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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丰智能: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5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 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归属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36,217,802.8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1,132,529.81元。截止 2019 年 0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04,007,396.95 元,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504,007,396.95元。

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股份总数 795,169,157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0.8元(含税),送红股 0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目前的发展时期,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与公司业绩及成长性相匹配。

三、审议批准情况

1、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公司2019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合规。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须提请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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