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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证券代码:300307 证券简称:慈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向全体股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下午14:00 。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70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银行授信办理资产抵押的议案》
11.00《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12.00《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议案》
13.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需逐项表决)√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14.01《董事会议事规则》
14.02《独立董事制度》
14.0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4.0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4.0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4.06《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14.07《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15.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 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提案7.00、8.00涉及董事、监事薪酬,相关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提案13.00、15.00属于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决议通过;其余提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708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

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来信请寄: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708号,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31533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需在2024年4月29日下午16:30前传至公司证券部传真0574-63070388方为有效,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斌琴 联系电话:0574-63932279 传真:0574-63070388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708号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315336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所有出席人员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307

2、投票简称:慈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 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备注:

附件三: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公司)作为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4年5月6日在慈溪召开的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00《关于银行授信办理资产抵押的议案》
11.00《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12.00《关于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融资租赁业务担保的议案》
13.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并制定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14.01《董事会议事规则》
14.02《独立董事制度》
14.0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4.0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4.0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4.06《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14.07《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15.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委托人姓名/名称(自然人签名或法人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需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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