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旋极信息: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职责情况的报告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2023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对大信2023年度审计履行监督职责情况进行汇报,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6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大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要求,大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应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特别风险、应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较高的领域、对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采取的方案、重要事项等与公司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4月10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对大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信息进行了充分调查,认为其2022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资质和能力,也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及足够的独立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2024年1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进点审计前与董事会沟通事项》,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应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特别风险、应对重大错报风险评估水平较高的领域、对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采取的方案、重要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3、2024年4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大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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