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裁黄泽华及财务总监景丽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副总裁黄泽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4,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79%(截至2020年6月8日,公司总股本为1,249,806,051股,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433,000股为基数,下同)。
2、公司财务总监景丽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6%。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黄泽华先生及财务总监景丽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任职情况 | 持股总数(股) | 持股比例 |
1 | 黄泽华 | 董事、副总裁 | 896,560 | 0.0718% |
2 | 景丽 | 财务总监 | 130,000 | 0.0104%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股权激励授予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黄泽华先生计划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24,1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9%;景丽女士计划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6%。(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和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泽华先生、景丽女士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该承诺正常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日,黄泽华先生、景丽女士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黄泽华先生、景丽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黄泽华先生、景丽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