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林森先生的通知,获悉陈林森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姓名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陈林森 | 是 | 4,000,000 | 7.96% | 1.77% | 是 | 否 | 2019年12月25日 | 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置换质押融资 |
注:陈林森先生本次质押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二、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姓名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陈林森 | 是 | 2,304,000 | 4.59% | 1.02% | 2018年3月19日 | 2019年12月26日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冻结或拍卖等)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累计被冻结或拍卖等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前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陈林森 | 50,237,990 | 22.22% | 28,884,000 | 30,580,000 | 60.87% | 13.53% | 30,580,000 | 100% | 10,627,492 | 54.06% |
注1:陈林森先生所持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注2:如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陈林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237,9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22%;通过东吴证券-招商银行-东吴苏大维格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3,8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2,641,83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29%。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陈林森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用于置换到期的质押融资。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6,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1.94%,占公司总股本的2.65%,对应融资余额为3,366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30,58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0.87%,占公司总股本的13.53%,对应融资余额为18,366万元。
截止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个人资信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预计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其
所持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目前质押总体风险处于可控水平,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股份解除质押证明文件;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