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蓝英装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子公司运作效率,公司2024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埃克科林机械(上海)有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上述提供融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提供担保的预计安排为:

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SBS Ecoclean GmbH的全资子公司——埃克科林机械(上海)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等债务提供预计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外币担保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埃克科林机械(上海)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山连路79号6、7幢

法定代表人:郭洪涛

注册资本:2,137.90万欧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6年12月13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清洗机及表面处理系统及装备的技术研发、生产、设计,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专业技术服务;工业清洗产品及表面处理产品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提供相关售后及维修服务及专业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销售;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信用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股权结构:SBS Ecoclean GmbH出资2,137.90万欧元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SBS Ecoclean GmbH(一家依德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SBS Ecoclean GmbH持有埃克科林机械(上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公司对埃克科林机械(上海)有限公司的财务、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绝对的控制力。

单位:元

项目/统计区间2023年12月31日2024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80,643,874375,169,529
负债总额279,314,928278,410,80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3,000,00023,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248,861,533249,583,618
净资产101,328,94696,758,721
项目/统计区间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127,326,50012,468,856
利润总额-5,162,579-4,570,225
净利润-5,699,257-4,570,22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公司2024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需以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时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系出于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全资子公司的银行信用,帮助其解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促进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降低其资金使用成本,保持财务状况稳定,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金额为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本次担保生效及达到最大规模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累计的担保总额将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预计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