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2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付大鹏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关于授予日的规定。经核查,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同意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4月26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授予16,945,812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