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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威: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4

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ST德威 公告编号:2021-071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德威股票代码30032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红梅/
办公地址江苏太仓市沙溪镇东市街133号/
电话051253229379/
电子信箱dongmi@chinadewei.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53,052,552.92432,118,803.864.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3,535,832.01-26,350,868.12-179.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75,343,548.78-63,480,426.69-18.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9,998,052.57-5,618,396.06-77.9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731-0.0300-143.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731-0.0300-143.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8.28%-3.38%-254.90%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678,815,325.482,645,305,916.111.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1,669,810.0282,048,964.87-138.6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48,804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4.06%141,441,8900质押141,431,900
冻结141,441,890
苏州蓝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22%22,227,6390
林颖华境内自然人0.57%5,743,9000
李日松境内自然人0.56%5,673,3590
张虹境内自然人0.50%5,000,0000
胡仕琼境内自然人0.44%4,400,0000
汪剑境内自然人0.41%4,168,2000
孙文生境内自然人0.39%3,900,5000
钱锟境内自然人0.33%3,321,2870
李霞境内自然人0.31%3,131,2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1年5月12日,公司债权人太仓市影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预重整,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决定书》([2021]苏05破申11号、[2021]苏05破申11号之一),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为了推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提高重整效率,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发来的《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临时管理人确认中海外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为德威新材的重整投资人。

2、2021年6月8日,太仓市弇盈供应链有限公司以公司控股股东德威集团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德威集团进行重整。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收到德威集团出具的《告知函》,根据告知函,德威集团于2021年7月2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2021]苏05破申9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弇盈供应链对德威集团的重整申请。

3、受资金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影响,公司陆续出现债务逾期、涉及诉讼等事项,日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偿债能力及盈利能力受到削弱,公司于2021年2月9日、2021年3月5日、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19日、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23日、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4日、2021年7月5日及2021年8月17日披露了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逾期金额及涉诉本金金额为22.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9.59%,后续公司可能存在继续逾期及被金融机构提起诉讼的风险,上述事项如无法妥善处理,可能会进一步导致公司资产被冻结或强制执行,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公司于 2020 年7月8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2011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上述调查尚未形成最终结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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