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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晶科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279 证券简称:和晶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27年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4楼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6)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65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1家,主要行业包括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计算机等,收费总额8.32亿元;2023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上市公司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末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1.66亿元,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 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报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连带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 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徐立群,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晖,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朱华,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审计工作,在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职责,建议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在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认真负责,遵守职业规范,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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