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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讯技术: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9

关于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目 录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1—2页

附件: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电话: 010-82250666 传真: 010-82250851 邮政编码: 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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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 邮编:100029 Add : Level 22,North Ring Center, No.18 Yumin Road,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P.C.:100029电话:+86-10-82250666 传真:+86-10-82250851 电子邮件:xhcpas@xhcpas.com Tel: +86-10-82250666 Fax:+86-10-82250851 E-mail:xhcpas@xhcpas.com

关于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19]京会兴核字第03000001号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贵公司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有关规定编制《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相关的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本报告是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有关规定与贵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相关资料,在审慎调查并实施了必要的鉴证程序基础上对所取得的资料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我们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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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 邮编:100029 Add : Level 22,North Ring Center, No.18 Yumin Road, Xicheng District, Beijing P.C.:100029电话:+86-10-82250666 传真:+86-10-82250851 电子邮件:xhcpas@xhcpas.com Tel: +86-10-82250666 Fax:+86-10-82250851 E-mail:xhcpas@xhcpas.com

的任何保证。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等的有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2018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2018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附件: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胡 毅

中国.北京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叶 民

1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以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12号《关于核准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2年5月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33,6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1,491,125.09元,其中超募资金净额为291,501,925.09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03010069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2018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募集资金0万元,募集资金累计使用51,810.8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7.35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

2

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募集资金5,000万元),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华夏银行北京北三环支行、江苏银行北京德胜支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所有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投资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确保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签订情况及各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3

单位:元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 专户存款额1 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13388100028711

2012年5月31日

291,501,925.092 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110906754110102 2012年5月31日

67,015,100.003 华夏银行北京北三环支行 10290000000255560 2012年5月31日

44,086,300.004 江苏银行北京德胜支行 32210188000005587 2012年5月31日

52,828,100.005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77100122000151766 2012年5月31日

46,059,700.00合 计 501,491,125.09

新签署的募集资金协议和原协议销户情况:

(1)公司于2013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6日召开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上海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直放站产品建设项目”4,605.97万元中3000万元对外投资设立上海子公司,用于建设“智能家居项目”。上海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为上海海纳通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兴业银行上海五角场支行,账号为216450100100032990,开户日为2014年6月27日,开户日专户初始余额为3,000.00万元。

(2)公司于2014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天线产品建设项目为互联网金融保险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互联网金融保险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天线产品建设项目”4,408.63万元及超募资金491.37万元合计4900.00万元用于建设互联网金融保险项目。互联网金融保险公司在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为汇金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为77010122000385415,开户日为2014年7月4日,开户日专户初始余额为4,900.00万元。

4

(3)公司于2014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7月1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9万元收购博威科技100%股权和博威通讯100%股权,并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对博威科技和博威通讯增资。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为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为11014681558000,开户日是2014年9月17日,开户日专户初始余额为4,000.00万元。

(4)公司于2014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7月1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9万元收购博威科技100%股权和博威通讯100%股权,并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对博威科技和博威通讯增资。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户名为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为11014674797002,开户日是2014年9月5日,开户日专户初始余额为3000.00万元。

(5)公司在江苏银行北京德胜支行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14年6月25日已销户。

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签订情况及各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款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5

序号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 专户存款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

216450100100032990

2014年6月27日30,000,000.00

2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77010122000385415 2014年7月4日

49,000,000.00

3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014674797002 2014年9月5日

30,000,000.00

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014681558000 2014年9月17日40,000,000.00

合 计 149,000,000.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备注1 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110906754110102 -

以前年度已销户

2 华夏银行北京北三环支行 10290000000255560 -

本年度已销户3 杭州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1101013388100028711

17.3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

216450100100032990 -

以前年度已销户

5 宁波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77010122000385415 -

以前年度已销户

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014674797002 -

以前年度已销户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1014681558000 -

以前年度已销户

合 计 17.35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总额为1,522.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6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 营销服务平台扩建项目

5,282.81

912.86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701.51

609.78

合 计 11,984.32

1,522.64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12)京会兴核字第03012124号《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确认。根据该报告,截止2012年5月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522.64万元,分别为:投入营销服务平台扩建项目912.86万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9.78万元。2012年8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1,522.6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4月25日,公司将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

7

募集资金专户。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未归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部分补流资金已到期,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详见上述“三、4、(1);4、(2)”。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3)超募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7.35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不含2018年度发生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募集资金5,000万元),均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说明

不适用。

8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4月25日

9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0,149.11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3,347.0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1,810.81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6.61%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

更)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

额(1)

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本报告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

化承诺投资项目营销服务平台扩建 是 5,282.81 5,282.81 0 5,497.67 104.07% 是 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是 6,701.51 6,701.51 0 7,038.32 105.03% 是 否直放站产品建设项目 是4,605.97 0 0 0 0.00%否 是天线产品建设项目 是 4,408.63 0 0 0 0.00% 否 是智能家居项目 否 0 3,000 0 3,010.86 100.36% 是 否补充流动资金 否0 1,605.97 0 1,605.97 100.00%是 否互联网金融保险项目 否0 1,270.91 0 1,270.91 100.00%是 否补充流动资金 是0 3,137.72 0 3,308.63 105.45%是 是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0,998.92 20,998.92 0 21,732.36 -- -- -- --超募资金投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000 5,000 5,000 5,000 100.00%互联网金融保险项目 491.37 0 0 0 0.00%收购博威科技、博威通讯10,009 10,009 0 10,009 100.00%

10

补充流动资金 0 491.37 0 491.37 100.00%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14,578.08 14,578.08 14,578.08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30,078.45 30,078.45 5,000 30,078.45 -- -- -- -- --合计 -- 51,077.37 51,077.37 5,000 51,810.81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关于“直放站产品建设项目”尚未投入资金的原因:因近年通信行业市场迅速变化,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为保护广大股东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已于2013年12月26日完成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批程序,原“直放站产品建设项目”已整体变更。(2)关于“天线产品建设项目”尚未投入资金的原因:因近年来通信行业用工薪酬成本提升较快,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为保护广大股东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已于2014年5月23日完成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批程序,原 “天线产品建设项目”已整体变更。(3)关于“互联网金融保险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原因:公司的参股公司海盟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引进第三方投资者增资,由专业管理团队进行经营保险业务,提升海盟国际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将保险业务经营权交于外部专业团队进行管理,资金由外部团队筹集,不再需要使用公司募集资金。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1)关于“直放站产品建设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在通信行业,随着3G大规模的商用,以及4G迅速的推进,相关技术与应用取得长足的发展,新的技术和新的解决方案陆续涌现,移动运营商减少了对直放站的采购,直放站的使用在缩减,市场前景不容乐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广大股东权益,公司强调提升产品的前瞻性,提高产品竞争优势,因此未对该项目投入资金。经过严谨的可研分析和论证,已将“直放站产品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家居项目”。(2)关于“天线产品建设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因近年来通信行业用工薪酬成本提升较快,该项目原定实施地点天津市宝坻区的用工薪酬成本与其他地区相比已无明显成本和管理优势,此外该地区缺少常态的充沛的原、辅料提供商。厦门市拥有良好的产业配套环境,且在土地、税收、人才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因此为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优势,降低研发、生产、服务成本,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产品的集约化管理、规模优势、成本优势、供应链便利等因素,公司决定终止在天津市建设天线产品项目,未来天线将和直放站设备、无源器件、有源器件等无线网络优化的生产线一同集中在厦门统一生产管理。经过严谨的可研分析和论证,已将“天线产品建设项目”变更为“互联网金融保险项目”。(3)关于“互联网金融保险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公司的参股公司海盟国际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引进第三方投资者增资,由专业管理团队进行经营保险业务,提升海盟国际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进一步加强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将保险业务经营权交于外部专业团队进行管理,资金由外部团队筹集,不再需要使用公司募集资金。公司终止互联网金融保险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3,841.04万元(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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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情况公司超募资金净额为291,501,925.09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2年5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2012年11月13日,公司将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2)公司于2012年10月3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201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2年11月实际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公司于2012年11月1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1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3年5月16日,公司将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4)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3年第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3年11月20日,公司将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5)公司于2013年11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3年11月实际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公司于2013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5月19日,公司将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7)公司于2014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5月23日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天线产品建设项目为互联网金融保险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天线产品建设项目”4,408.63万元及超募资金491.37万元合计4,900万元用于建设互联网金融保险项目。(8)公司于2014年5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4年11月17日,公司将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9)公司于2014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7月14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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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收购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9万元收购博威科技100%股权和博威通讯100%股权,并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对博威科技和博威通讯增资。(10)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6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5月14日,公司将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11)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9,780,834.8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15年5月实际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9,780,834.8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5月9日,公司将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13)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4月25日,公司将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14)公司于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原“互联网金融保险项目”,将剩余投资资金3,841.04万元(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4月25日,公司将合计5,00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16)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支付收购博威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博威通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款的尾款,金额为2,000万元。(17)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到报告期末,尚未到期归还。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部分补流资金已到期,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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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12)京会兴核字第03012124号《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确认。根据该报告,截止2012年5 月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522.64万元,分别为:投入营销服务平台扩建项目912.86万元,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9.78万元。2012年8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1,522.6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详见上述“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之“(1)、(3)、(4)、(6)、(8)、(10)、(12)、(13)、(15)、(17)”。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7.35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投入募集资金5,000万元),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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