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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晖创新: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6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博晖创新”)拟向珠海奥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奥森”)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博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森”)100%股权,并通过上海博森最终持有Adchim SAS 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珠海奥森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交易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进行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了查询。本次自查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披露之日(2020年11月7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交易事项之日(2021年9月6日)止。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范围包括:

1、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

2、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

3、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估值机构、审阅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4、上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等。

三、自查期间内相关各方及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文件,上述纳入本次自查范围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博晖创新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身份交易日期交易数量买卖方向
1翟晓枫博晖创新之董事长2021-1-2529,000.00买入
2杨奇博晖创新之5%以上股东2021-1-218,166,100.00卖出
2021-1-222,900.00卖出
2020-4-211,818,400.00卖出
2021-4-2279,000.00卖出
2021-4-23285,400.00卖出
2021-4-262,599,000.00卖出
2021-7-13890,000.00卖出
2021-7-14990,300.00卖出
2021-7-15236,800.00卖出
2021-7-16936,657.00卖出
2021-7-19144,500.00卖出
2021-7-20171,900.00卖出
3杨宇波博晖创新之前证券事务代表2021-7-013,586.00卖出

注:杨奇在自查期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1、关于翟晓枫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与承诺

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翟晓枫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和承诺如下:

证券代码:300318 证券简称:博晖创新 公告编号:临2021-071“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博晖创新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操作失误导致,本人不存在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博晖创新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泄漏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博晖创新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2、关于杨奇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与承诺

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杨奇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上述减持事项已经博晖创新于2020年12月29日发布《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计划在2020年12月29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7月2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33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本人在自查期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前述公告内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博晖创新股票时并不知悉博晖创新本次交易未公开的内幕信息;在自查期间买卖博晖创新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基于公司公告等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系独立的个人行为。本人不存在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博晖创新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泄漏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博晖创新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3、关于杨宇波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与承诺

针对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杨宇波出具的相关情况说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博晖创新股票的行为完全是本人基于公司公告等公开信息及对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系独立的个人行为。本人不存在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股票,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博晖创新股票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泄漏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博晖创新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四、自查结论

公司对本次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采取了

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票交易查询信息、上述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内就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出具的说明和承诺等,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相关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博晖创新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9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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