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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8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阳光电源”)总体战略布局,结合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或“阳光新能源”)的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启动分拆阳光新能源至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上市”)。

2、本次分拆上市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阳光新能源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3、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阳光新能源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的推进还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拟分拆上市地交易所、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等。本次分拆上市事项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核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核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一、分拆的背景和目的

阳光新能源主要从事新能源电站的系统研发、项目开发以及系统解决方案销

售业务,向全球客户提供覆盖系统研发、开发投资、设计建设等清洁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系统解决方案。自成立以来,阳光新能源秉承“多发电 更友好”核心价值主张,持续专注新能源开发与利用,持续推动新能源系统技术进步,致力于成为新能源发电技术全球引领者。

本次分拆阳光新能源上市,旨在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拓宽子公司的融资渠道,加速其发展并提升经营及财务表现,并进一步优化公司在新能源电站开发领域的布局,强化公司新能源电站开发业务的市场优势、技术优势,实现资本增值,从而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本次分拆上市不会导致公司丧失对阳光新能源的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

二、拟分拆上市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3、法定代表人:张许成

4、注册资本:142,053.4361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3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325499313Y

7、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湖路2号

8、经营范围:光伏新能源电站设备的生产、制造与设计;新能源发电系统及工程的研发、设计、开发、投资、建设、运营及服务;售电业务;机电集成(或成套)设备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
1阳光电源116,478.1182.00%
2曹仁贤4,373.663.08%
3合肥星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285.003.02%
4合肥泓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85.002.95%
5合肥风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830.002.70%
6张许成2,896.672.04%
7合肥浩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10.001.98%
8合肥月阳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95.001.62%
9顾亦磊900.000.63%
合计142,053.44100.00%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分拆上市尚处于前期筹划阶段,待公司管理层完成前期筹备工作后,公司董事会还需就分拆阳光新能源上市是否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作出决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的推进还需满足多项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拟分拆上市地交易所、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注册等。本次分拆上市事项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核准或注册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核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针对上述风险因素,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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