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0-117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7月12日,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有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深圳市心诺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诺健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拾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年(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19年7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对外担保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5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与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湘银行”)签订《保证金质押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为心诺健康向三湘银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期限为6个月。同时,鉴于心诺健康已偿还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的贷款人民币4,000万元,公司解除了此前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签订的《最高额质押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长沙分
行”)签订《质押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为心诺健康向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期限为12个月。
公司与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青路园区支行签订《质押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为心诺健康向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青路园区支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4,99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期限为1年。同时,鉴于近期心诺健康已偿还在三湘银行的贷款人民币4,740万元,公司解除了此前与三湘银行签订的部分《保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上述担保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心诺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4月27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法定代表人:李少波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投资医疗与健康产业,投资生物技术产业,生物技术研发,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健康养生管理咨询(不含医疗行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2、被担保人与本公司的关系:
被担保人系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39.742%的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李少波先生持有其44.697%的股份,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金质押合同》
(1)出质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2)质权人:湖南三湘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4)担保方式:质押,以保证金出质,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
(5)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物保管费用、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用、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2、《质押合同》
(1)出质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2)质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4)担保方式:质押,以保证金出质,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200万元。
(5)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实现质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具体包括: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贷款、议付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因履行主合同项下所承兑的商业汇票或所开立的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而为债务人垫付的垫款本金余额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在主合同项下所贴现的全部汇票金额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向债务人追讨债务和行使质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费等),以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3、《质押合同》
(1)出质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2)质权人: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青路园区支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4,990万元
(4)担保方式:质押,担保物为总金额人民币5,600万元的定期存单。
(5)担保范围: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利息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质物保管费、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评估费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84,410万元,全部为对参股子公司心诺健康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8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金质押合同》以及《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