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9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9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林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4月17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决定》(〔2019〕10号)文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等有关事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14:00在苏州工业园区科教创新区新昌路68号公司三楼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
会及监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