进行销售,加速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公司的反光材料产品情况如下:

类型产品示例产品特性应用领域示例
车牌膜表面为聚酯材料,有极高的柔韧性,冲压性能好,可丝网印刷和滚涂 户外使用8年用于各种机动车号牌制作
棱镜 反光材料表面进口亚克力材料,可丝网印刷,逆反射性能优良 户外使用10年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城市主干路等制作永久交通标志牌和作业区设施
UV棱镜膜,生产工艺简单,生产过程中无溶剂,更环保用于临时指示牌,施工指示牌,车身反光标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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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产品示例产品特性应用领域示例
微珠反光材料表面进口PMMA或PET材料,可撕裂,可丝网印刷 户外使用5-10年三、四级及县级公路,一般城市道路的标志牌等 各种广告标志牌、宣传牌,汽车外饰,临时施工标志等

4、消费电子新材料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消费电子产品更新迭代速度加快,叠加消费升级对产品品质、外观要求不断提升,企业在竞争中胜出的关键是产品的高端化、精品化和差异化,因此消费电子产业对各类新材料的需求日益旺盛。由于新材料不仅能够帮助消费电子产品提升性能、改良外观、降低成本,还能提供创新的功能和更好的用户体验,所以消费电子新材料逐渐成为了市场的热点。在底层微纳加工技术持续迭代的支撑下,公司面向下游消费电子市场需求,自主研发了导光板、扩散板等新型显示光学材料,中大尺寸触控产品和防爆装饰膜等一系列新材料,取得了较好的市场表现。

(1)新型显示光学材料

公司生产的新型显示光学材料为采用热压工艺生产的导光板、扩散板等导光器件。导光器件是将点光源或线光源变换为面光源的光学器件,其与光源、光学用模片、结构件等组成的面光源,可用于各类液晶平板显示背光组件、LED平板照明、键盘背光等消费电子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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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用微纳加工的底层技术优势,采用光刻模具连续热压工艺生产新型显示光学器件,具有开发周期短、模具成本低、产品加工的厚度和尺寸更广、品质更稳定、工艺绿色环保等优势,在中大尺寸领域开始逐步取代传统的印刷和注塑导光板。热压导光板的各项性能与传统导光板对比如下:

(2)中大尺寸触控产品

公司利用微纳光学智能制造技术的综合优势,将电容触控的微纳结构设计、纳米压印技术、新型导体材料与精密涂布技术交叉融合,致力于新型透明电容薄膜及传感器的研发制造。公司立足中大尺寸触控产品市场,为智能家庭、会议教育、工业控制等应用场景提供定制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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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触控产品成功攻克了纳米银网格技术:在PET基材上用纳米压印技术获得沟槽,并在沟槽中填充纳米银墨水,采用高灵敏度的电容技术,产品在中大尺寸触控上具有较为显著的技术优势;在此基础上,随着单层触控材料的发展,公司以期掌握兼具经济和柔性性能优势的高端大屏触控技术。

(3)特种装饰材料

公司生产的特种装饰材料主要为防爆装饰膜,主要功能在于防止手机撞击造成玻璃面板破碎飞散的同时,还能通过微米、纳米结构层次的组合变化获得丰富的视觉效果和色彩展示,从而提升手机的外观档次,构成独特的设计元素,提高产品的独创性。

(三)主要经营模式

1、业务开拓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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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纳光学的专业性强,下游企业一般无法独立完成相关设计工作,但微纳光学产品的技术水平又直接决定了最终产品的外观或性能,所以公司在业务开拓中一般采取与客户合作,以定制化研发的方式为其提供服务,争取市场份额。

在服务公共安全防伪领域时,公司会根据客户的基本技术要求,专门组织人员进行攻关,通过与客户密切合作,逐步完善技术性能,最终形成定制化的解决方案。通过上述方式,可以确保产品的先进性和唯一性,而且因为客户参与了研发过程,对产品性能较为熟悉,更有利于新产品的快速推广。

新型印刷材料需要经过印刷、加工等后道工序才能用于消费品包装,消费品生产企业通常拥有稳定的供应链体系,有其指定的包装供应商,所以在前期业务开拓时,公司通过与消费品生产企业、包装印刷企业密切合作,共同完成产品设计,完成的包装方案符合消费品的市场定位,特异性良好,有助于其扩大销售规模;同时,公司也完成了客户开发。部分卷烟及酒类生产商需要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包装印刷企业须与公司共同进行方案设定工作:公司负责微纳结构的设计,印刷企业完成色彩、形状等方面设计。方案中标后包装印刷企业按照中标订单组织生产并向公司发送相应的采购订单。

反光材料根据产品应用领域采取不同的业务开拓方式,对于车牌膜类客户,公司会根据客户的基本技术要求,专门组织人员进行攻关,在达到基本要求后通过招标模式取得订单;其他产品则主要通过参加展会等形式进行产品宣传展示,以拓展新客。

消费电子新材料领域的客户主要生产各类消费电子产品,产品的性能尺寸各异。公司根据客户产品的特点,定制化设计和开发新型显示光学材料、触控产品等消费电子材料。开发的新产品经下游企业检测,满足其性能、品质等方面的要求,公司在产能、质量管理等方面也通过供应商考核后,才能进入其供应商体系,为其提供产品。

2、采购模式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有PET基膜、纸张、PMMA,辅料主要包括涂料等,主要在国内市场采购。公司的采购业务由物控部专门负责,建立了包括采购控制程序、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等在内的一套严格的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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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控制程序主要用于选择、评估、认可及管理向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由物控部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评价,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录》,定期评价供应商的供货业绩,建立供应商档案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在采购方面规定了采购产品的质量验证的流程。公司物料主要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获得,公司定期将物料需求计划发送给提供相应物资的合格供应商,并根据供应商报价、过往质量和交期等情况筛选供应商。公司物控部根据排产计划、采购周期、库存等因素向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并负责订单动态跟踪;物料到达后质检人员对物料进行抽检,检验合格的物料进入仓库。

3、生产模式

公司的主要产品属于中间产品,多为定制化生产,不同的客户有不同的技术要求,因此公司在生产环节按照客户订单进行生产为主,部分非定制产品根据销售计划确定生产计划。公司执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方式,即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或客户需求预测进行统筹化生产。公司建立包括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产品实现的策划程序、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等在内的一套严格的管理程序。

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主要用于生产计划的确定。制造中心根据客户订单或客户需求预测以及库存情况制定生产作业、计划,进行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组织、控制及协调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具体活动和资源,制造中心需要根据公司产品多种类的特点,制定既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又能够高效调配公司生产资源的生产计划,使得客户响应速度和公司库存达到较好平衡。

产品实现的策划程序包括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包装控制、贮存控制等。生产车间根据生产作业计划组织生产,确保生产计划能够顺利完成。技术中心负责生产工艺与生产设备的研发,保障生产正常运行,并不断加强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

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用于生产产品的质量验证。公司物控部负责进行全程质量监控,产品合格后入成品库。

4、销售模式

对于公共安全和新型印材、消费电子新材料产品,公司采用向客户直接销售的方式,由市场部负责产品的销售工作。公司根据客户产品的特点,进行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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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制化设计和开发,经下游企业检测,满足终端产品性能、品质等方面的要求后才能进入其供应商体系,直接向其进行产品销售。

公司反光材料的下游客户较为分散,公司则采取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国内市场采用直销为主的模式,海外市场采用经销模式。在国内市场,公司通过直销模式,积极搭建与客户之间一对一的交流平台,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市场动态;海外市场主要利用渠道广泛、客户资源丰富的国外经销商进行销售。

五、业务发展安排和战略

(一)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创新为发展驱动,坚持创新发展,围绕“打造行业内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微纳光学研发制造企业”的发展战略深耕细作。

公司的发展规划是以微纳光学制造技术为核心,微纳光学关键设备为基础,立足于四大应用领域:(1)公共安全和新型印材;(2)反光材料;(3)消费电子新材料;(4)高端智能装备。

公司采用集团化管理、各事业群细分运作模式,将公司业务整合为上述四个事业群进行细分运作,由集团进行顶层架构管理。

1、公共安全和新型印材

公司公共安全和新型印材下主要分为两大细分领域,即公共安全防伪领域及镭射包装材料领域。

在公共安全防伪领域,公司以第二代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的成功经验为基础,充分发挥微纳光学制造技术在可视化防伪领域的重要作用,主要面向国家法律证卡、有价票券、金融安全等高端防伪材料市场,提供公共安全防伪解决方案,成为国内光学防伪领域技术领先企业之一。

在镭射包装材料领域公司定位于定制化镭射包装材料的细分市场,为中高档商品提供定制化的镭射包装解决方案,将先进的微纳光学制造技术与巨大的包装市场结合,为客户提供从设计方案、工艺、材料到配套技术支持的多方位服务。公司充分利用技术研发优势与持续创新能力,将先进的工艺与技术应用于包装行业,成为定制化镭射包装材料的主导供应商,成为该细分市场的领头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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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反光材料

公司反光材料事业群围绕以微纳棱镜型和玻璃微珠型反光材料为主体,道路安全防护为应用场景的主要营销模式,一方面通过精益管理积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公司不断研发并持续迭代高附加值新型反光材料新产品,并依靠自身品牌、技术、渠道等方面优势持续提升市场占有率,巩固自身反光材料行业领先企业的地位。

随着国内研发制造工艺的不断进化,国内反光材料企业的产品占有率在全球范围内不断提高。2020年新冠疫情的全球范围影响使得世界范围内经济增长进入明显的缓滞期,为进一步刺激经济增长,国内外“新基建”将在未来三年内成为必然的趋势。反光材料作为应用于高速公路、安全防护的“新基建”重要细胞,将面临新一轮的增量市场需求。未来,公司将紧跟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创新的经营理念,进一步拓展市场,加大市场占有率并生产出更为先进的反光材料产品,成为反光材料进口替代大潮中的领头羊。

3、消费电子新材料

消费电子新材料事业群瞄准大尺寸、柔性显示潮流,持续创新,推进智能制造工厂建设,做大做强公司触控和导光产品。在特种装饰材料领域,公司将继续开拓下游终端客户,在5G手机快速发展阶段,力争成为中高端手机背板装饰领域的行业龙头企业。

公司将在消费电子新材料方面不断探索一体化解决方案路径,未来,公司将加紧高性能柔性触控屏及模组产业化、光学级板材项目建设,充分把握远程办公、视频会议等中大尺寸触控终端设备需求,稳步推进公司中大尺寸触控产品与导光产品向下游头部企业导入进度,建立中大尺寸超薄导光板、高性能AD-film在中大尺寸触控终端的主流应用,为中大尺寸触控终端提供高品质、成本可控的显示与触控体验。此外,公司将不断拓宽导光板的应用场景,在液晶显示、照明等方面不断做大做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市场占有率。

4、高端智能装备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致力于领先光刻平台的建设,打造集团内功能强大、性能稳定的统一光刻平台。多年来,公司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增加设备型号,拓展应用领域,已然成为一流的光刻机研发制造企业。光刻机作为公司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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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基础性模具制造设备,为公司产品与前瞻性技术开发提供可靠的研发、生产平台,亦为公司产品性能提升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其在高端智能设备领域的竞争优势,通过更加贴近终端产品的研发路径继续将公司的高端智能装备事业群做大做强。

(二)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

根据上述发展战略,公司确立了“以微纳光学技术为平台基础,打造四大场景下深度应用”的经营思路。未来三年内公司将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主营业务结构,提升生产效率,加大技术开发力度,完善营销网络体系,通过完成“盐城维格扩产项目”、“维业达科技触控产业化项目”、“微棱镜型反光材料产业化项目”、“手机装饰膜扩产项目”和“光学级板材项目”,力争在未来2-3年内实现年销售收入达到20亿元的目标。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发展规划

为了实现企业的总体经营目标,充分发挥规模效益,公司将制定了以下各项具体发展规划:

1、主营业务发展计划

公司将继续加强对技术研发的投入,持续创新,不断应用高端技术到定制化镭射包装材料领域,成为3D立体印刷技术的领先者;通过研发创新,为公共安全防伪提供独特解决方案;改进技术、改善工艺,为新型显示与照明行业提供性价比高的光学膜产品。公司利用现有“两站三中心”的研究平台,加大研发投入与新技术的应用,确保公司保持自主创新能力的领先优势。

公司未来将根据客户需求的发展,不断完善服务体系,公司将继续以各产业事业群为抓手,整体统筹各项业务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依托,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努力打造创新型、高技术、规模化的企业集团。具体发展计划如下:

(1)做大做强反光材料及公共安全和新型印材产品

公共安全和新型印材产品是公司自创办以来的业务的基础,经过多年的市场开拓及产品沉淀,在公共安全防伪及镭射防伪印材行业已经占据重要地位。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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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作为公司外延式发展的成功尝试,为公司踏入新的材料应用领域奠定了坚实基础。未来三年,公司将保持对该两大领域的投入,进一步做大市场,加强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公共安全防伪及反光材料领域的领先地位。公司计划建设的“盐城维格扩产项目”和“微棱镜型反光材料产业化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该两大领域的产销规模,发挥规模经济效应,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该领域的整体实力。

(2)重点发展消费电子新材料业务

公司抓住消费电子新材料由进口到国产化兴起的机遇,成功开发大尺寸触控屏、液晶及照明用导光板和手机装饰膜等生产工艺,并向国内各大消费电子厂商——手机制造厂商、面板厂商及灯具制造商的等企业供货。在此基础上,公司凭借规模优势积极拓展进口产品替代业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未来三年公司将重点发展消费电子新材料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建设的“光学级板材项目”及公司正在进行的“维业达科技触控产业化项目”和“手机装饰膜扩产项目”,将扩大公司消费电子新材料业务规模,以承接更多的相关业务,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经营业绩。

(3)配套高端智能装备的持续更新

公司的微纳光学高端设备主要包括光刻设备和微纳光学产品智能装备两类,均系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生产,不仅满足了公司各产业事业群的生产需要,还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变化灵活的调整、升级各型设备。多年来,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高端微纳光学智能设备生产出集团内各事业群需要的部分关键模具,亦为公司终端产品在市场以参数领先、性能优异的形象奠定了坚实的生产基础。除自用外,公司的高端智能装备亦向公共安全机构、科研院所出售,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供客户选购。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促进自身光刻设备和微纳光学产品智能装备的迭代更新,以满足自身终端产品及科研需求。

2、技术开发与人才计划

未来三年内,公司将促进复合型创新人才的培育与引进,形成具有引领性重大影响的产品。推进基础研究、工程化研究和产业化对接,缩短研究成果市场化的时效,形成可持续的创新机制和能力,服务于我国产业的升级转型,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的力度,将根据客户需求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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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对未来市场前景的判断,在现有技术平台的基础上加大投入,重点突破在AR、3D显示、OLED镂空掩模板、大尺寸超薄导光板、75-85寸触控传感器、柔性导电膜、手机装饰薄膜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难点,并积极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研发工作,保持公司创新能力的领先水平。

(1)加强技术研发

公司目前拥有专利399项,涵盖公司公共安全和新型印材、反光材料、消费电子新材料及高端智能装备等四大事业群上万种产品。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在反光材料及消费电子新材料领域的研发投入,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安全和新型印材及高端智能装备方面的自主研发,进一步完善市场跟踪机制,强化公司的工艺流程研发能力,依靠技术创新,提高公司先进微纳光学材料研发制造服务的盈利水平。

(2)加强人才储备

目前公司技术中心已拥有一支具有出色研发能力的专业技术团队,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增长,业务领域逐步扩大,公司将加大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储备力度。公司一方面将加强内部人才培养工作,另一方面将积极引进国内外精密制造服务方面的人才,夯实公司在各业务领域的研发能力,提高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3)加快激励制度建设

公司将制订各类人才薪酬管理标准,制定各种激励优惠政策,建立包括工资奖金奖励、职业生涯规划、长期股权激励等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吸引优秀人才为公司长期服务。

3、市场营销规划

公司的市场营销计划为在与现有客户保持长期稳定合作的基础上,在国内外积极寻求新的合作伙伴,以促进公司业务的快速增长。

公司目前的客户呈现多区域、跨行业、多层次的状态,客户的分布广泛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销售服务的维度,对公司的市场营销团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公司将在为现有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客户,寻求新的盈利增长点。公司将凭借其出色的研发和制造能力、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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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口碑积极开拓新客户,加快业务发展。公司还将保持从客户实际需求出发的经营风格,以自有技术为支撑,从客户前期产品研发开始进行深度介入,更多的参与到客户的设计和生产环节,为客户更好的提供定制化的微纳产品研发制造服务。此外,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对营销人员招聘、培训、激励、管理制度,培育出一支高素质的、市场开拓能力强的营销队伍,在精密制造服务领域为客户提供及时、全面的服务。

4、管理提升和组织结构调整优化计划

公司将提升管理与内控水平,使各项制度流程标准化,合理安排企业组织与管理跨度,完善组织功能;优化组织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生产和经营效率。公司计划继续加大技术中心软硬件的投入,以适应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需要;强化各事业部职能,加强事业部之间的协作,合力开拓市场;完善管理人员年度述职及考核制度,完善分配制度和激励体系,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5、融资计划

公司目前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需要大量资金以实施前述发展战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如能顺利实施,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拟投资项目,其他资金缺口公司将利用银行信贷等途径加以弥补。

公司将根据不同发展阶段的需要,不断拓展新的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降低筹资成本。在与银行保持长期良好合作关系的同时,积极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功能,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提高资金使用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六、财务性投资分析

(一)最近一期末,公司未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符合《审核问答》有关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要求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合并范围以外的股权投资情况,公司对外投资均为银行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等现金管理工具,具有持有周期较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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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高、流动性强、风险较低的特点,不属于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发行人系国内领先的微纳光学产品制造和技术服务商,主要从事微纳光学产品的设计、开发与制造,关键制造设备的研制和相关技术研发服务。截至2020年9月30日,发行人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公司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其他相关资产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财务性投资金额
1货币资金18,596.10-
2交易性金融资产3,000.00-
3其他应收款1,160.20-
4其他流动资产3,951.59-
5其他非流动资产11,734.75-

1、货币资金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8,596.10万元。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票据、保函等所存入的各类保证金存款,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3,000.00万元,主要为公司持有的非以财务性投资为目的的保本浮动收益短期理财产品,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理财产品名称银行产品期限利率金额
1结构性存款上海银行2020年5月26日-2020年11月24日3.20%700.00
2结构性存款上海银行2020年9月30日-2020年12月29日3.30%1,000.00
3结构性存款“7天型”交通银行2020年9月30日-(活期)1.35%-2.05%浮动800.00
4日利盈2号“保本”宁波银行2020年5月22日-(活期)1.65%浮动200.00
5智能活期理财2号宁波银行2020年6月16日-(活期)2.05%浮动300.00
合计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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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160.20万元,主要为保证金及押金、备用金等,上述其他应收款均系公司经营活动形成,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3,951.59万元,主要系公司预缴所得税及待抵扣进项税,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1,734.75万元,主要系公司拟扩充生产及运营场所投入的工程及生产设备采购预付款项,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符合《审核问答》的相关要求。

(二)财务性投资和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以下简称“《审核问答》”)第十条:“1、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2、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3、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不包含对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根据《审核问答》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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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

2、发行人不得将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对于虽包括类金融业务,但类金融业务收入、利润占比均低于30%,且符合下列条件后可推进审核工作:

(1)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类金融业务的金额(包括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2)公司承诺在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或募集资金到位36个月内,不再新增对类金融业务的资金投入(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

3、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计算口径。发行人应结合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以及供应链金融的具体经营内容、服务对象、盈利来源,以及上述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或主要产品之间的关系,论证说明该业务是否有利于服务实体经济,是否属于行业发展所需或符合行业惯例。”

(二)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2020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议案,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类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经营或投资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2、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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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拆借资金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拆借资金的情形。

4、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5、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涉及集团财务公司的情形。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涉及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7、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七、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的由安全生产部门、环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处罚对象处罚机关处罚文号处罚时间处罚事由处罚金额备注
1苏大维格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苏园环行罚字(2017)第068号2017年9月20日私设暗管排污5万元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于2020年7月27日出具的《证明》,苏大维格已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该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常州华路明常州市钟楼区环境保常钟环行罚[2018]72018年1月12日未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3万元根据常州市钟楼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1月17日出具的《情况说明》,常州华路明已按期对上述违法行为予以整改并于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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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对象处罚机关处罚文号处罚时间处罚事由处罚金额备注
护局缴纳罚款,前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3苏大维格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园安监违罚[2018]078号2018年5月16日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合并 7.8万元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20年8月24日出具的《证明》,苏大维格接受处罚后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认定上述违法事项属于一般隐患违法处罚,不属于重大隐患违法处罚。
4苏大维格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苏园安监违罚[2020]260106号2020年6月17日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6.5万元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20年12月10日出具的《证明》,苏大维格接受处罚后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认定上述违法事项属于一般行政违法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5苏大维格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苏园地税稽罚[2017]30号2017年12月27日2014-2016年度期间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少缴印花税、少缴房产税25.652351万元公司上述“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少缴印花税、少缴房产税”的违法行为发生在报告期外(2014-201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以及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税务主管部门按照法定处罚的下限比例对发行人进行处罚,且处罚决定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发行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另经查询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index.html),上述违法行为未被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第五条公布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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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处罚对象处罚机关处罚文号处罚时间处罚事由处罚金额备注
综上,苏大维格上述税收行政处罚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属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规定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

报告期内安全生产部门、环保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对发行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所涉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相关规定或处罚决定均未认定被处罚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且安全生产部门、环保部门已出具证明,证明上述违法行已完成整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税务主管部门系按照法定处罚的下限比例对发行人进行处罚,经查询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上述税务违法行为未被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第五条公布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因此,上述税务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也不属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规定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司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以上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的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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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国家政策高度鼓励微纳光学产业的长期发展

我国正处于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的关键时期,微纳光学制造技术作为一项基础性、应用广泛的高新技术,为了强化科技引领产业发展的先导作用,提高国家高技术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家出台的多项产业政策都将微纳光学制造的下游应用领域列为重点支持对象。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数字创意等领域的产业发展壮大。大力推进先进半导体、机器人、增材制造、智能系统、新一代航空装备、空间技术综合服务系统、智能交通、精准医疗、高效储能与分布式能源系统、智能材料、高效节能环保、虚拟现实与互动影视等新兴前沿领域创新和产业化,形成一批新增长点。”公司产品在节能环保、互动影视、虚拟现实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此外公司自行研制生产的光刻机,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端装备制造。《“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指出:实现主动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AMOLED)、超高清(4K/8K)量子点液晶显示、柔性显示等技术国产化突破及规模应用。推动智能传感器、电力电子、印刷电子、半导体照明、惯性导航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提升新型片式元件、光通信器件、专用电子材料供给保障能力。发展自然人机交互技术,重点是智能感知与认知、虚实融合与自然交互、语义理解和智慧决策、云端融合交互和可穿戴等技术研发及应用。探索感知认知加工机制及心理运动模型的机器实现,构建智能交互的理论体系,突破自然交互、生理计算、情感表达等核心关键技术,形成智能交互的共性基础软硬件平台,提升智能交互在设备和系统方面的原始创新能力,并在教育、办公、医疗等关键行业形成示范应用,推动人机交互领域研究和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国家政策和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微纳光学制造产业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已步入快速发展通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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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发展空间巨大,新兴技术引领行业持续发展

微纳光学是指研究微米乃至纳米尺度下的光学现象的学科,随着光学系统体积的不断缩小,光学特性也会发生改变,当特征尺寸达到微纳米量级,就会出现许多宏观条件下所没有的特性。利用微纳光学技术设计并制造各类载有微纳结构的材料,不仅可以持续更新现有产品的外观、性能,提升产品档次,保持市场空间稳定,还能与新兴业务领域相结合,生产各类突破性的新材料,满足日新月异的市场需求。围绕微纳智能制造技术,公司持续拓展自身业务,开拓技术应用领域。目前,公司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公共安全防伪、新型印刷、消费电子等,产品覆盖了公共安全防伪材料、新型印材、反光材料、新型显示光学材料、中大尺寸触控产品、特种装饰材料等多个品种。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民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不断提升,全国生活消费水平稳步提升,高端烟酒产品的消费量持续上升,带动高端包材市场需求旺盛,而且汽车日益成为人民生活的必需品,从而为公司公共安全防伪和新型印材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近年来消费电子行业蓬勃发展,新技术新应用新产品层出不穷,对各类组件的性能要求不断提高。在平板显示领域,提高分辨率、降低能量损耗、提高画面质量和降低成本是近年来的主要发展目标,更高光效的导光板、扩散板日益成为行业主流;在交互设备领域,智慧课堂、智能会议室等应用场景快速普及,大尺寸智能平板产品需求逐渐放大,为大尺寸触控产品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在手机终端领域,在产品性能不断趋同的背景下,差异化的外观设计在产品竞争中地位不断上升,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玻璃防爆膜业已成为手机外观设计的重要抓手。下游消费电子行业的快速发展已经成为公司消费电子新材料业务发展的核心动力。

随着下游行业竞争环境的变化、应用领域的扩展,微纳光学产品已成为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并且随着下游市场的发展,微纳光学产品的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带来巨大的经济市场效应。

3、公司持续推进技术融合创新,已具备突出的竞争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秉持以创新驱动未来发展的理念,坚持科技创新与自主研发,持续为企业注入更多内涵与动力。公司连续多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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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接了数十项各级政府的科研课题并通过验收。公司建立了以陈林森先生为核心的研发团队,在微纳光学原理和图形设计,光刻机和纳米压印设备制造等方面具有领先的实力,先后三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等重量级奖项。基于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研发实力,以及多年的深耕细作,公司在业内已经树立了技术标杆的口碑,各类新技术、新应用已得到了众多客户认可,为项目的开展和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4、资金充足是公司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

资金需求旺盛是微纳光学制造行业的重要特点之一。行业“技术为王”的特点,需要公司持续将大量资金投入研发,保持技术的先进性和独占性;而且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创新,需要公司保持在固定资产方面的持续高额投入;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也不断增大。近年来,公司各业务板块持续发展,尤其是消费电子材料业务不断取得突破,下游应用市场相继启动,促使公司加大投入力度扩大产能规模,同时销售规模随产能释放持续扩大,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稳步增加。本次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有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促使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杠杆,提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加快高端光学板材产能建设,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

作为募投项目中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已经掌握了先进的热压导光板技术,形成了具备竞争优势的新品快速开发、快速交付的研发生产能力,产品包括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电视、定制化显示屏等,尺寸覆盖了十几英寸到75英寸的各类规格。报告期内,维旺科技销售收入快速增长,近三年销售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63.34%。目前公司高端光学板材产品的市场开拓良好,产能处于饱和状态,而且在未来较长时间内,产品订单仍将保持较快增长,产能的情况逐渐显现。

通过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维旺科技能够加快大丰基地建设速度,建立整体化的生产工艺流程,进一步扩大光学板材的产能,解决下游需求快速增长带来的产能瓶颈问题,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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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公司建有数码激光成像显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微纳柔性制造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时也是国家“2011计划”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微纳柔性制造专业中心、企业博士后维格工作站和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国家首批印刷复制示范企业。作为国家省部级研究平台和集团企业总部与研发中心,公司现有研发场地因建设时间较久,场地规模有限,难以满足公司日益壮大的研发需求。公司已取得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68号的现有土地使用权,部分土地尚未开发,公司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建设研发中心,在改善和提升公司研发条件与能力的同时,提高了公司资源的利用效率,并可以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对公司发展意义重大。

本次募投项目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将通过新增研发设备、改善科研环境以及完善研发机制,围绕柔性微纳智能制造技术展开攻关,进行关键性、前瞻性研究,保持公司技术处于行业发展前列。另一方面,公司将采用新理念、新设计,在保证技术优势的同时合理有效地降低成本,提高服务的性价比,有效拉动收入增长,促进公司效益水平提升,将公司技术优势转化为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

3、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公司各业务板块持续发展,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仅依靠内部经营积累和外部银行贷款已经较难满足业务持续扩张对资金的需求。本次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有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促使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降低财务杠杆,提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部分用于高端光学板材项目建设可以获得良好的经济收益;募集资金部分用于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可以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短期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有利于公司抓住机遇,实现战略发展目标,推动公司现有业务的转型升级,促进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发行对象及与公司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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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在同意注册文件有效期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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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7,814,65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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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票数量将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九)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根据以上调查,东吴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的内容符合《注册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经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可有效实施。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55,000.0035,000.00
2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55,671.613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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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120,671.6180,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况,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237,9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22%;通过东吴证券-招商银行-东吴苏大维格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6,917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0.6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584,907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22.82%,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7,814,652股(含本数),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陈林森先生合计持有公司17.55%的股份,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已经取得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履行批准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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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还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文件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全部申报和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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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发行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严格按照该管理办法执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以有效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已经苏大维格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一)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苏大维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拟投资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三个项目总投资额为80,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不足完成上述投资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前期垫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补

序号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投入(万元)备案文号
1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55,000.0035,000.00大行审备[2019]698号
2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55,671.6135,000.00苏园行审备[2020]800号
3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10,000.00-
合计120,671.618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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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自筹资金的投入。如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它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项目的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安排使用。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背景和必要性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微纳光学主力产品——新型显示光学材料的扩产、延伸产业链以及提高公司的产业化研发实力。本次发行能够提升公司微纳光学产品的产能规模,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完善公司新型显示光学材料产品的产业链,增加公司在该产业链中的价值比重;增加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进而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具体项目实施的背景及必要性分析如下:

(1)市场开拓良好,产能处于饱和状态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专注于新型显示光学材料的研发生产业务。借助公司微纳光学制造技术的支撑,维旺科技掌握了先进的热压导光板技术,形成了具备竞争优势的新品快速开发、快速交付的研发生产能力。目前维旺科技已经成为京东方(SZ.000725)、三星电子(KS.005930)、LG Display(NY.LPL)、友达光电(TW.2409)、佳世达(TW.2352)、冠捷科技等主流平板显示企业的重要供应商,服务领域包括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显示器、电视、定制化显示屏等,尺寸覆盖了十几英寸到75英寸的各类规格。报告期内,维旺科技新型显示光学材料销售收入快速增长,从2017年的7,159.83万元增长至2019年的18,643.40万元,近三年销售收入分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60%。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维旺科技订单饱满,在手订单约3,000万元,此外,根据客户需求未来一年的预测订单超过4亿,随着新型显示光学材料销售收入的急速增长,维旺科技产能已接近饱和。

预计未来较长时间内,维旺科技的产品订单将保持较快增长。因此,根据下游行业及主要客户的发展趋势,和对自身生产能力的判断,扩大光学板材整体产能有利于解决下游需求快速增长带来的产能瓶颈问题,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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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实力。

(2)拓展产业链,解决材料瓶颈

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生产的光学级板材不仅包括维旺科技现在主力产品导光板,还有高亮扩散板等其他背光模组用板材,此类光学级板材均以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为原材料。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由于化学结构上的特殊性,具有极好的抗冲击性能、耐蠕变性和尺寸稳定性,且耐热、吸水率低、无毒、介电性能优良。在光学材料领域,随着光电产品向“轻、薄、短、小”的方向发展,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既有质轻、高强度、高抗冲性、易加工等优点,又具有高透光率、高折射率、优良尺寸稳定性等特点,其在光学材料领域内位置日趋重要。光学级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材因其精度、一致性要求高,加工难度大,目前国内仍需依赖进口。未来板材产品的需求缺口将持续增大,因此维旺科技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向产业链上游拓展,自行生产各类光学级板材,不仅能保障自身需求,还能进一步增加盈利能力。

(3)积极拓展新基地,扩大生产能力

目前公司主要生产经营集中在苏州地区,自成立以来乘着苏州地区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东风,公司实现了快速持续的发展,年销售收入达到了12.97亿元。公司为了进一步增强未来的市场竞争力,顺应国家“长三角一体化”的政策要求,在南通和大丰新建两个生产制造基地,与苏州行政、研发总部形成良性互动。

维旺科技在苏州地区的生产基地占地36亩,现有厂房6,616.11平方米,已成为制约快速发展的关键瓶颈。项目建设地大丰经济开发区是江苏省级开发区,也是国家环保部批准的生态经济开发区,靠近大丰港和盐通高铁(盐城-南通),具有经济基础好、交通便利等优点,而且土地等重要生产要素的成本较低,对建设生产制造基地具有显著的优势。

(4)先进的研发条件是公司快速发展的基石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微纳结构产品制造和技术服务商,建立了微纳光学研发与生产制造的完备基础技术平台体系。经过多年的发展与技术沉淀,公司已经陆续推出了公共安全材料、新型印刷材料、导光材料、柔性透明导电膜、中大尺寸电容触控模组和特种装饰膜等产品;同时,公司在裸眼3D显示、光波导、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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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导电材料、传感器件、薄膜成像、虚实融合等领域进行了前瞻性技术研究,积累了一批先进技术和超前产品。随着5G、新型平板显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显示技术与智能终端设备不断革新,对产业链上游企业的研发与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几年,公司结合下游行业发展情况,积极推进中大尺寸柔性触控、导光材料等先进产品的产业化建设,同时不断深化前瞻性技术产品的研发,使公司进入业务发展与先进产品孵化的快车道。公司亟需升级现有研发条件,为企业的加速发展夯实基础。

(5)解决现有场地限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公司建有数码激光成像显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微纳柔性制造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时也是国家“2011计划”苏州纳米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微纳柔性制造专业中心、企业博士后维格工作站和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国家首批印刷复制示范企业。作为国家省部级研究平台和集团企业总部与研发中心,公司现有研发场地因建设时间较久,场地规模有限,难以满足公司日益壮大的研发需求。公司已取得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新昌路68号的现有土地使用权,部分土地尚未开发,公司利用现有土地资源建设研发中心,在改善和提升公司研发条件与能力的同时,提高了公司资源的利用效率,并可以有效控制建设成本,对公司发展意义重大。

(6)加快产业技术升级,巩固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

公司隶属微纳光学智能制造行业,微纳光学智能制造综合运用了光学理论、物理、化学、机械、计算机、材料、自动化控制技术等多学科知识,其产品应用领域广泛,以公司下游应用扩展历程为例,从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证照,到绿色环保的新型烟标、酒标和日用化学品包装印刷材料,到涉及交通安全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车牌、车身反光识别等反光材料,到应用于消费电子产品的导光板/膜等光学材料和防爆膜等特种装饰材料,再到实现人机交互、能够运用于互联网+的触控产品。行业内企业综合了各学科的理论知识、前沿科技储备,不同知识的融合不断催生了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为本行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新机遇、新空间,但同时,公司必须具备技术升级所需要的人员、设备以及软件等。

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将通过新增研发设备、改善科研环境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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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研发机制,围绕柔性微纳智能制造技术展开攻关,进行关键性、前瞻性研究,保持公司技术处于行业发展前列。另一方面,公司将采用新理念、新设计,在保证技术优势的同时合理有效地降低成本,提高服务的性价比,有效拉动收入增长,促进公司效益水平提升,将公司技术优势转化为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

(7)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能够优化资本结构并有效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及经营风险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的流动比率为1.29,公司速动比率仅为0.86。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等流动负债的逐年上升使得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在报告期内呈现下降趋势。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偿还短期借款,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得到一定提升,优化公司提高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降低短期偿债风险,增加公司营运资金、增强公司流动性水平及抗风险能力。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的有息负债总额达80,076.62万元,而且扣除商誉后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为53.91%,资产负债率较高。公司外部借款较高,财务负担较大。高额利息给公司带来了沉重负担,对公司盈利亦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增强公司的资产流动性,为公司实现业务发展战略提供必要的资金来源,保证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将有利于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升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从而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

本项目的主要产品是高端光学板材,系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电子产品用材料;而且国家新材料行业《“十三五”发展指南》,要求加快空白产品的产业化进程。推进PMMA(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EEN(聚醚醚腈)等工程塑料的研发,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与国家支持与鼓励的方向是一致的。

(2)液晶显示市场兴旺发展为本项目的实施创造广阔空间

本项目生产的光学级板材,主要包括导光板、扩散板,均用于液晶显现背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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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组。液晶显示模组一般由液晶面板和背光模组构成,由于液晶面板中的液晶本身不自发光,所以必须提供外加光源以达到显示效果,而背光模组就是液晶面板实现图像显示的光源提供器件。

背光模组通常由背光源(CCFL或LED)、反射膜片、导光板、扩散膜片、及外框等组件组成,其基本原理是将CCFL或LED提供的“点光源”或“线光源”,透过层层导光板提高发光效率,并转化成高亮度且均匀的面光源。近年来,随着液晶模组成本降低及结构简化的需求日益增加,市场上也陆续推出了各种类型的背光模组以满足不同的液晶模组设计需求。TFT-L(LED)电视背光模组中各组件的成本分布情况如下:

导光板和扩散板作为背光模组的核心元件,在背光模组成本中占比较高,通常在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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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受益于液晶电视、电脑、平板、手机等终端消费电子产品需求的不断提升,同时,产品向更大尺寸演进,全球液晶面板出货面积不断攀升。近年来,我国液晶显示行业产业链越发完整,液晶显示产业产能快速向我国转移。全面液晶面板出货面积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赛瑞研究、中国产业信息网资料整理

作为液晶模组的重要构成部分,液晶显示器用光学级板材的需求也随着液晶模组市场稳定发展。

(3)中国液晶显示市场快速发展是本项目的坚实基础

当前中国已成为液晶电视、电脑、智能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的生产、消费大国。根据国家工信部数据显示,我国手机、计算机和电视等产品产量均占全球出货量的一半以上;同时,我国部分消费电子产品的需求规模也已为全球第一,我国在全球液晶显示产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中国大陆的液晶显示产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猛,目前液晶面板产能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京东方、TCL、天马、龙腾光电等国内厂商争相斥资建设高世代液晶面板生产线,整体产能逐年增加,占全球产能比重逐年提高。液晶面板产能的形成带动了下游液晶显示模组在我国的快速发展,海信、TCL、LG、友达、等国内外主要厂商陆续在我国建立模组制造基地,模组制造能力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光学级板材产业是跟随液晶显示而发展起来的,经过多年发展国内逐步形成了生产制造能力。在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下游液晶产能不断向国内转移的带动下,国内少数生产企业陆续实现了产品生产技术的突破,相关光学级板材产品陆续量产并实现销售,部分产品品质已达到或接近国际优势导光板企业产品水平,并凭借性价比高、供货速度快等优势逐渐取代国外导光板企业,成为国际、国内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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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客户的导光板产品供应商,整体发展势头良好。在全球液晶面板生产线和液晶模组产能加速向国内转移、我国光学级板材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且占全球比例将不断提高的大背景下,包括发行人在内的相关生产企业将迎来走向更大、更强的战略发展机遇。

(4)产业集中度高,区位优势明显

微纳光学的结构技术是指通过将微纳光学结构引入到相关的材料中,制成新型光学功能器件,它的结构的设计和制造是微纳光学技术发展的关键性问题,所以微纳光学成为了新型光电子产业发展的关键性突破,在新型显示、导光与导电材料、传感器件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苏州工业园区作为国内纳米产业和人才集聚度最高的区域,以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等为导向,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纳米技术应用等领域的发展。公司作为国内微纳光学技术领先企业,可与区域内的相关产业形成良性协同,有助于公司微纳光学技术或产品在新领域的推广或应用。

(5)具备较强的设计研发能力

公司在微纳光学产品技术研发与制造领域位居国内领先地位,行业领先地位的取得源于公司持续的自主创新。陈林森作为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光学学会全息与光信息处理专委会主任和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专项首席专家,其领导下的研发团队在前瞻性和应用性技术研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持续创造出先进的研究成果,使公司在微纳光学制造关键技术方面独树一帜。

公司研发团队承担或参与了国家863计划、国家重大仪器设备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多项国家项目,并多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江苏省科技奖和国家专利优秀奖。公司已经形成了以陈林森为带头人的研发团队,建立了企业自主研发的模式,具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高精尖设计开发能力。

(6)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规定且具备规范运作的能力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具有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促进公司在夯实原有业务竞争优势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业务架构与产品布局,持续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市场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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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力,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

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及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项目的建设投资情况

(1)光学级板材项目

①项目概述

本项目将由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在盐城大丰通过对租赁厂房的洁净室改造,购置柔性化设备和生产线,新增液晶显示器用导光板和扩散板的产能,推动公司液晶显示高端光学板材产能在现有基础上再上一个台阶。

②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预算总额约为55,000.00万元,包含厂房改造装修投资8,080.50万元,设备投资30,303.00万元,预备费1,903.4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4,759.86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5,000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投资额募集资金使用额
厂房改造装修投资8,080.505,000.00
设备购置及安装30,303.0020,000.00
预备费1,903.43-
铺底流动资金14,759.8610,000.00
总投资金额55,046.7935,000.00

其中:

a.厂房改造装修投资用于对39,370平方米的厂房进行洁净化改造,上述厂房均系租赁,具体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业主面积(平方米)厂房权证租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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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大维格(盐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6,000苏(2019)大丰区不动产权第0010057号2019.11.1- 2029.10.31
2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3,370在建定制化建设
合计39,370

苏大维格(盐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2019年4月购置了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三号路东的80亩土地及37,244.79平方米厂房,该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印材的生产制造业务。为了加快本项目的建设进度,盐城维旺向其租赁16,000平方米厂房,租赁期限为10年,参考厂房折旧确定年租金为192万元。

根据维旺科技与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签署的《微纳光学导光板产业化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盐城维旺作为维旺科技设立的全资项目公司在大丰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微纳光学板材产业化项目,项目采取“代建—租赁—回购”模式运作实施,项目所需100亩土地及生产厂房约5.5万平方米均由大丰经济开发区下属的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根据盐城维旺的设计负责建设,建成后租赁给盐城维旺装修使用,盐城维旺可在交付使用之日起五年内按照购地和建设成本购买本项目全部房产土地及其他附属设施。

Ⅰ.“代建-租赁-回购”的商业逻辑及案例

“代建-租赁-回购”模式一般分三个步骤实施:代建,政府或其下属国有企业为招商引资对象垫资代建厂房;租赁,招商引资对象有偿租赁代建厂房;回购,招商引资对象根据招商合同约定的条件回购代建厂房。对于投资方而言,上述模式可以减轻重大资本性开支带来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将资金聚焦于提升产能、研发新技术等核心要素;对于政府方,一方面吸引企业轻资产“拎包入住”,提升招商引资中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有利于产业园区统一规划,集聚要素资源,壮大规模,延伸链条,加快打造特色优势产业集群。

近年来,对于重大项目采用“代建-租赁-回购”模式已逐步成为多个省份、地区招商引资、吸引优质企业入驻经济技术开发区或产业园区的招商模式。根据公开资料,大丰市、合肥市、安庆市、枣庄市、湖北省等地均有代建厂房作为招商引资模式的新闻报道。根据上市公司公告及拟上市公司预披露文件,常熟汽饰(603035)、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均采用“代建-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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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模式取得募投厂房。

因此,发行人与盐城大丰经济开发区采用“代建-租赁-回购”模式较为常见且具有合理的商业逻辑。Ⅱ.本项目采用“代建-租赁-回购”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2019年10月13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维旺科技与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微纳光学导光板产业化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约定维旺科技在大丰经济开发区采用“代建-租赁-回购”模式,投资5.5亿元,建设5.5万平方米厂房,从事微纳光学导光板产业化项目。2019年10月31日,项目实施主体盐城维旺正式成立,并于2019年11月8日完成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备案。通过上述模式一方面可以充分利用外部资金,减少发行人前期资金投入的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委托专业的建设主体代建,有助于聚焦主业发展,保障项目建设高效及自身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指定其下属国有子公司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的建设主体,负责项目报批、建设管理及后续资产运营。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系专业从事基础设施领域的建设公司,一方面其可有效协调各方面资源,有效推进项目审批与建设;另一方面其建设项目管理经验丰富,能够有效管控项目建设成本和进度,专业化与规模化优势较为明显。项目建成后,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业主,按租赁协议约定将代建厂房提供给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在达到回购条件时,盐城维旺按《投资协议》约定回购厂房。

鉴于厂房建设周期较长,盐城维旺与盐城维格签署了租赁协议,租赁其1.6万平方米厂房开始建设上述项目的一期工程。截至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该部分已投入4,229.41万元。本项目二期工程2.34万平方米厂房将在代建工程完成后开始净化装修和设备安装调试。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用“代建-租赁-回购”模式是公司根据自身资金情况,为充分利用外部资源而做出的决定。

Ⅲ.租赁价格的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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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盐城维旺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租赁期自正式交付代建厂房之日起算,租期为6年,预计为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以实施交付日期起算),租赁期间,发行人按每平方米10元/月的标准缴纳租金。经与公开渠道查询的周边地区厂房租赁价格相比,上述租赁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租赁价格公允。

Ⅳ.厂房建设进度、土地权证办理情况及风险保障措施

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2月4日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标的、租赁期限、租赁价格等具体条款,租赁期限预计为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以实施交付日期起算)。经查阅现场照片,该地块已完成土地平整工作,正在进行地基打桩施工,预计能够在《资产租赁合同》的租期开始前交付,即2021年12月末达到可使用状态。

根据《微纳光学导光板产业化项目投资协议》,如代建厂房不符合规划设计要求,政府方负责整改到位,如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要求,维旺科技有权不予接收代建厂房且不予回购。

根据《微纳光学导光板产业化项目投资协议》,项目用地由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下属国有子公司(即盐城晶瑞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摘牌并尽快执行挂牌程序。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地块尚未挂牌交易。

根据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说明:

(1)盐城维旺新型光学板材项目的二期工程采用“代建-租赁-回购”模式系招商引资、吸引优质企业入驻的常规模式。

(2)二期工程建成后出租价格将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3)根据目前厂房建设规划和实际进度,二期工程能够在2021年底达到交付条件。

(4)若无法在约定时间内交付,政府将积极协调开发区内其他符合二期工程装修需求的厂房,确保项目实施不存在因缺乏场所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5)二期工程代建方负责办理建设工程的各项审批手续,政府将提供协助,确保代建方能够合法有效的取得相关的土地、厂房的产权证书。

根据以上《说明》及前述《微纳光学导光板产业化项目投资协议》、《资产租赁合同》,并结合厂房实际施工情况,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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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风险,土地使用权证书无法取得的风险较小。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采用“代建-租赁-回购”的模式系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合理模式,租赁价格公允,符合商业逻辑。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光学级板材项目厂房改造装修投资金额为8,080.50万元,分别将进行净化车间、洁净室、仓库等装修改造,相应投入资金如下:

改造装修工程工程量(平方米)改造装修投资(万元)
净化车间11,430.003,889.50
洁净室1,940.00291.00
仓库18,000.002,700.00
办公区域8,000.001,200.00
合计39,370.008,080.50

b.设备购置及安装:购置各类生产加工设备、自动化仓储设备等,共计91套/台。具体购置设备如下:

序号设备类型单位数量单价 (万元/台)总价 (万元)产地
1挤出线62,50015,000德国
2裁切机660360中国
3高精度抛光机53501,750日本
4普通抛光机122002,400中国台湾
5V-CUT设备350150中国
6自动撕膜机20501,000中国
7MNT热压线122002,400中国
8高亮热压线65003,000中国
9覆膜机20501,000中国
10自动仓储系统11,5001,500中国
合 计9128,560

本项目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第一年[注]第二年合计
建设投资8,080.50-8,080.50
设备投资10,928.6019,374.4030,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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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费942.66960.771,903.43
铺底流动资金-14,759.8614,759.86
总投资金额19,951.7635,095.0355,046.79

[注]第一年指募集资金到位后的12个月内,第二年以此类推;后同。

③工艺流程

公司扩建光学级板材项目为在现有业务基础上的扩产项目,项目工艺流程与目前工艺流程相同,具体如下所示:

光学级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板材生产所需的主要工艺设备为挤出线。公司已具备生产本次募投项目中PMMA板材生产相关的技术、工艺能力,2020年12月已经完成了两套进口挤出线的安装调试工作,生产良率已达到量产水平。

PMMA板材的生产流程较短,原材料粒子经高温熔化、挤出成型、覆膜等简单环节即可形成成品,工艺难度在于生产精细化管理、工艺良率控制以及与后续热压工艺的衔接。公司已聘请多名业界先进企业的工艺专家负责PMMA板材工艺制程管控,具备多年挤出工艺调试和生产管理经验(15年及以上),同时公司亦利用自身在热压工艺上的技术优势,解决了挤出、热压工艺衔接的难题。公司已具备生产本次募投项目中光学级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板材的技术、工艺能力,同时已聘请多位国外专家进行软硬件设施安装、运行、生产以及维护工作。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公司具备生产PMMA板材的能力、技术储备及人才储备,相关风险已进行补充风险提示。

④原材料及燃料动力供应

本项目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本项目上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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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厂商主要为日韩化工企业,原材料充足供应,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稳定的供货渠道。项目所需的能源为电和水均为市场化产品,可保证供应。

⑤环境保护

a.废水污染厂区排水实现清污分流。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大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b.废气落实废弃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切边裁断粉尘经旋风除尘装置收集处理,裁切生产线粉尘经袋式除尘装置处理,挤出和热压生产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均通过15米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c.噪音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d.固体废弃物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本项目中租赁现有厂房部分已在企业投资项目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并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环保主管部门进行了现阶段所需的备案、审批,取得了大行审备[2019]698号备案证及盐环表复[2020]82043号批复。本项目代建部分备案和环评手续需代建厂房建成后办理。

⑥项目效益

本项目预计项目建成当年达产率为70%,下一年为100%。项目完全达产后年营业收入127,213.13万元,利润总额为15,527.95万元,净利润13,198.76万元;该项目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17.07%,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7.64年。项目完全达产年度的效益测算过程及依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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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127,213.13
2营业成本97,973.50
3税金及附加442.46
4销售费用6,069.59
5管理费用1,843.63
6研发费用5,356.00
7利润总额15,527.95
8净利润13,198.76

a.营业收入本次募投项目营业收入的构成及测算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不含税单价产量(万片/万平方米)总价(万元)
光学板材-MNT系列19.03元/片2,160.0041,097.35
光学板材-TV系列92.92元/片672.0062,442.48
超薄板材29.01元/平方米816.0023,673.30
合计3,648.00127,213.13

上表中,各产品产量根据本次募投项目投入设备的规划产能完全达产计算。产品单价主要以现有价格作为基础,并考虑了未来的价格下降进行测算,本次募投项目收入测算具备谨慎性、合理性。b、营业成本及毛利率本次募投项目营业成本根据公司历史财务数据以及本次募投项目产品特点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成本构成测算依据
直接材料84,138.20根据维旺科技目前及在开发产品的材料耗用量、材料单价及良率测算。
直接人工2,160.12首年根据新增的生产人员数量和目前维旺科技的工资水平测算,后续年度按一定增幅增长。
制造费用:折旧摊销3,168.61折旧摊销原值按本次建设投资的原值计算,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折旧与摊销年限均与公司目前的水平相一致。
燃料及动力4,350.51主要为电费,按本次募投新增设备满产耗电量及综合电价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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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杂费2,103.46参考维旺科技历史财务数据,按材料成本的2.5%估算。
租赁费564.66按租赁面积分摊测算。
修理费等其他制造费用1,487.94根据维旺科技制造费用结构测算。
合计97,973.50

本次募投项目毛利率与维旺科技新型显示光学材料业务报告期内的毛利率对比如下:

募投项目达产年度新型显示光学材料业务毛利率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9月
22.98%30.50%32.01%27.37%30.63%

本次募投项目的成本测算过程合理,测算毛利率低于现有业务毛利率,具备谨慎性。

c、税金及附加

本次募投项目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分别为7%、5%,按此测算的达产年度税金及附加金额为442.46万元。

d、销售费用

本次募投项目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运杂费、市场推广费及租赁费,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销售费用构成测算依据
职工薪酬309.00首年参考维旺科技销售人员薪酬水平,按新增销售人员15万元/人/年测算,后续年度按一定增幅增长。
运杂费3,180.33参考维旺科技历史财务数据,按营业收入的2.5%测算。
市场推广费2,544.26参考维旺科技历史财务数据,按营业收入的2%测算。
租赁费36.00按租赁面积分摊测算。
合计6,069.59

e、管理费用

本次募投项目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租赁费、办公费等其他管理费用,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管理费用构成测算依据
职工薪酬463.50首年参考维旺科技销售人员薪酬水平,按新增销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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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15万元/人/年测算,后续年度按一定增幅增长。
租赁费108.00按租赁面积分摊测算。
办公费等其他管理费用1,272.13参考维旺科技历史财务数据,按营业收入的1%测算。
合计1,843.63

f、研发费用本次募投项目研发费用参考了近年人均研发支出,按新增研发人员52万元/人/年测算,并每年按一定增幅增长,达产年度研发费用为5,356万元。

g、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本项目测算运营期为10年。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系按照建设期加运营期各期的所得税后净现金流量,根据公式测算出资金流入现值总额与资金流出现值总额相等、净现值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即为17.07%。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7.64年。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效益预测方法和依据谨慎、合理。

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截至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召开之日(2020年11月13日),该项目已投入4,229.41万元,其中建设投入129.62万元,设备投入4,099.79万元。

(2)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

①项目概述

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涵盖三个职能机构:创新中心、运营中心和产业培育中试基地,四个实验室:包括材料与器件分析实验室、光学分析实验室、微纳结构加工平台、显微与结构分析实验室,以及办公和配套场地。各部分的具体用途如下:

卓越创新中心细分项目具体用途
职能机构创新中心对微纳光制造领域的底层技术进行研究,对发行人的现有技术进行优化改进
运营中心进行研发项目的市场研究、项目评审、项目进度管理、研发人员管理,以及洽谈对外研发合作、运营管理技术孵化平台。
产业培育中试基地对创新中心的底层技术成果开展中试实验,促进产品化进程;面向技术孵化平台提供中试实验服务。
实验基地材料与器件分析实验室用于材料和器件的电特性、化学特性、机械特性等的研究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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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分析实验室用于器件的光学特性实验。
微纳结构加工平台根据各研发项目对于材料合成、器件制备方面的通用需求,建立一个可同时满足各研发项目需求的通用实验室,支撑各个研发项目的微纳加工、制样小试的需求。
显微与结构分析实验室用于功能薄膜、功能器件的结构表征实验。
办公配套场地综合办公室、会议室、展厅等配套场地

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的研发目标包括两个方面:①柔性屏、裸眼3D显示、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这些新的前沿领域所涉及的基础原理、材料制造工艺、器件制造工艺研究,并进行批量生产测试,为新产品产业化奠定技术基础;②微纳光刻、微纳压印等现有技术的持续优化,促进现有“微纳柔性智能制造”的技术水平提升,从而推动现有产品的性能提升。

②发行人的研发人员及技术储备

发行人在微纳光学产品技术研发与制造领域拥有丰富的技术储备。截至2020年9月末,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共拥有399项已授权的专利,其中境内专利共386项(发明专利109项),境外专利13项。公司拥有“数码三维与光变图像的制作方法及激光照排系统”、“宽幅智能激光SLM光刻系统与应用”、“宽幅智能激光SLM光刻系统与应用”、“亚波长光学制造技术与应用”等微纳光学制造领域的基础核心技术,并且在柔性屏、裸眼3D显示、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等前沿领域相关的“超薄导光器件的柔性制造工艺”、“微纳增材制造的应用工艺创新”、“光场调控的微纳光刻直写关键技术和设备创新”均已形成技术储备。

截至2020年9月末,发行人拥有技术研发人员375名,博士12名。发行人董事长陈林森作为全国纳米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光学学会全息与光信息处理专委会主任和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专项首席专家,其领导下的研发团队在前瞻性和应用性技术研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公司研发团队承担或参与了国家863计划、国家重大仪器设备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等多项国家项目,并多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江苏省科技奖和国家专利优秀奖。公司具备实施本项目的研发人员储备。

③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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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投资55,671.61万元用于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建设,其中创新中心基本建设投资35,254.61万元,设备投资20,417.00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投资额募集资金使用额
卓越创新中心基本建设投资35,254.6115,000.00
设备购置及安装20,417.0020,000.00
总投资金额55,671.6135,000.00

其中:

a.卓越创新中心基本建设投资35,254.61万元用于公司80,000平方米的创新中心、运营中心和产业培育中试基地建设工程相关费用,项目用地为公司现有土地,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土地出让方式取得,并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卓越创新中心基本建设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
1前期工程费854.04
2建筑安装工程费33,200.00
3基础设施费589.57
4开发间接费611.00
合计35,254.61

b.卓越创新中心设备购置及安装:设备购置主要包括采购研发设备、检验检测设备等,共计136套/台。具体购置设备如下:

所属实验室设备名称数量(套/台)总价(万元)
材料与器件分析实验室电磁屏蔽测试2500.00
高性能计算集群1150.00
热机械分析仪1150.00
恒温恒湿箱3120.00
半导体参数分析仪1110.00
冷热冲击仪1110.00
高频任意波形信号发生器1100.00
示波器160.00
万能材料拉力试验机150.00

1-1-77

所属实验室设备名称数量(套/台)总价(万元)
氙灯老化箱145.00
真空搅拌机(小型/中型)240.00
真空手套箱240.00
烘箱240.00
电化学工作站130.00
震动测试仪130.00
接触角测量仪125.00
老化房118.00
紫外线耐气候试验箱116.00
跌落测试仪19.00
ESD静电测试仪15.00
光学分析实验室镜片光学特性检测系统与软件开发系统1300.00
AOI自动检测设备-微观缺陷测试1250.00
AOI自动检测设备1150.00
大尺光学性能检测设备1150.00
紫外分光光度计1100.00
X射线荧光光谱仪1100.00
积分球光源光电性能综合测试系统1100.00
光学式自动高分辨率图形缺陷检测装置1100.00
太阳辐射仪160.00
镜片光学特性检测算法与软件开发150.00
二次元测试232.00
激光投影机130.00
炫光测试系统130.00
ROHS测试125.00
光谱仪120.00
可见光透/反射率测试仪/透射比测试仪120.00
雾度透光率测试仪112.00
色度亮度计110.00
微纳结构加工平台大型激光直写系统13,000.00
光学薄膜挤出测试线1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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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实验室设备名称数量(套/台)总价(万元)
5轴金刚石车床1830.00
微纳米大型热压设备1800.00
激光直写系统(中型)1800.00
连续变频干涉纳米直写系统1600.00
电子枪镀膜机3600.00
微纳米中型热压印设备1500.00
大尺寸片材自动化加载系统3500.00
激光直写系统(小型)1500.00
干涉曝光系统91160.00
大型直线式磁控溅射系统1500.00
大型微纳米激光设备1400.00
6轴激光干涉测量系统1350.00
UV纳米压印机(大型)1350.00
卷对卷紫外压印机1300.00
曝光机1260.00
UV纳米压印机(中型)1250.00
大型合金生长设备5250.00
OLED有机蒸发镀膜系统(小幅面)1200.00
皮秒激光器1200.00
定制半自动高精度组版设备1200.00
大型光刻胶涂布机1200.00
气相沉积设备1200.00
高精度纳米图形UV压印设备1200.00
精密气浮平台1180.00
全自动UV压印机3150.00
全自动端面微结构加工系统1150.00
镭射切割机3105.00
CCD拼版机1100.00
镜片对准装置1100.00
大型真空退火炉1100.00
UV成型系统(UGR)1100.00
小型喷胶机170.00
桌面型涂胶机、热板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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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实验室设备名称数量(套/台)总价(万元)
离子束刻蚀系统160.00
玻璃清洗机160.00
烤箱160.00
高精度对准系统(中型)160.00
小型实验室磁控溅射镀膜机150.00
小型实验室热蒸发镀膜机150.00
显影机150.00
紫外脉冲激光器145.00
小型真空退火炉140.00
丝印机540.00
涂胶机240.00
曝光机240.00
高精度对准系统(小型)140.00
锂电池涂布机125.00
超声波清洗机125.00
干膜覆膜机120.00
金属生长槽115.00
显微与结构分析实验室激光共聚焦显微镜5450.00
扫描电镜(SEM)1300.00
X射线衍射仪(XRD)1200.00
3D干涉显微镜1110.00
CCD动态视觉检验1100.00
金相显微镜375.00
合计13620,417.00

具体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第一年[注]第二年合计
卓越创新中心基本建设投资24,678.2310,576.3835,254.61
设备购置及安装8,166.8012,250.2020,417.00
总投资金额32,845.0322,826.5855,671.61

[注]第一年指募集资金到位后的12个月内,第二年以此类推;后同。

④项目备案登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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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已在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编号为苏园行审备[2020]800号。2021年1月15日,发行人已取得项目编号为C20200580的《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书》。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能够对前沿技术进行预研开发、对技术储备进行产业化研究、对现有产品进行持续优化,能够整合研发机构资源,从而对公司业务有整体促进作用。发行人具备进行项目研发的人员及技术储备。本项目环评批复已于2021年1月15日取得,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⑤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作为本公司的创新技术研发中心,不进行单独的财务测算,项目投入使用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实力、为企业效益提升提供有利的技术支持。

本项目通过建设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提升研发团队的整体实力,把握市场趋势,掌握领先技术,增强公司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强化产品与下游客户需求的匹配程度,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发行人的发展历程是在同源微纳光学制造技术基础上,不断延伸出新的细分应用,从而实现收入、市值的增长。发行人的现有事业群包括高端智能装备、公共安全和新型印材、反光材料、消费电子新材料,其中以微纳光刻、微纳压印设备为代表的高端智能装备是发行人生产产品的工艺基础,用于满足各产品事业群的持续生产和新产品开发需求。公司各类现有产品(尤其是消费电子新材料等技术迭代比较快速的产品)如要持续保持竞争力,都需要公司的研发部门对微纳光刻等底层工艺技术、装备进行持续开发支持。

目前发行人的研发机构主要面临两个方面的问题:①现有的研发机构分散在集团内各个公司中,研发场地因建设时间较久,场地规模有限,难以满足公司日益壮大的研发需求,影响了公司研发效率;②公司现有的研发设备已长期未进行升级换代,对前沿技术以及高精度、大幅面、多维度的微纳结构支撑不足,不利于未来持续研发。

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的建设对业务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

a.微纳尺度的光学应用非常广阔,公司目前已经锁定了柔性屏、裸眼3D显示、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这些新的前沿领域作为下一步应用开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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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也拥有了一定技术储备,以公司目前的硬件设备平台很难进行下一步的验证、改良。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显著提升公司的研发硬件条件,能够同时对前瞻性应用领域进行预研开发以及对技术储备进行中试测试,加快推向市场的产业化速度。一旦产业化成功,这些新兴领域能够有效拉动收入增长,促进公司经济效益水平的提升,有助于公司将技术储备转化为盈利能力。b.公司现有的业务中:公共安全和新型印材产品收入保持稳定,但报告期内毛利率有所下滑,需要进一步改进工艺降低成本、开发更为精美的光效图案提升附加值;消费电子新材料事业群中,特种装饰材料、中大尺寸触控产品等新开发的产品仍需进一步改进工艺良率以提升盈利能力。本项目的建成将有助于现有技术的持续优化,提升现有产品的盈利能力。

c.本项目将集团内研发机构集中办公、运营,整合研发资源,统一协调研发项目规划和进度,有利于研发人员的相互交流促进。并且,公司通过建立一个软硬件更加完善、更具人性化设计的技术研发场地,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为开发设计人才施展才华创造良好的平台,同时有利于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满足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需求。

d.本项目建成后还可以对外作为光学领域的技术孵化基地,开拓公司的技术视野,拓展更多光学应用领域。公司还可以通过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对关键核心技术持续研究,攻克行业内技术难题,使公司始终处于行业的技术前沿,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

(三)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新项目不断开工建设,生产经营不断规模扩大,公司的资金需求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及现金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负债总额130,842.0291,768.9364,592.0144,070.18
资产负债率45.93%37.58%30.81%23.92%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2,106.105,397.32-2,749.315,121.20
投资性现金流净额-30,848.24-23,529.14-8,035.03-8,3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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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54.98-8,972.006,752.37-14,534.50

近年来,公司相继投资建设设立了苏大维格(盐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维业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等公司,战略性布局南通和大丰两个生产基地,同时又收购了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丰富了微纳光学产品线。公司在微纳光学产业链上持续大额投资,在产能建设、产品储备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未来数年的快速发展打通了道理,另一方面也使得公司投资性现金流持续流出,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性现金累计共产生净流出70,769.08万元。投资规模的扩大不仅使得公司报告期内负债规模快速增长,2020年9月末较2017年末增长了86,771.84万元,带动资产负债率快速上升,而且还对公司经营资金需求造成了影响。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补充流动资金,充实公司资金实力。以公司2020年9月30日财务数据为例,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与资产负债率将分别由发行前的1.29、0.86和45.93%变化至1.38、0.95和

44.38%,表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将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获得长期稳定的经营资金,保障公司业务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与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对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影响的调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培育利润增长点,增强竞争能力,改善财务结构,募集资金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发行人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产品产能将迅速扩大,产业链进一步完善,将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全面提升研发实力,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未来,公司还将加大在中大尺寸触控产品和屏下指纹器件等消费电子新材料领域的投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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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的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有助于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提升综合性研发实力,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收入将稳步增长,将进一步扩张高端光学板材业务,将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提高盈利水平。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建成后,将持续围绕柔性微纳智能制造技术展开攻关,进行关键性、前瞻性研究,保持公司技术处于行业发展前列。此外,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通过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将增加,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偿债能力将有所增强,筹资能力也将有所提升,有利于公司未来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的增加,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

(三)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良好,项目达产后,可有效提高公司利润水平,项目完全达产后公司销售收入、利润总额规模均将在目前基础上实现较大突破,从而使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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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微纳结构产品制造和技术服务商,主要从事微纳结构产品的设计、开发与制造,关键制造设备的研制和相关技术研发服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一方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范围,进一步延伸、深化微纳光电产品的价值链,提升公司在微纳光学技术前沿领域的技术储备,进一步强化核心竞争优势,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将增强公司资金实力并可以适当的降低公司负债水平。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不会产生重大变化,公司暂无业务及资产整合计划。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东结构将相应发生变化,公司原有股东的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将会严格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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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对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公司对微纳光电产品价值链的延伸和深化,加强对前沿技术的研发和储备,项目实施后以高端光学板材产品为代表的主营业务更加突出,公司整体业务结构更加合理、稳定。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将带来积极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股权资本大幅提升,资本实力增强;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同量增长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资本结构优化;公司偿债能力进一步提高,有效降低财务风险;进一步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多回报。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对微纳光电产品价值链的延伸和深化和加强对前沿技术的研发和储备,经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因此不排除发行后总股本增加致使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的可能。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较强,随着项目的如期实施和完成,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的到位将使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大幅增加;在资金开始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金额也将大幅提升;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实现销售、回款,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将显著提升。

三、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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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管理关系和同业竞争状况不会发生重大变化。本次发行也不会导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新增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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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发行人风险因素

一、关于发行人风险因素的调查

(一)业务经营风险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生产经营带来的风险

自2020年1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逐渐在全球范围内蔓延,呈现出传播速度快、蔓延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特点,本次疫情对全球经济和物流等均造成了较大冲击。公司产品下游应用行业涉及公共基础建设、公共防伪安全、烟酒包装、化妆品包装、消费电子设备、机动车等多个领域,能够有效分散疫情对市场需求的冲击。但公司部分进口原材料和出口产品,因国际物流受疫情影响较大,存在不能顺利进出口的风险;若本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短期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进一步影响国内外经济形势,导致市场需求下降,则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以上情形可能会导致公司出现营业利润同比下降超过50%甚至亏损的情形,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该风险因素。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依托技术优势持续推出各类新型微纳光学产品,不断开发新的应用领域,服务的行业范围不断拓展,下游市场规模也持续扩大。但公司所处微纳光学行业的市场化程度较高,伴随着相关技术的成熟和溢出,吸引了大量企业参与到该行业中,当前国内已经发展出多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使得行业内的竞争不断加剧。如公司不能紧跟技术潮流并不断创新、加快新技术的研发速度、增强微纳光学产品制造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则有可能被其他竞争对手超越,从而对公司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3、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利润总额分别为9,261.99万元、6,508.31万元、11,945.90万元和3,468.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8,124.43万元、6,097.59万元、10,088.76万元和3,377.10万元。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下滑,主要系公司为进一步增强竞争能力,在加大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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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同时,亦在南通、盐城、常州等地区使用新的生产及经营场所,多地区的经营模式使得公司的销售费用、管理及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等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除此以外,新冠疫情亦对公司的外销产生冲击,当年度公司的外销有所下降。目前公司运营场所搬迁基本完成,搬迁相关的期间费用将逐步减少,并且随着新运营场所的逐步投产,公司销售规模会有所提升,能够有效覆盖新增的折旧、财务费用等,不利影响将逐步收窄。此外,公司亦加大国内反光材料及消费电子新材料的销售力度,以通过增强内销的举措弥补外销带来的不利影响。

根据发行人发布的2020年业绩预告,全年因期间费用上升、外贸业务受阻等原因共同导致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较上年同期下降40%—60%。

(二)研发技术人才竞争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系技术密集型行业,需要在分析市场需求变化的基础上,不断投入开发新应用和新产品,由此对各类研发、技术人才的要求较高。

虽然公司一直注重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制定了较为合理的员工薪酬方案,建立了公正、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对管理人员实现目标管理,提高科技人才尤其是技术骨干的薪酬、福利待遇水平,研发人员的利益直接与年度技术创新目标挂钩,但随着行业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发行人产品开发、工艺设计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对于高素质技术人才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因此,公司如果出现研发、技术人才流失情况,将会对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造成一定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1、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在加强内生式增长的同时,亦通过外延并购的发展方式积极拓展业务市场。2016年,公司完成对华日升100%股权的收购,在合并报表中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商誉账面价值42,158.3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4.80%。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上述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被收购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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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则公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的资产情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出现营业利润同比下降超过50%甚至亏损的情形,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该风险因素。

2、业绩承诺无法完成的风险

2016年,发行人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以69,418万元收购了华日升100%股权,华日升原股东建金投资、华日升投资等对华日升2016-2018年度业绩做出了承诺。2019年度,因华日升未能足额完成上述业绩承诺,为了保证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并激励华日升团队,华日升原股东建金投资、华日升投资自愿延长对华日升的业绩承诺期。建金投资、华日升投资承诺:华日升2019-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310万元和8,585万元,且自愿赔偿追加业绩承诺期内标的资产减值损失。2019年度,经立信所专项审核确认,华日升当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净利润7,548.36万元,完成了业绩承诺。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初道路施工、政府车牌采购招标等重点下游市场需求收到压制,国际物流受限又影响了海外市场的开发,使得华日升经营情况未达预期。虽然随着国内新冠疫情的缓解,华日升销售情况快速改善,但其全年业绩存在无法实现业绩承诺的风险,进而可能导致其商誉减值,影响发行人整体业绩表现。

3、应收账款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6,897.61万元、44,127.05万元、58,792.93万元和62,997.76万元,报告期内应收账款持续增长,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达到43.06%。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加。

虽然公司客户的信誉度较好,但金额较高的应收账款仍然存在不能及时回收给公司带来的坏账损失风险和短期偿债能力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存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6,499.13万元、29,979.09万元、36,411.21万元和49,071.85万元,报告期内存货持续增长,报告期末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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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重达到33.54%。公司覆盖公共安全和新型印材、反光材料、消费电子新材料及高端智能装备等四大事业群,涵盖产品线及产品品类较多,故存货规模较大。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和发出商品。虽然公司对存货风险进行严格管控,若未来产品销售价格在短时间内快速下跌或者公司下游客户出现不利变动造成存货积压,可能会导致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增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公司资产呈现逐年增长趋势。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和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资产规模和生产规模都将大幅提高,届时公司在管理方面也会面临较大的挑战与风险,对公司在经营管理、科学决策、资源整合、内部控制、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诸多方面提出更高要求。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如果未来公司管理能力不能跟上业务规模扩大的步伐,则公司可能面临经营成本提高,盈利水平提高与经营规模扩大不同步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按计划投入“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效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给公司带来全新的发展机遇。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是基于当前的国家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状况、市场需求、投资环境、公司技术能力等作出的。如果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产业政策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项目延期或无法实施。对于“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如果下游行业对产品的性能要求提升且公司未能顺利实现技术工艺升级,或生产良率未能达到设计目标,本项目存在实施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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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生产的产品作为液晶显示模组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消费电子产品等下游应用领域实现销售。未来若因宏观经济等原因消费电子产品市场陷入停滞或下滑,或液晶显示技术被其他自发光显示技术替代,光学级板材的市场空间可能会随之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导致本项目无法顺利实现产能消化。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将新增固定资产95,958.54万元,每年新增折旧摊销等固定成本费用约6,973.04万元。若投产后市场环境变化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可能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甚至出现新增固定成本较高导致募投项目亏损的风险。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随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陆续投入,将显著提升公司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考虑到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在募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因此,完成本次发行后,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七)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审批相关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已获得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还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次发行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和中国证监会注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八)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的A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股票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到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同时受到经济周期、通货膨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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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因此公司的股票价格存在若干不确定性,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九)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的风险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林森持有的苏大维格股份中用于质押融资2,158.00万股,占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的41.83%。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票的市值相对融资金额的覆盖比例较高,股票质押平仓的风险较低,安全边际较大;此外,实际控制人陈林森持有的未冻结、未质押股份市值远高于股票质押融资金额,具备较强的清偿能力。但公司股票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如若未来出现资本市场系统性下跌等重大不确定性情况,则仍可能会对陈林森持有的股份以及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或有风险调查

根据发行人、发行人子公司、持有发行人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及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出具的承诺并经保荐机构查验,发行人、发行人子公司、持有发行人5%以上(含5%)股份的主要股东均不存在对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重大影响的、或其他发生或累计发生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以上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发行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均其他不存在发生或累计发生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5%以上的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三、实际控制人诉讼情况

2019年7月16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林森收到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苏0591民初7872号《应诉通知书》,自然人沈某就其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向陈林森提起诉讼。

2019年6月,沈某基于2005年2月曾与陈林森签署的《委托投资及借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向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享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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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维格283.5366万股股份,并要求陈林森向其支付上述股份的股息、红利及逾期利息合计151.3907万元人民币,全部诉讼费用由陈林森承担。

原告沈某于2019年7月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019年7月28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591民初7872号《民事裁定书》,同意沈某的财产保全申请,裁定冻结陈林森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6,0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2019年8月12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委托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冻结了陈林森持有的苏大维格3,529,000股股票,冻结期限三年,自2019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1日。

2020年7月22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作出(2019)苏0591民初787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陈林森于本次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沈某返还投资款5万元,陈林森于本次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沈某返还按苏大维格283.5366万股(暂计至2020年7月7日,若自2020年7月8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发生因配股、送股等事宜产生的股数变动,该股数在此基础上相应变化,下同)于判决生效日的交易平均价计(若判决生效日为非交易日或该股票停牌,则按前一日交易平均价计)所得金额减去投资成本50万元后总金额的70%;陈林森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沈某返还按苏州苏大维格283.5366万股计至2020年7月7日的分红款收益86,487.32元,自2020年7月8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若苏大维格再发生分红事宜,陈林森仍应向沈某返还283.5366万股所对应分红(扣除税费)的70%。

2020年8月12日,陈林森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1年1月,陈林森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苏05民终8738号民事判决书,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基于2005年2月沈某与陈林森签署的协议,双方存在委托投资及股权代持合意,但股权代持在苏大维格上市时因涉及上市公司股权代持而无效。沈某与陈林森双方对于股权代持无效均具有过错。终审判决结果具体如下:撤销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2019)苏0591民初7872号民事判决;陈林森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沈某返还按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3,537股(暂计至2020年7月7日,若自2020年7月8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发生因配股、送股等事宜产生的股数变动,该股数在此基础上相应变化,下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的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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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平均价(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为非交易日或该股票停牌,则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交易平均价计)计算所得款项金额的70%;陈林森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沈某返还按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83,537股(暂计至2020年7月7日)收益的70%,即81,097.82元,若自2020年7月8日起至上述第二项判决确定的义务实际履行之日止苏大维格另有分红的,陈林森仍应向沈某返还283,537股对应分红(扣除税费)的70%;驳回沈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467,86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72,866元,由陈林森负担70,524元,由沈某负担402,34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67,866元,由陈林森负担65,524元,由沈某负担402,342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陈林森于2021年1月收到二审判决书并签署了《送达回执》,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二审判决已经生效。陈林森已于2021年1月19日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付共计409万元(包含案件受理费在内),履行了相应的给付金钱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该案已经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一审、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陈林森先生已按终审判决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在符合法定条件及法定期间内本案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的,不停止本判决的执行。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案的当事人均未就本案提起再审程序。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涉诉情形系其个人与第三方的民事纠纷,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因此受到刑事处罚或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二审终审判决不涉及陈林森所持苏大维格的股份处置,所涉赔偿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上述诉讼行为亦未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以上事项不会对本次发行的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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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董事签名:

陈林森虞樟星朱志坚
蒋敬东施 平王庆康
庄松林
监事签名:
倪均强仇国阳王建强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朱志坚姚维品李玲玲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96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陈林森

年 月 日

1-1-97

三、保荐机构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徐辚辚

保荐代表人:

徐 欣

黄 萌

法定代表人:

范 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1-1-98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总经理签名:

范 力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1-1-99

五、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律师(签字):

张 隽 王 伟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

李 强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年 月 日

1-1-100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非经常性损益专项审核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声明仅供发行人用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作其他任何用途。

经办注册会计师:

杨力生 戴 祺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杨志国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101

七、董事会声明

(一)未来十二个月的股权融资计划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考虑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除本次发行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实施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填补措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导致净利润增长速度可能低于净资产增长速度,从而使得公司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有所摊薄。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经营的回报能力,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措施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项目、SVG微纳光制造卓越创新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入工作,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在募投项目实施后争取尽早实现预期收益,增强未来的股东回报,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完善公司治理,降低运营成本,加强人才引进

公司将继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优化组织结构,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并加强成本管理,全面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从而提升经营业绩。此外,公司将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与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1-1-102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顺序用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4、落实利润分配,强化股东回报

公司持续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政策。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要求,持续修改和完善《公司章程》并相应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充分听取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投资收益的权利,体现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长期发展理念。

未来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1-10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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