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8月22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9年8月2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各位董事确认收到各项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有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利亚德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持股44%的参股公司河津金开达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行项目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贷款中2,940万元的本金及利息、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军先生为河津金开达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行项目贷款人民币6,000万元贷款的本金及利息、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河津金开达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晶开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为利亚德照明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此议案需提请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军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