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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威: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2-041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决定于2022年5月26日下午13:30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2年5月26日(星期四)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9:15至2022年5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

7、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华苏中路15号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9、会议主持人:董事会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指一次性对全部进行表决
1.00《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上午10:00至下午16: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5月25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华苏中路15号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大厅。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者出席。

5、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红梅女士电 话:0512-53229379传 真:0512-53222355(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地 址: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东市街133号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2021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网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325”;投票简称为“德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X2 票
合 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致: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注:委托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并在所选意见的相应栏目处打“√”,多选或不选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26日)

附件三: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致: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股东帐号
联系人电话传真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

0512-53222355)交回本公司,地址为江苏省太仓市华苏中路15号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5434)。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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