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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通控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合计持股比例低于30%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3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9-081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暨合计持股比例低于30%的公告

2019年6月25日,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5%以上股东新互联投资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持有公司股份88,932,804股的股东苏州新互联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新互联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8,932,804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6.98%)。近日,公司收到新互联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卫方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低于30%的告知函》。新互联投资于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748,5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1.00%。本次减持后,万卫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互联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30.52%下降至29.52%,合计持股比例低于30%。万卫方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1、新互联投资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卫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互联投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新互联投资集中竞价2019.07.176.171,782,3000.14%
2019.07.185.873,098,9000.24%
2019.07.195.807,867,3000.62%
合计12,748,5001.00%

2、新互联投资本次减持前后,及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新互联投资合计持有股份88,932,8046.98%76,184,3045.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8,932,8046.98%76,184,3045.98%
万卫方合计持有股份300,181,24823.55%300,181,24823.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5,045,3125.89%75,045,3125.89%
高管锁定股225,135,93617.66%225,135,93617.66%
合计389,114,05230.52%376,365,55229.52%

注:1、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新互联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万卫方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万卫方先生持有新互联投资51%的份额;3、新互联减持股份来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时新互联投资作为配套融资投资者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及前述股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万卫方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有关股份锁定及持股意向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其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万卫方先生及配套融资投资者新互联投资在公司收购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时出具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所作的承诺如下:

(1)万卫方

在本次收购互众广告完成后12个月内,本人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人在本

次交易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如该等股份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12个月的锁定期进行锁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在延长锁定期内违反该承诺,本人将因此产生的所得全部上缴公司,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2)新互联投资

其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36个月后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转让。截至本公告日,万卫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互联投资均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新互联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8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新互联投资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方式、减持时间、减持股数符合已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5%以上股东新互联投资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新互联投资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目前,万卫方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前,万卫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新互联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9,114,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2%;本次减持后,两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6,365,552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9.52%。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新互联投资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收购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时,作为配套融资投资者所作的相关承诺;新互联投资未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5、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新互联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2、万卫方出具的《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低于30%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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