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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捷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9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公司聘任总经理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的,我们认为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张美蓉女士为公司总经理。

二、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我们对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行权的177名激励对象均已满足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限、行权条件、行权价格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行权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5、本次行权有利于加强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并同意公司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

三、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注销原因、数量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的,我们认为被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居济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续聘张照前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续聘胡根昌先生、周新龙先生、邓树娥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梁启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技术官(CTO)。

独立董事:吴德军、张方亮、黄森

2023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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