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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宇软件: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5

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对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联奕科技境内上市前期筹备工作事宜,有利于更好地发展公司教育信息化业务,支持联奕科技在教育信息化业务上的持续研发和经营投入,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我们认为上述事宜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待上市方案初步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审议分拆上市的相关议案。我们同意公司授权经营层启动分拆联奕科技上市相关筹备工作。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任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甘培忠 朱恒源 罗婷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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