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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贝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06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独立董事:张耀平、袁敏 、陈荣盛二0二二年五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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