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修正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于2018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13日回购的剩余股份13,505,463股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542,901,478股变更为2,529,396,015股。因此,公司拟对《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表:
章程条款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公司的实收股本总额。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42,901,478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公司的实收股本总额。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29,396,015元。 |
第二十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2,542,901,478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股份总数为2,529,396,015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