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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际旭创: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第二轮审核问询函所做回复的专项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0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我们”或“普华永道”)接受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或“中际旭创”)的委托,审计了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及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以下简称“中际旭创财务报表”)。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并分别于2019年4月22日和2020年4月22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2019)第10093号和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0)第10093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中际旭创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中际旭创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3月5日出具的审核函【2021】020063号《关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我们以上述我们对中际旭创财务报表所执行的审计工作为依据,对贵公司就审核问询函中提出的财务资料相关问题所作的答复,提出我们的意见,详见附件。本说明仅供贵公司参考。

附件:普华永道就审核问询函所做回复的专项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年3月10日

附件-问题#4反馈意见:

依据申请文件,发行人持有多家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其中对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耀途进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先导光电集成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均在3%以内,且该等合伙企业最终投向数十家企业,包括主营业务为大数据的杭州天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巨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云晰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物医疗的江苏量点科技有限公司等。同时,发行人持有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中包括对南京镭芯光电有限公司、无锡索米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投资。请发行人补充说明或披露:(1)说明所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最近一次出资时间及后续出资计划,结合有限合伙企业的约定投资范围,最终投向企业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说明发行人对该等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是否为财务性投资;(2)结合南京镭芯光电有限公司、无锡索米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与发行人具有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等,说明该等投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3)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况。请保荐人和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中际旭创的回复:

一、说明所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最近一次出资时间及后续出资计划,结合有限合伙企业的约定投资范围,最终投向企业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说明发行人对该等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一)所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认缴金额、实缴金额、最近一次出资时间及后续出资计划,有限合伙企业的约定投资范围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对上述有限合伙企业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 名称成立日期出资日期公司投资金额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合伙协议 约定投资目标
宁波创泽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8-03-292018-03-291,905万元16,382.4 万元16,382.4 万元从事光通信领域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应用、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或机构
2018-06-195,300万元
2019-07-223,460万元
2020-11-103,500万元
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2020-01-212020-01-211,200万元 (认缴3,000万100,000 万元40,000 万元围绕数字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产业布局,重点投
企业 名称成立日期出资日期公司投资金额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合伙协议 约定投资目标
(有限合伙)元)资集成电路、通信网络、新型显示、关键元器件及材料、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及产业数字化等领域基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产业化项目,专注于对浙江、全国以及全球5G产业生态中具备技术和市场优势的龙头企业及其他具有发展潜力的高价值企业
陕西先导光电集成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8-08-242019-11-213,000万元101,000 万元101,000 万元光电子集成产业中具有成长潜力、拥有自主创新能力、高成长性的初创期、成长期企业
苏州耀途进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8-08-292020-09-161,000万元68,200 万元68,200 万元物联网与大数据应用(包括底层传感器、芯片、物联网平台、AI技术,尤其是AI和大数据在金融科技、智能驾驶和机器人等领域)等行业

由上表可见,宁波创泽云、陕西先导及苏州耀途的认缴注册资本已全部实缴,浙江容腾认缴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实缴40,000万元,其中中际旭创认缴3,000万元,实缴1,200万元,其原因系该《合伙协议》约定,首期出资不低于认缴金额的40%,后续出资将根据投资进度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上述合伙企业中,公司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11月13日)前六个月至今(2020年5月13日至今)实施投资的为宁波创泽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年11月10日增资3,500万元)和苏州耀途进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年9月16日投资1,000万元)。

(二)所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最终投向企业的主营业务、与发行人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

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出具日,公司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最终投向情况如下:

合伙企业名称最终投向企业名称最终投向企业 经营方向
宁波创泽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源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飞昂创新科技南通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苏州长瑞光电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视控电子器件有限公司电子设备
南通至晟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制造
江西江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皑壹智能汽车科技(嘉兴)有限公司电子设备
杭州天阙科技有限公司大数据
北京中航通用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设备
嘉兴聚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电子设备
上海慧希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北京珞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电子设备
山西科达自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
合伙企业名称最终投向企业名称最终投向企业 经营方向
城云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大数据
深圳金石三维打印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制造
陕西先导光电集成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意瑞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全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西安全谱红外技术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合一智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上海拜安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西安中科阿尔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武汉驿天诺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西安中科晶像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杭州菲数科技有限公司人工智能
芯翼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四川思创优光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西安赛富乐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苏州微控智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西安艾可萨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设备
西安中科源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封装材料
上海橙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深圳劲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贵州芯长征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苏州巨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大数据
武汉中科锐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杭州芯影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西安唐晶量子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合伙企业名称最终投向企业名称最终投向企业 经营方向
北京微纳星空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制造
苏州图森激光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上海爱观视觉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设备
南京迈矽科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西安蓝极医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北京声加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苏州帕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北京九天微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信息技术
深圳瑞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合肥本源量子计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光电器件
北京中科银河芯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南京昊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疗
上海擎茂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上海迈铸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合肥微纳传感技术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上海鲲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赛先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信息技术
江苏量点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疗
苏州原位芯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光电器件
南京荣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络系统
南京图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疗
矽典微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江苏一影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物医疗
青岛云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数据
合伙企业名称最终投向企业名称最终投向企业 经营方向
西安奇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西安雷声泰达水声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电子设备
北京瑞莱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人工智能
北京增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大数据
杭州英希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光电器件
成都空间矩阵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优赋全球(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技术
北京演绎科技有限公司大数据
苏州诺存微电子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杭州芯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武汉新耐视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光电器件
苏州无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物医疗
南京隼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武汉翔明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上海介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技术
深圳传世生物医疗有限公司生物医疗
杭州洛微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南京控维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技术
深圳惠牛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中科振声(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光子算数(北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人工智能
安徽中科引力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技术
合肥琪锋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杭州中科极光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合伙企业名称最终投向企业名称最终投向企业 经营方向
北京爱宾果科技有限公司人工智能
北京国科航天发射科技有限公司航空航天
杭州北斗东芯科技有限公司通讯技术
东莞市中科原子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杭州奥创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杰夫微电子(四川)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科凯(南通)生命科学有限公司生物医疗
西安中科天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服务
中科航星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制造
浙江赛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西安中科微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杭州曦智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芯朴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西安金藏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
瑶芯微电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西安和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陕西源杰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西安中科立德红外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西安睿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深圳市光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人工智能
广东阿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湖南二零八先进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西安奇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新能源
苏州耀途进取创业投北京云晰科技有限公司大数据
合伙企业名称最终投向企业名称最终投向企业 经营方向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麦斯杰网络有限公司大数据
开放智能机器(上海)有限公司人工智能
上海几何伙伴智能驾驶有限公司人工智能
上海炬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电技术
新石器慧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人工智能
北京焱融科技有限公司云计算
苏州海之博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设备
深圳市得一微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光电器件
苏州速通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南通至晟微电子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上海壁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南通赛勒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厦门星宸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上海雾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人工智能
杭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伏达半导体(合肥)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上海智砹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光电器件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子设备
杭州端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云计算

由上表可见,宁波创泽云的最终投向全部为光电器件行业公司,光电器件处于光模块业务产业链上游,是光模块的核心组成部分,与公司自身业务具备显著的协同效应;浙江容腾、陕西先导和苏州耀途主要投资于光电器件、光电技术及其他电子设备行业的公司,部分投资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行业的公司,光通信模块行业的下游主要是通信设备制造商和大型互联网企业,其中数通光通信模块产品的运用领域涵盖了云计算数据中

心等行业,高速数通光通信模块是光通讯设备中的核心组件,作为信息化和互连通信系统中必需的核心器件,光通信模块的发展对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行业的影响至关重要,目前苏州旭创的数通光模块产品主要服务于全球一流数据中心客户,产品得到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认同,在云计算、大数据中心等下游客户群体中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和认可度,因此,大数据、云计算行业与公司自身业务具备明显的协同效应;人工智能行业是公司未来业务的发展方向,本次募投项目苏州研发中心的主要拟研发项目即包含“基于硅光子技术的光子传感和人工智能”,研发内容为低成本、高分辨率全固态硅基高速激光扫描和接收技术、硅光多比特矩阵运算引擎、光学神经网络和深度学习算法,因此,人工智能行业与公司自身业务具备较为明显的协同效应。。

上述合伙企业中,不属于光模块产业链上下游投资的情况如下:

合伙企业名称最终投向 企业名称所在行业投资金额 (万元)占投资 总额比例
浙江容腾杭州本松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制造2,500.007.29%
深圳金石三维打印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制造4,338.9012.64%
合计19.93%
陕西先导北京微纳星空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制造1,100.001.14%
中科航星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制造3,989.004.12%
南京昊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疗500.000.52%
江苏量点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疗501.000.52%
南京图格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物医疗500.000.52%
江苏一影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生物医疗550.000.57%
苏州无双医疗设备生物医疗800.000.83%
合伙企业名称最终投向 企业名称所在行业投资金额 (万元)占投资 总额比例
有限公司
深圳传世生物医疗有限公司生物医疗300.000.31%
科凯(南通)生命科学有限公司生物医疗1,500.001.55%
北京国科航天发射科技有限公司航空航天300.000.31%
西安金藏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3,480.003.59%
西安奇点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新能源1,000.001.03%
合计14.99%

由上表可见,不处于光模块产业链内的投资分别占浙江容腾、陕西先导的总投资金额比例为19.93%和14.99%,占比较小,不属于主要投资方向,上述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未违背合伙协议约定的投资目标。

(三)发行人对该等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有关财务性投资认定的问答》的规定:财务性投资除监管指引中已明确的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情形外,对于上市公司投资于产业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的,如同时属于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财务性投资:(1)上市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或其投资身份类似于有限合伙人,不具有该基金(产品)的实际管理权或控制权;(2)上市公司以获取该基金(产品)或其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的规定:(1)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或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2)申请人以战略整合或收购为目的,设立或投资与主业相关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为发展主营业务或拓展客户、渠道而进行的委托贷款,以及基于政策原因、历史原因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上述金额较大指的是,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0%。期限较长指的是,投资期限(或预计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以及虽未超过一年但长期滚存。

2、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10的规定:

(1) 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2)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3)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3、公司投资四家合伙企业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的论述

公司投资四家合伙企业,系希望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力量,在光电通信、云计算、大数据及工业物联网等领域培育优秀的技术团队,并寻求未来业务扩展和产业升级的空间,实现内生性增长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策略。

宁波创泽云最终投向均为光电器件行业公司,与公司自身业务具备显著的协同效应,该投资系以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产业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浙江容腾,陕西先导投资方向绝大部分围绕光模块行业上下游展开,与发行人具有明显的协同效应,少部分投资于非相关行业但非主要投资方向,投资范围未违背合伙协议约定的投资目标,该等投资系以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产业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同时,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对上述合伙企业的认缴投资金额共计6,000.00万元,占同期末中际旭创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金额(758,962.11万元)的比例仅为0.79%,远低于30%;上述投资的时点均处于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以外,且投资期限均未超过一年,符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苏州耀途投资方向集中于光模块产业链上下游,该投资系以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产业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与发行人具有明显的协同效应,不属于财务性投资,但苏州耀途投资时点为2020年9月16日,处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将于本次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中扣除苏州耀途投资金额1,000.00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对上述四家企业的投资属于相关产业领域的战略性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21年3月,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募投项目调整的议案,将苏州耀途投资金额1,000.00万元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二、结合南京镭芯光电有限公司、无锡索米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与发行人具有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等,说明该等投资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

南京镭芯光电有限公司、无锡索米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主营业务是否具有协同效应
南京镭芯光电有限公司半导体激光器件、光电子器件、芯片、光电模组的研发、生产、封装、销售、
企业名称主营业务是否具有协同效应
服务;光纤激光器及相关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无锡索米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通信设备(不含发射装置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组装、加工、测试;电子产品的销售;集成电路、半导体元器件的封装、测试;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无锡索米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通信设备、电子元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南京镭芯光电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光电子芯片等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对上述两家公司的投资可以对其光模块业务起到一定的技术协同效应,同时光模块与光电器件同属于光通信领域相关产品,公司可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及市场开拓经验优势,实现在光通讯领域的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从而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因此,公司对无锡索米、镭芯光电的投资属于相关产业领域的战略性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三、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况。

1、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是否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2020年11月13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未实施或拟实施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 类金融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

(2) 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投资产业基金情况如下:

2020年9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苏州耀途进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受让苏州耀途进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万元的有限合伙份额(其中认缴1,000万元,已实缴400万元),并承担受让合伙份额后未实缴部分的出资义务,股权转让价款及第二期实缴出资款共计700万元已于2020年9月25日支付。

2020年11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苏州旭创于以自有资金3,500万元增资宁波创泽云,该增资款项已于2020年12月18日支付。

上述投资均为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问题10的规定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设立产业基金的情况,亦不存在设立或投资并购基金情况。

(3) 拆借资金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形。

(4) 委托贷款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委托贷款的情形。

(5) 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的情形。

(6) 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7) 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投资金融业务。

2、说明最近一期末是否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截至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39,300.00万元,主要为结构性存款。

(2) 应收款项融资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56,066.23万元,其构成为应收票据和已签订融资协议(非商业保理)的应收账款。

(3)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余额情况如下: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期末余额(万元)
1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00.00
2苏州耀途进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0
3南京镭芯光电有限公司358.84
合计2,258.84

公司对浙江容腾、苏州耀途和镭芯光电的投资为相关产业领域的战略性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 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情况如下:

序号被投资单位名称期末余额(万元)
1宁波创泽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911.83
2陕西先导光电集成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
3无锡索米科技有限公司395.47
合计19,307.30

公司对宁波创泽云、陕西先导和无锡索米的投资为相关产业领域的战略性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综上,截至最近一期期末,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情形。普华永道的意见:

1. 核查程序

我们对于上述回复执行了以下主要的核查程序:

(a) 询问了中际旭创管理层,了解被投资企业的背景和投资目的;(b) 审阅了中际旭创与宁波创泽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容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陕西先导光电集成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耀途进取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投资协议,获取了针对上述投资的董事会决议和纪要,核查了中际旭创的认缴金额以及合同约定的投资领域;(c) 检查了中际旭创对上述合伙企业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出资的银行水单和出资证明,核查了中际旭创的出资时间及实缴金额;(d) 取得了中际旭创提供的上述合伙企业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所投资公司的清单,

查阅了这些被投资公司的公开工商信息,核实其公开的经营方向。

2. 核查结论

我们将上述情况说明所载资料与我们在上述工作中审核的相关会计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进行了核对。根据我们的工作,上述情况说明在重大方面与我们在执行上述核查程序中审核的相关会计资料以及了解的信息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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