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作为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科科技”、“上市公司”、“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2021年度前述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2021年4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01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39,639,639股,发行价格为4.44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75,999,997.16元,扣除总发行费用4,169,471.3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830,525.8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110Z000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截至2021年5月14日止,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3,053,589.75元,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053,589.75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93,089,585.19元。募集资金存放与投入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75,999,997.16 |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 96,143,174.94 |
其中: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含税) | 4,419,639.64 |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50,000,000.00 |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 30,000,000.00 |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 1,977.55 |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收入 | 188,795.33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 43,64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审批和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2021年5月14日公司与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为了提高资金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号 | 账户余额 | 存储方式 |
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 0501200001400000655 | 43,640.00 | 活期 |
合计 | 43,640.00 | -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172.35万元(不含发行费用),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未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2年4月26日,中德证券获知荣科科技开设于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抚顺银行”)之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被法院冻结后,即于当日就该情况与荣科科技进行了沟通并书面提示上市公司应即刻查明原因并采取资产保全措施,避免产生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被强制划转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书面告知上市公司因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德证券将在15日内对其进行专项现场检查,并书面告知上市公司中德证券将在现场检查后出具现场检查
报告并报深交所予以披露。现场检查情况详见中德证券出具的定期现场检查暨专项现场检查报告,本募集资金专项核查意见系中德证券开展专项现场检查工作后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对外提供违规担保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后因相关债务人未按期偿还债务,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4日出具冻结存款通知书,致公司开设于抚顺银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募集资金理财账户于被法院冻结。截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2021年年报披露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募集资金理财账户累计被冻结款项合计1,982.52万元。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9日出具协助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募集资金理财账户不存在被冻结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违规担保及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截至2022年5月20日,公司于2021年形成的三笔违规对外关联担保责任均已解除。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建磊 | 赵胜彬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26日
附表一: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7,6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72.3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72.3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基于数据驱动的新一代智慧医疗平台项目 | 否 | 12,700.00 | 12,700.00 | 4,714.35 | 4,714.35 | 37.12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900.00 | 4,483.05 | 4,458.00 | 4,458.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7,600.00 | 17,183.05 | 9,172.35 | 9,172.35 | ||||||||||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资小计 | -- | -- | -- | -- | -- | |||||||||
合计 | 17,600.00 | 17,183.05 | 9,172.35 | 9,172.35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 | 不适用 |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未出现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0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3,053,589.75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专字[2021]110Z0215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4日完成募集资金置换事宜。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1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了节约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5,000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尚未到期。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1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定期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七天理财产品3,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3,000万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累计收益为21.34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和购买的3,000万元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外,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之说明 |
注: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0,000,000.00元,实际到位募集资金总额175,999,997.16 元,扣除不含税保荐承销费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的金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1,830,525.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