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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通世纪: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处置合伙企业份额的补充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处置合伙企业份额的补充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2022年度)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2022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处置合伙企业份额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处置合伙企业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现就本次授权的有关情况进一步补充说明如下:

公司于2017年8月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亿元参与投资深圳淮海方舟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息产业基金”)并成为其有限合伙人,公司持有信息产业基金5%的份额。信息产业基金成立的目的是为了参与认购上市公司增发的股票。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7年8月20日披露《关于对外投资信息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0)。

为了提高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择机向信息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书面提出减持公司通过信息产业基金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的申请,授权期限至上述股票减持完毕为止。根据《深圳淮海方舟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约定,信息产业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应尽快并不迟于其收到公司申请后的4个交易日内根据公司书面通知的时间、价格及方式定向减持公司通过信息产业基金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并在收到减持所得变现款的15个工作日内将该变现款扣除相关税费(如需)后全额返还公司。

本次拟处置公司所持有的信息产业基金份额产生的利润尚不能确定,因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较大,后续处置信息产业基金份额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可能触及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故公司将该授权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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