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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亚德: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0

证券代码:300296 证券简称:利亚德 公告编号:2021-108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8月9日以邮件方式等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由公司董事长李军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并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 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申请2.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并由法定代表人李军及配偶杨亚妮女士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授信品种以交通银行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同意以上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为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李军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利亚德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利亚德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亚德照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公司能有效控制相关风险。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利亚德照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额度为人民币9,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及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次为深圳利亚德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利亚德”)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有助于其融资业务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障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促进其稳定发展。深圳利亚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务发展稳定,公司能有效控制相关风险,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5,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及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利亚德本次5,000万元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及反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及为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的核查意见》。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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