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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公司横机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付款问题,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卖方”)针对电脑横机设备拟与合作银行开展买方信贷业务、与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即对部分信誉良好的客户(以下简称“买方”)采用“卖方担保买方融资”或“融资租赁担保回购”的方式销售产品,以买方、卖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为基础,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回购的条件下,银行或融资租赁公司向买方提供用于向卖方采购货物的融资业务。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买方向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向买方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的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在上述期间内且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孙平范先生选择确定或变更债权人银行及各家银行的担保份额,具体办理和签署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以买方信贷方式、融资租赁方式向公司及子公司购买产品且信誉良好的客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被担保人情况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拟实施买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的客户,为信誉良好且具备融资贷款条件的客户,同

时还须满足客户不是公司的关联方企业;客户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等条件。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的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回购,在上述额度内可滚动使用,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合作银行、客户将签署合作协议或保证合同等相关文件。

四、该事项的影响、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开发客户,提高目标客户的合同履约能力,提高货款的回收效率,但同时也存在客户还款和逾期担保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客户的销售贷款提供担保前,公司将依据筛选标准谨慎选择客户对象,在公司内部进行严格评审。

2、在买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业务放款后,业务部门、财务部将共同负责贷后的跟踪与监控工作,包括定期对客户的实地回访,持续关注被担保客户的情况。

3、公司将要求客户提供反担保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时,公司仅对信誉良好且具备融资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买方信贷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可有效防控风险。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2023年公司为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回购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1,399.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85%。其中:公司对买方信贷业务提供

对外担保余额为 2,267.67万元,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4,381.51万元,合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6,649.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25%;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4,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61%。

2、截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7,863.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6.04%。其中:公司对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9,873.05万元,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对外担保余额为 4,190.03万元,合计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14,063.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7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29%。

3、截至披露日,被担保客户东莞市文乐服装有限公司还款出现逾期,公司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剩余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为1,436,887.55元。目前公司资金流动性良好,上述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向东莞市文乐服装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进行追偿,及时回笼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截至披露日,除东莞市文乐服装有限公司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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