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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星股份: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均不得超过 12 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分别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金的资金使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2、通过适度的短期委托理财,能够获取更多的财务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

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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