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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讯技术:关于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9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1,959,289.2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402,366,422.05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股东大会按照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红股)的派发事项。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资产、对外投资、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等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的事项,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在公司当年未实现盈利情况下,公司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2、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因公司2018年净利润为亏损,且截至2018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同时根据公司目前资金支出较大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监事会意见经审核,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8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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