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 130 号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7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因自查发现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你公司将预付账款、无形资产科目重分类为其他应收款科目并计提坏账准备,对2018年半年报、2018年三季报、2018年年报、2019年一季报进行了差错更正,其中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5,061.75万元更正为4,281.77万元。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