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海联讯: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8

证券代码:300277 证券简称:海联讯 公告编号:2019-047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修订通知》要求编制执行。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颁布的《修订通知》。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生效日期

公司按照国家财政部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从2019年半年度报告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

1、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

2、原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3、在流动资产项下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增加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应收款项融资”两个项目;

4、在非流动资产项下减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到期投资”两个项目,增加“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项目;

5、在流动负债项下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项

目,增加“交易性金额负债”项目;

6、在所有者权益项下新增“专项储备”项目。

(二)、利润表:

1、在营业收入项下新增“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等项目;同时,将原列报项目“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且列示位置调整至“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之后;

2、原投资收益项下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均按新金融准则要求讲行调整列示。

(三)、现金流量表: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四)、所有者权益变化表:

在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项下,增加了“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列报和调整,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变更审议程序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董事会对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