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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威: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2

证券代码:300325 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2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5日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及可能性”为由,由德威集团单一法人主体向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申请预重整。截至本公告之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公司控股股东的预重整申请,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未与战略投资者签署任何关于预重整的协议,亦无明确的重整方案。

2、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司目前正在安排进行应收票据减值测试和商誉测试的工作,最终减值的计提数由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后确定,若后续经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确定的减值数超过公司预计的减值金额,公司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公司可能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3、受资金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影响,公司陆续出现债务逾期、涉及诉讼等事项,日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偿债能力及盈利能力受到削弱,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披露了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截至2021年2月9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逾期金额为 6.0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6.75%,后续公司可能存在继续逾期及被金融机构提起诉讼的风险,上述事项如无法妥善处理,可能会进一步导致公司资产被冻结或强制执行,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德威新材;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325)股票交易价格于2月18日、2月19日、2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买卖公司的股票的情况;

(2)、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的股票的情况。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1、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件;

2、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3、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德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5日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及可能性”为由,由德威集团单一法人主体向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申请预重整。截至本公告之日,太仓市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公司控股股东的预重整申请,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未与战略投资者签署任何关于预重整的协议,亦无明确的重整方案。

2、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披露了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告,公司目前正在安排进行应收票据减值测试和商誉测试的工作,最终减值的计提数由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后确定,若后续经评估机构及审计机构确定的减值数超过公司预计的减值金额,公司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值,公司可能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3、受资金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影响,公司陆续出现债务逾期、涉及诉讼等事项,日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不利影响,偿债能力及盈利能力受到削弱,公司于2021年2月9日披露了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截至2021年2月9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逾期金额为 6.0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6.75%,后续公司可能存在继续逾期及被金融机构提起诉讼的风险,上述事项如无法妥善处理,可能会进一步导致公司资产被冻结或强制执行,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的局面,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5、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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