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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信: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截至2023年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由于2023年度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的实际情况,同时考虑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决定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不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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