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04-26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4 年 04 月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仁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罗小宝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
营业总收入(元)                                443,274,507.28          154,858,391.31                       186.25%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               41,467,296.32             5,231,821.22                      69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87,565,002.72           -20,634,445.49                      324.3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2676                   -0.064                    -318.13%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02                      5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02                      55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                     0.28%                       1.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59%                    -0.74%                      2.33%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3,586,910,739.00         3,906,167,188.22                       -8.1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元)          2,097,309,397.66         2,048,194,320.51                        2.4%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6.4091                    5.7584                       11.3%
(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983,162.84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6,488.6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6,626,707.07 募投资金的利息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17,916.70
合计                                                                  8,598,441.8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
                                                  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第一条规定:“非经常性
                                                  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
募投资金的利息                         6,626,707.07 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
                                                  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本公司财务费用中有募投资金的利息 6,626,707.07 元,与公司的经
                                                  营业务无直接关系,因此,本公司将此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政策性风险
     虽然可再生能源发电相关技术仍处于不断的进步中,但由于现阶段的发电成本和上网电价均高于常规化石能源,仍需
政府政策扶持。由于这些扶持政策均由各国政府自行制定,尽管全球节能减排的趋势不变,但如果主要市场的宏观经济或
相关的政府补贴、扶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盈利水平。
     为此,公司已经从两个方面着手控制风险:
     一方面随着国内光伏市场的快速启动,作为本土企业,与合资、外资企业相比有着先天的优势,主导产品太阳能光伏
逆变器的市场占有率多年来稳居国内市场第一位,在行业具有广泛的销售渠道和品牌影响力。公司将加大对国内市场开拓
的力度,保持在国内市场的领先优势地位。同时积极开拓亚洲,美洲等新兴的光伏市场。
     另一方面除光伏逆变器业务外,公司将积极发展其他新的业务增长点。如储能逆变器、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等基于电
力电子技术面向新能源领域的应用产品,以及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等,减少政策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竞争加剧带来的毛利率降低风险
     作为国内最大的太阳能光伏逆变器制造企业,公司核心产品光伏逆变器市场优势明显,同时,公司的风能变流器产品
也具备了相当的竞争力。在国内市场巨大潜力的吸引下,越来越多企业进入光伏逆变器、风能变流器制造行业,公司面临
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虽然当前光伏逆变器和风能变流器市场需求呈持续增长趋势,但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
和成本控制方面不能保持领先优势,公司产品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为此,公司已经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以保持并提高产品的盈利空间:
     一方面进一步实现产品差异化,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光伏逆变器的性能差异将显著影响电站的绩效表现,经过多年
的专业、专注的研发和生产,公司生产的光伏逆变器的性能已被市场广泛认可,并在市场上享有一定的品牌溢价。公司矢
志不渝为客户创造价值,未来将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的新产品,始终在市场上保持产品的
差异性。
     另一方面坚定不移推行成本领先的战略。公司将成本控制理念贯穿于管理的全过程,通过设计方案修改、结构和工艺
调整及电气设计优化等不断降低部件、材料成本,并实施严格的费用控制,始终保持产品的成本竞争力。
     3、光伏电站系统集成项目施工管理的风险
     光伏电站项目投资金额大、周期短,既涉及到地面资源,又涉及到各类商业屋顶资源,不仅投资决策非常慎重,而且
在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工程延期,难以及时并网发电,给公司的工程管理带来了新的难度,工程
的流动资金需要加大。针对此风险因素,公司将会慎重选择工程项目,尤其是选择并网条件较好,补贴政策明确,装机成本
可控,工程毛利较高的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公司将及时加强
业主工程的施工管理,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并按照沟通结果调整公司项目的施工计划,尽量消除
和缓解工程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通过为业主提供安全、高效、智能的光伏电站,进而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公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司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的品牌。
     4、应收账款周转风险
    随着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会加大产品的销售力度,由于国内光伏行业项目金额大、付款周期长等特点,将会导致
应收账款较快增加并存在一定的回款风险。为防范信用风险,加速资金周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赊销政策。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9,537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曹仁贤                                 境内自然人       38.28%   125,280,000        125,280,000     冻结     21,000,000
合肥尚格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45%       21,103,200      21,103,200
上海汉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5.97%       19,539,693      19,539,693     冻结     12,716,8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其他           2.84%        9,302,236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
                                          其他           2.44%        8,000,000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其他           2.41%        7,889,161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
                                          其他           2.24%        7,314,185
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
                                          其他           1.46%        4,770,157
资基金
麒麟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42%        4,652,307       4,652,307
天辉国际投资企业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26%        4,115,6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9,302,236 人民币普通股               9,302,236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8,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7,889,161 人民币普通股               7,889,161
中国建设银行-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314,185 人民币普通股               7,314,185
中国银行-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4,770,157 人民币普通股               4,770,157
天辉国际投资企业有限公司                                                  4,115,600 人民币普通股              4,115,600
交通银行-农银汇理行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中国银行-华泰柏瑞盛世中国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931,204 人民币普通股               3,931,204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20,260 人民币普通股          3,220,260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3,043,565 人民币普通股          3,043,565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持有合肥尚格新能源
                                                         投资有限公司 10.44%股权。除以上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外,公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无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 本期增加限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售股数       售股数
曹仁贤                       125,280,000                                 125,280,000   首发承诺     2014 年 11 月 02 日
合肥尚格新能源投资有
                              21,103,200                                  21,103,200   首发承诺     2014 年 11 月 02 日
限公司
上海汉麟创业投资企业
                              19,539,693                                  19,539,693   首发承诺     2014 年 11 月 02 日
(有限合伙)
麒麟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4,652,307                                   4,652,307   首发承诺     2014 年 11 月 02 日
郑桂标                         4,017,600                                   4,017,600   首发承诺     2014 年 11 月 02 日
合肥昊阳投资管理有限
                               2,959,200                                   2,959,200   首发承诺     2014 年 11 月 02 日
公司
赵为                           2,160,000                                   2,160,000   首发承诺     2014 年 11 月 02 日
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728,000                                   1,728,000   首发承诺     2014 年 11 月 02 日
李国俊、刘磊等 155 名股
                               4,680,000                                   4,680,000 股权激励限售 2014 年 9 月 1 日
权激励对象
合计                         186,120,000             0            0      186,120,000       --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资产负债表项目: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5.41%,主要原因系期初票据在本期到期结算及背书较多;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12.86%,主要原因系本期预付的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的材料款及前期开发费用增加较多;
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4.20%,主要原因系定期存款大部分在2013年底到期结算,续存后本期正常计提利息;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0.02%,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及员工备用金有所增加;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期初借款在本期到期偿还;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5.28%,主要原因系公司2013年下半年采购的材料在本期进入付款高峰期且一季度属于
销售淡季,采购量相对较少;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40.85%,主要原因系一季度属于销售淡季,收到的预收款较少,且部分系统集成项目根
据完工进度在本期结转收入;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5.64%,主要原因系本期采购量较少,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1.82%,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投标保证金增加较多。
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86.25%,主要原因系本期较上年同期新增电站系统集成业务收入15,035.72万元;另外随
着国内光伏市场的快速发展,光伏逆变器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
营业成本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97.45%,主要原因系随收入增长成本相应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74.22%,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交增值税较多,相应计提的附加税较多;
管理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2.88%,主要原因系本期加大新品开发,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提高;另外本
期较上年同期新增加股权激励摊销成本744.63万元;
财务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8.79%,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息支出及汇兑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较多;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87.79%,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账款增加,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5.18%,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
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122.97%,主要原因系本期营业利润增加,相应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24.36%,主要原因系本期进入集中支付大量采购款,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
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82.33%,主要原因系期初短期借款在本期到期偿还。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4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3,274,507.28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88,416,115.97元,增长186.25%。主要原因系本期较
 上年同期新增加电站系统集成业务收入150,357,249.24元,另外随着国内光伏市场的快速发展,光伏逆变器销售收入较上年
 同期有所增长;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012年10月8日,公司分别和酒泉朝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酒泉三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签订了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
(EPC)合同,合同金额共计90,010.00万元(含税)。截止2014年3月31日,酒泉朝阳项目累计确认收入39,191.32万元,酒
泉三阳项目累计确认收入26,453.83万元。
   2013年9月15日,公司和振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签订了逆变器设备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6份,合同金额共计
15,604.40万元,其中3份合同金额合计9,175.80万元系双方于2012年10月8日签订逆变器设备供货合同的变更,(详见公司于
2012年10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2-038号公告),另外3份合同金额合计6,428.60万元为新增签订
的合同。截止2014年3月31日,上述合同累计确认收入6,259.66万元。
   2013年11月4日,公司与江苏苏美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就共同投资建设合肥市高新开发区32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签订了合资合同及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合同金额30400万元,待合资公司成立后,由合资公司承担苏美达在工程总承包
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2013年12月,合资公司合肥苏美达阳光发电有限公司成立,目前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公司已收到合
肥苏美达预付工程款 3040 万元。截止2014年3月31日,该合同累计确认收入279.56万元。
   2014年2月19日,公司与合肥苏美达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就安徽省合肥市 68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签订了工程
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64600 万元(含税),目前工程尚未开工,处于设计的前期阶段。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3月14日发布了新产品SG500MX-M光伏逆变器,采用3M(Multi-level多电平、Module模组化,Multi-Mppt
多路功率跟踪)智能设计,具有完美的电网友好性、更高的整机运行效率、更加安全可靠便捷的维护性能等优势。产品符合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GB/T 19964-2012)国家标准和将于2014年8月15日正式执行的由公司负责起草的《并
网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30427-2013)最新国家标准。
   上述新产品的推出,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光伏逆变器领域的优势地位,增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可持
续发展提供动力。此次发布的新产品将于2014年逐步投放市场,能更好地适应集中式地面电站、分布式屋面电站及荒坡、滩
涂等地面电站的应用需求,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生产经营、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的需求进行采购的原材料料品种发生变化而使供应商名单排名出现变化,
除此之外未发生供应商的重大变化及其他影响公司采购或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客户群体包括大型发电集团、地方电力投资公司及系统集成商。由于这些公司的采购时间不同,以及电站系统
集成业务的建设时间不同,因而会出现不同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排名变化,但不存在单一依靠大客户的情况。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在2013年度报告中披露的2014年的经营计划为全年实现新增产值30亿元,力争40亿元。公司一季度实现新增产值约
4.5亿元,由于一季度处于销售淡季,从公司历年经营情况来看,下半年业务较上半年均增幅较大,公司有信心完成全年的
经营计划。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二、重大风险提示”。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曹仁贤先生承诺:在股份公司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
                                              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股份公司股份,也不向股份公司
                                              回售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本公
                                              司法人股东合肥尚格新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上海汉麟创业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麒麟亚洲控
                                              股有限公司、合肥昊阳投资管理
                           曹仁贤、合肥尚格
                                              有限公司、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
                           新能源投资有限公
                                              司承诺: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
                           司、上海汉麟创业
                                              日起三十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
                           投资企业(有限合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                                  报告期内上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 伙)、麒麟亚洲控股                                   2011 年 01   2011-11-2 至
                                              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                                述股东均遵
作承诺                     有限公司、合肥昊                                   月 31 日     2014-11-2
                                              不向股份公司回售本企业持有                                  守相关承诺
                           阳投资管理有限公
                                              的该等股份。本公司自然人股东
                           司、汇智创业投资
                                             郑桂标先生、赵为先生承诺:在
                           有限公司、郑桂标、
                                             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
                           赵为
                                             六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
                                              股份公司股份,也不向股份公司
                                              回售本人持有的该等股份。本公
                                              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
                                              东曹仁贤先生、郑桂标先生、赵
                                              为先生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
                                              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
                                              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
                 为避免与阳光电源同业竞争和
                 保护阳光电源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曹仁贤先生出具了《非竞争
                 承诺函》,承诺:①在本承诺函
                 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
                 的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股
                 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
                 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
                 经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
                 司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
                 企业;②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
                 起,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企业
                 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
                 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
                 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                             报告期内曹
                 营任何与股份公司经营的业务     2011 年 01                仁贤先生严
曹仁贤                                                       长期有效
                 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 月 31 日                    格遵守了相
                 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股份公司                               关承诺
                 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
                 业;③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
                 如股份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
                 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拥有权
                 益的企业将不与股份公司拓展
                 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股
                 份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
                 生竞争,本人及本人拥有权益的
                 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
                 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股份公司
                 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
                 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
                 方式避免同业竞争;④如该承诺
                 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
                 承诺方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
                 直接和间接损失。
合肥尚格新能源投 持有股份公司 5% 以上股份的
                                                2011 年 01   持有股份公   报告期内上
资有限公司、上海 其他股东:上海汉麟创业投资企
                                                月 31 日     司 5%及以上 述股东均遵
汉麟创业投资企业 业(有限合伙)、合肥尚格新能源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有限合伙)   投资有限公司亦分别向股份公                    股份期间,   守相关承诺
                                          司出具《非竞争承诺函》,承诺:
                                          ①在该承诺函签署之日,承诺方
                                          及其控股或控制的企业均未生
                                          产、开发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
                                          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
                                          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股
                                          份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
                                          可能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
                                          于任何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
                                          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②在
                                          承诺方仍持有股份公司 5%及以
                                          上股份期间,承诺方及其控股或
                                          控制的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
                                          与股份公司生产的产品构成竞
                                          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