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委托贷款利率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根据实际情况上浮20%-30%。该委托贷款额度可分次向下属子公司发放,提款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次委托贷款期限自实际委托贷款发放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的发放手续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
委托贷款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贷款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对象以及贷款金额根据下属子公司业务需要及借款申请确定。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委托贷款合同尚未签署,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委托贷款的具体事宜。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各下属子公司是公司拓展业务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委托贷款有利于保
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号:2020-045证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融资问题,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2、风险控制
目前公司各下属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为各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有助于保障其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在对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期间,公司对其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同时,公司将按照自身的内控要求,加强对下属子公司开展业务情况的评估,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控制总体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向下属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又有利于下属子公司把握行业发展的机会,从而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本次委托贷款的发放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也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委托贷款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控制总体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下属子公司提供贷款有利于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其业务发展,同时有效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向下属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