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积至2021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对外担保情形。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及担保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刘守豹、李俊峰、卢闯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