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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安科技: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27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328
   证券简称:宜安科技
      二零一五年十月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扬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文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文平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891,064,052.98                 856,693,184.54                         4.0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653,744,204.09                 625,541,257.14                         4.51%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2.9185                         5.5852                         -47.75%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32,227,032.35                -7.26%       393,696,437.90                  16.81%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7,282,248.55                -0.58%        37,688,199.33                  23.30%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77,106,986.32                 312.42%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3442              106.23%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72               -0.52%                  0.1683               23.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72               -0.52%                  0.1683               23.3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8%                -0.24%                  5.88%                 0.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78%                -0.94%                  4.29%                 0.18%
净资产收益率
    注: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等相关规定,
在报告期内公司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拆股而增加或并股而减少公司总股本,但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的,应当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015年4月,公司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总股本由112,000,000股增至224,000,000股。
    由此,公司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2015年最新股本224,000,000股计算。
    2、公司上年同期“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上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2014
年当期股本112,000,000股计算。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84,153.5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1,881,545.49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999.97
减:所得税影响额                                                      1,804,317.21
合计                                                                 10,191,381.7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风险
       全球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品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市场前景广阔,在此背景下
未来可能有更多的企业涉足上述领域,公司将面临更为激烈市场竞争。尽管公司在消费电子产品、镁铝合
金汽车产品等方面拥有行业领先的核心技术且相关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若不能持续在技术、管理、规模、
品牌及研发等方面保持领先优势,持续拓展相关产品市场,及时推出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公司将在未来
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公司将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把握产品和技术研发方向,不断完善技术研发、创新体系,在发展消
费电子产品业务,保持与现有客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加大液态金属、镁铝合金汽车产
品等高科技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和推广力度,及时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新产品,持续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竞
争力。
       (二)成本压力持续加大的风险
       为实现公司确立的以液态金属、镁铝合金汽车产品、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三方面为未来发展重点和
方向的发展战略,提高液态金属、镁铝合金汽车产品市场占有率,加速推进生物可降解医用镁合金临床研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究、应用与推广进程,公司在发展消费电子业务的基础上,持续加大液态金属、镁铝合金汽车产品市场开
拓力度,可能会导致研发支出、市场开拓、人工成本等费用保持刚性增长。募集资金项目建成投产将带来
折旧费用、摊销费用的增加。上述成本费用的加大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在不断提高经营业绩的同时,提高公司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和细化成本控制和核算体系,
优化资源配置,持续开展技术创新等各项措施尽力化解和减轻成本上升的压力。
    (三)应收账款增加风险
    由于消费电子产品销售模式及客户的转变致使公司相对应客户的收款时间延长,且随着公司消费电子
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可能保持在较高水平。此外,公司针对不同的客户(如规模、财务状况、
合作年限、银行信用等)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给信用较好的客户给予一定的信用期,结算与回款存在时
间差,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金额比较大。尽管公司主要客户的资金实力强,信用好,资金回收有保障,如果
宏观经济环境、客户经营状况等发生急剧变化或公司对应收账款催收不利,并不排除个别项目在未来可能
出现呆坏账金额大于已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对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在销售合同执行的全流程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和监控,加大对销售部门回款率的考核力度,
严格控制应收账款的额度和账龄,加强对账期较长的应收账款的催收和清理工作,保障应收账款的可回收
性,确保公司现金流的稳健,防范现金流风险。
    (四)经营管理风险
    公司在多年的管理经验累积和治理实践中,治理制度不断完善,形成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体系,
并在实际执行中运作良好。公司上市以来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随着公司经营规模和业务范围不断
扩大,组织结构日益复杂,对公司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若公司的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质量控制、风险
管理等能力不能适应规模迅速扩张的要求,人才培养、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将会
引发相应的管理风险。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范运作指引要求,持续梳理和优化组织管理架构。加强对中高
层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学习,提高管理素质和决策能力,以适应资本市场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逐步强
化内部管理的流程化、体系化,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管理失误造成的公司损失。
    (五)非公开发行股票审核风险
    为有效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计划,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材料领域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增强核心
竞争力,公司于2015年2月6日、2015年3月2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随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
请及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公司上报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阶段。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审核通过以及最终通过审核的时
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对此,公司后续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进程,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事项。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3,981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59.06%      132,300,000               0 质押                   48,346,700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
                     国有法人             4.34%        9,730,000
任公司
港安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3.47%        7,770,000
东莞市中安企业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
                                          2.81%        6,300,000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人
东莞市科创投资管理 境内非国有法
                                          0.38%         850,000
有限公司             人
黄锌佩               境内自然人           0.37%         827,265
盛雷鸣               境内自然人           0.34%         761,400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境外法人             0.30%         678,600
高明星               境内自然人           0.25%         567,800
胡月霞               境内自然人           0.25%         561,957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宜安实业有限公司                                                     132,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32,300,000
湘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7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730,000
港安控股有限公司                                                        7,7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770,000
东莞市中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
                                                                        6,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300,000
伙)
东莞市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50,000
黄锌佩                                                                   827,265 人民币普通股             827,265
盛雷鸣                                                                   761,400 人民币普通股             761,400
科威特政府投资局                                                         678,600 人民币普通股             678,600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高明星                                                                       567,800 人民币普通股              567,800
胡月霞                                                                       561,957 人民币普通股              561,957
                                       除宜安实业有限公司与港安控股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一)公司股东黄锌佩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40,025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287,240 股,实际合计持有 827,265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二)公司股东盛雷鸣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有)                                   761,400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实际合计持有 761,400 股;
                                       (三)公司股东高明星通过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67,800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实际合计持有 567,8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宜安实业有限
                                0                  0                  0                  0 首发承诺     2015 年 6 月 19 日
公司
港安控股有限
                                0                  0                  0                  0 首发承诺     2015 年 6 月 19 日
公司
湘江产业投资
                                0                  0                  0                  0 首发承诺     2015 年 6 月 19 日
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市中安企
业管理咨询中                    0                  0                  0                  0 首发承诺     2015 年 6 月 19 日
心(有限合伙)
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转                    0                  0                  0                  0 首发承诺     2015 年 6 月 19 日
持三户
东莞市科创投
资管理有限公                    0                  0                  0                  0 首发承诺     2015 年 6 月 19 日
司
长沙市厚水投
资咨询合伙企                    0                  0                  0                  0 首发承诺     2015 年 6 月 19 日
业(有限合伙)
合计                            0                  0                  0                  0      --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A.资产负债表项目(2015年9月末金额与年初金额比较)
   (一)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40.35%,主要是公司前期收到客户的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二)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公司收回前期应收利息所致;
   (三)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53.39%,主要是公司为保障生产增加原材料库存增加所致;
   (四)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减少44.72%,主要是公司在建工程完工结转固定资产所致;
   (五)无形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59.18%,主要是子公司宜安云海购买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六)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37.65%,主要是公司本期生产经营需要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七)预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39.56%,主要是公司收到客户预付款增加所致;
   (八)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43.92%,主要是公司本期缴纳税费所致;
   (九)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公司本期已支付利息所致;
   (十)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54.01%,主要是公司本期支付前期往来款项所致;
   (十一)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76.02%,主要是公司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十二)股本期末较期初增加100%,主要是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十三)资本公积期末较期初减少32.32%,主要是公司本期转增股本所致;
   (十四)其他综合收益期末较期初减少126.43%,主要是汇率变动影响所致;
   (十五)少数股东权益期末较期初增加424.91%,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增加所致。
   B.损益表项目(2015年1-9月与上年同期比较)
   (一)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1.32%,主要是公司本期业务拓展费增加所致;
   (二)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8.81%,主要是汇率变动对汇兑损益的影响所致;
   (三)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6.49%,主要是公司期末因应收账款余额减少而计提
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四)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2.52%,主要是子公司收回理财产品取得投资收益增加所
致;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五)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3.18%,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到政府补贴收入增加所致;
   (六)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是公司本期未发生营业外支出所致;
   (七)所得税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6.81%,主要是公司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八)少数股东损益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4.48%,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亏损所致。
  C.现金流量表项目(2015年1-9月与上年同期比较)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12.42%,主要是公司加强资金管理积
极组织应收款项收取所致;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流出减少30.94%,主要是公司本期购买理财
产品减少所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流出减少93.45%,主要是公司本期银行借款
增加所致。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在公司消费电子业务规模日趋扩大,竞争实力不断增强的基础上,公司抓住“中国制造2025”相关政策
对支持具备中国核心专利的新材料推广的有力机会及依靠自身在液态金属、镁铝合金汽车产品、医用镁合
金方面具备较强的稀缺性和垄断力,加大液态金属、镁铝合金汽车产品市场开拓力度及积极跟进中国食品
药品检定研究院对公司报送的“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产品检验进程,同时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加强
内部管理,完善和细化成本控制和核算体系,优化资源配置,努力提高公司效益。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39,369.64万元,同比增长16.81%;实现净利润3,752.11万元,同比增长23.16%。2015年第三
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222.70万元,同比减少7.26%;实现净利润1,714.07万元,同比减少1.05%。
    报告期内主要工作:
    (一)随着全球消费电子产品制造技术的不断发展,对便携性、耐冲击、适用于各种不同环境的消费
电子产品设备的需求大增。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升级产品技术和品质,持续开拓消
费电子产品市场,通过有效拓展,消费电子领域已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重要来源。截至报告期
末,公司成功进入华为、三星、纬创、和硕、小米等多家国内外知名客户的供应链。
    (二)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是近年来公司所取得的重大创新突破,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高的技术
壁垒。结合市场契机和发展需求,将新产品产业化推向市场是保持公司快速发展的动力。报告期内,公司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继续保持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液态金属相关技术、产品等方面合作,进一步加大开拓液
态金属产品市场力度,巩固公司液态金属精密结构件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受能源、环境、安全等多方面原因的影响,对汽车轻量化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而采用轻量化材
料是实现汽车轻量化的重要途径,轻量化材料需求的不断扩大,为公司发展镁铝合金汽车产品业务提供了
良好的契机。公司借助自身在汽车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突出能力,加强营销网络建设,持
续拓展汽车零部件市场,提高技术支持和服务水平,与更多的国内外知名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截
至报告期末,公司与TKP、特斯拉、HBA、TRW、AWE、阿尔派等国际知名客户开展合作。
    (四)公司申请的“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产品已经通过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审查,中国食品
药品检定研究院对其检验一切正常,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降解镁骨内固定螺钉”检定工作仍在进行中。
    (五)公司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2015年第三季度,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45.68万元,截至报告期
末,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582.09万元,其中一栋募投项目厂房已建成投入使用,另外两栋募投项目
厂房的验收手续已办理完毕。
    (六)为借助资本市场力量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丰富产品类型、完善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公司
在新材料领域的行业地位和抗风险能力,2015年2月6日、3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2015年5月20日,公司向中
国中国证监会申报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2015年6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
理通知书》(151229号)。2015年7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
(151229号)。2015年9月10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公司上报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阶段。
    (七)为充分发挥公司和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各自优势及非晶合金技术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航空
航天等领域的优势作用,更好地推动公司在上述产业领域的转型升级,2015年7月3日,公司与中国科学院
金属研究所签署合作协议,合资成立“中科宜安液态金属有限公司”,详情见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报告期末,正在对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及公司
用于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专利技术进行资产评估,待资产评估及相关事项完成后尽快办理“中科宜安液态
金属有限公司”工商设立登记相关事宜。
    (八)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广大中小投资
者利益,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杨洁丹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春联女士、副总经理兼销售总监
谢善恒先生、副总经理黄明先生、董事兼生产总监汤铁装先生、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李卫荣先生计划自2015
年7月8日起未来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证券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购买公司股票,合计增持公司股份市值不少于1,200万元人民币。2015年8月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1日,公司上述管理层通过深圳市君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定向增持1号基金完成了上述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
       (九)公司继续加强与国内外各高校研究所及研究院的合作,加大研发投入,持续开展消费电子、液
态金属及镁铝合金汽车产品技术创新,进一步开发符合客户需求的新产品。2015年第三季度,公司研发总
投入金额为792.3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64%。公司特别注重保护知识产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3
项专利取得授权。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取得3项授权专利,进一步巩固及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专利类型
  1        一种体外粉碎医用可降解镁合金氧化膜系统   ZL201010224812.6      2010年7月13日        发明
         一种镁基植入材料微弧氧化自封孔活性涂层及
  2                                               ZL201210127249.X        2012年4月27日        发明
         其制备方法
  3        一种高效高真空熔炼压铸方法及其成型设备   ZL201310638433.5      2013年12月2日        发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也没有发生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
影响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经营管理层积极围绕发展战略,勤勉尽责,积极推进各项工
作的贯彻执行,具体内容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报告期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未发生重大
变更。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请参见本报告第二节第二点重大风险提示。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承诺人严格履
                                          公司未来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                          股权激励计划      行承诺,迄今没
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                                                                                                                   2013 年 11 月 21 日
                                          其贷款提供担保。                                                                                                  实施期间          有任何违反承
                                                                                                                                                                              诺的事项发生。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不适用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
               不适用
作承诺
               公司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
               司、港安控股有限公司、东
               莞市中安企业管理咨询中     1、公司股东宜安实业有限公司、港安控股有限公司、东莞市中安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湘
               心(有限合伙)、湘江产业 江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厚水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科创投资管理有限公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 司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
               厚水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2011 年 5 月 13 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李扬真、                           2012 年 6 月 19
               限合伙)、东莞市科创投资 李扬川、李扬江、李幼芬、李扬卿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2011 年 03 月 19 日 日-2015 年 6 月 已履行完毕
               管理有限公司;李扬真、李 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3、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9 日
首次公开发行
               扬川、李扬江、李幼芬、李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扬德、曾卫初、张春联、杨洁丹、汤铁装、李水龙、李振、黄明、李
或再融资时所
               扬卿;李扬德、曾卫初、张 卫荣、谢善恒分别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作承诺
               春联、杨洁丹、汤铁装、李 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水龙、李振、黄明、李卫荣、
               谢善恒
                                                                                                                                                            承诺人担任公
               李扬德、曾卫初、张春联、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李扬德、曾卫初、张春联、杨洁丹、汤铁装、李水龙、                                             承诺人严格履
                                                                                                                                                            司董事、监事、
               杨洁丹、汤铁装、李水龙、李振、黄明、李卫荣、谢善恒分别承诺: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向公司                                                行承诺,迄今没
                                                                                                                                      2011 年 03 月 19 日 高级管理人员
               李振、黄明、李卫荣、谢善 申报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                                              有任何违反承
                                                                                                                                                            期间及离职后
               恒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其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诺的事项发生。
                                                                                                                                                            半年内。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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