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在公司深圳办公室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召开当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所有监事送达了会议通知及文件,并与各位监事确认已收到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由公司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沈卫勤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会议审议、与会监事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沈卫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5月22日
附:监事会主席沈卫勤简历沈卫勤,女,1970年9月出生 ,毕业于浙江财经学院财政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杭州市财税局科员、副主任科员,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杭州市财务开发公司职员,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金投”)审计法务部副部长,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杭州金投财务/资金管理部总监。现任杭州金投财务/资金管理部总经理、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截至本公告日,沈卫勤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