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聚飞光电股票代码:300303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一诺财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简式权益变动书签署日期: 2020 年 7 月 13 日
声明
一、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飞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聚飞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编写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5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5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6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6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7第七节 备查文件…………………………………………………………………7附表…………………………………………………………………………………9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深圳市一诺财达投资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聚飞光电 | 指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减少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准则15 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一诺财达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 深圳法定代表人: 梁沪明注册资本: 6000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FDXN82Q企业类型: 公司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机械设备、电子设备、通讯设备的技术开发。经营期限: 永续经营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梁沪明 蒋代卫 邱生富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通讯方式: 139XXXXXX0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安排需求。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聚飞光电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方式
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7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卖出2,550万股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聚飞光电股份8,84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91693%。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的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2020年6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卖出1250万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7807%,减持均价为5.46元/股;2020年7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卖出1300万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1720%,减持均价为6.16元/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聚飞光电股份6,290万股(有限售条件股份 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6,29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278,023,219股的4.9216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聚飞光电股份6,290万股,占聚飞光电总股本的4.92166%,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累计质押0股,累计质押股份数占聚飞光电总股本的0%。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0年1月16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50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78,636,559股的1.22122%,减持均价为5.80元/股。
2020年6月2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50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78,023,219股的0.97807 %,减持均价为5.46元/股 。
2020年7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00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278,023,219股的1.01720%。减持均价为6.16元/股。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简式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本次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5-29646311
3、联系人: 于芳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一诺财达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3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 |
股票简称 | 聚飞光电 | 股票代码 | 30030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深圳市一诺财达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及大宗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份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88,400,000股 持股比例:6.91693%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持股数量:62,900,000股,占聚飞光电股份总额的4.92166% 变动比例:1.99527%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13日 方式: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不排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减持聚飞光电股份的可能,若未来拟进一步减持,将严格按照《收购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应的报告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 是■ |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一诺财达投资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