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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08

关于对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161 号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2019年年报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763万元,同比增长24.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83.51万元,同比增长35.13%。年报显示,收入、净利润增长较大的原因是优化资产结构提升经济效益所致。你公司主要业务为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其中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84.03%。你公司2016-2018年营业收入同比分别下滑21.9%、6.52%、11.3%。请结合电力企业信息化的市场发展情况、你公司资产结构调整情况、主要客户情况等,具体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较大的原因和合理性。

2. 报告期内,你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宇讯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宇”)实现收入7,775.5万元,同比增长159.46%,实现净利润1,220.3万元,同比增长285.64%。天眼查显示,北京天宇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推广、咨询服务等。请结合北京天宇所处行业情况、近两年经营业绩、主要产品、客户变化等情况,说明其收入及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3. 你公司近三年年报之“主要控参股公司分析”的披露内容存

在部分差异。2017年勾选为“不适用”,2018年披露了北京天宇、山西联讯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联讯”)、北京海联讯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数据,2019年披露了北京天宇、山西联讯、山东海联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经营数据。请结合主要控参股公司近三年的业绩变化,说明前述披露内容存在差异的原因,除北京天宇、山西联讯外,其他控参股公司是否存在经营业绩大幅波动或亏损的情形。

4. 报告期内,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9,103.85万元,同比增长309.52%,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现金流量表显示,你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5,757.53万元,同比增长14.65%;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29,079.91万元,同比下降8.2%。请结合成本费用变动、采购付款账期等,说明在报告期内收入增加的情况下,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现金减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5. 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522.08万元,其中“所有权受限的保证金”856万元。2018年末,前述保证金余额为482万元。请说明该保证金的具体内容,报告期内增长较大的原因。

6. 年报显示,2018年1月,你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中科汇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向深圳盘古天地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盘古”)转让其持有的你公司29.5%的股份。2019年11月,深圳盘古向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金投”)转让其持有的你公司24.8%的股权。2019年12

月,你公司第二大股东章锋向杭州金投转让其持有的你公司5%的股权。在过去三年内,你公司第一大股东共发生三次变更,且你公司均未认定实际控制人。请说明:

(1)中科汇通、深圳盘古曾持有你公司29.8%的股权,杭州金投现持有你公司29.8%的股权。请说明前述股东均未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的原因及依据,是否存在规避《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收购方、被收购方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

(2)根据你公司前期公告内容,杭州金投在成为你公司第一大股东后,提名了两名独立董事。此外,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及部分董事于2020年4月14日辞职,增补董事待股东大会审议。请说明前述增补董事的提名人是否为杭州金投,并结合杭州金投对你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等安排,说明杭州金投是否实际控制你公司。

(3)请在函询杭州金投的基础上,核实说明杭州金投未来十八个月是否存在减持或股权转让计划,是否通过不认定实际控制人的方式以规避《证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股份限售义务。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5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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