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9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中威电子 | 股票代码 | 30027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孙琳 | 胡慧 | ||
办公地址 |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1819号中威电子大厦20层 |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路1819号中威电子大厦20层 | ||
传真 | 0571-88394930 | 0571-88394930 | ||
电话 | 0571-88373153 | 0571-88373153 | ||
电子信箱 | sunlin@joyware.com | huhui@joyware.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万物互联,让世界更安全”为使命,拥有视频结构化、视频云技术、大数据分析、物联网感知与传输等核心技术,定位于以AI视频应用为核心的行业物联网解决方案提供商,依托于“中威云”AIoT视频云平台和视频中台能力,为智慧交通、智慧城市、智慧能源等行业提供标准化、可复制的系统解决方案。多年来,公司实力打造高清IP光传输系统、高清监控摄像机、智能事件检测设备、视频编解码系统、环境感知设备、视频云、物联感知综合管理系统平台以及报警系统、对讲系统、大屏显示系统、智慧停车、智慧灯杆、智慧服务区、巡检机器人等多样化产品体系,开拓车路协同、车联网等新领域,正在从安防产品和解决方案提供商走向人工智能/互联网/物联网相结合的安防运营与服务提供的新业态。
(二)主要产品
产品类别 | 产品系列 |
1、智能安防产品 | (1)智能高清网络摄像机系列产品 |
(2)热成像摄像机系列产品 | |
(3)交通类产品:智能交通系列产品、静态交通系列产品 | |
(4)工业互联系列产品 | |
(5)视频显控及存储产品 | |
(6)智能分析产品 | |
2、智能视频云平台 | (1)AIOT视频云平台 |
(2)AI视频中台 | |
(3)智慧园区综合业务平台:智安社区综合管控平台、智慧服务区综合业务平台 | |
(4)静态交通综合管控云平台:智慧停车运营云平台、智慧停车监管平台、统一支付清分结算系统 | |
(5)动态交通综合管控平台:路桥隧一体化综合管控平台 | |
(6)通用视频监控平台 | |
(7)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 | |
(8)停车场库云平台:停车云平台管理后台、停车场库岗亭管理、车道识别相机协议 | |
3、智慧城市建设和行业相关解决方案 | (1)智慧高速行业解决方案:路桥隧一体化综合管控平台解决方案、智慧服务区解决方案、收费站非机动车及行人预警解决方案、高速公路匝道口安全预警系统解决方案 |
(2)智能交通行业解决方案:非机动车违法治理系统解决方案、机动车违法停车柔性执法解决方案、渣土车监管系统解决方案 | |
(3)立体化治安防控行业解决方案 | |
(4)雪亮工程行业解决方案 | |
(5)智安小区行业解决方案 | |
(6)智慧停车行业解决方案 | |
(7)智慧城管行业解决方案 | |
(8)智慧校园行业解决方案 | |
(9)智慧旅游行业解决方案 | |
(10)智慧能源行业解决方案 | |
(11)数字国资解决方案 | |
4、北京机器人公司产品 | (1)智能机器人软件平台 |
(2)防爆式轨道智能巡检机器人 | |
(3)极寒轨道式智能巡检机器人 | |
(4)救援蛇形仿生机器人 | |
(5)极寒环境爪式驱动机器人 | |
(6)隧道巡检机器人 | |
(7)智能电机健康监测系统云平台 | |
5、新电信息公司产品 | (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 |
(2)智慧冷链大数据系统:冷链物流运输车辆信息采集系统、保温箱信息采集系统、冷藏仓库信息采集系统、冷藏柜信息采集系统 | |
(3)农机秸秆打捆智能监控系统 |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营业收入(元) | 152,361,432.55 | 353,592,707.50 | 364,294,954.05 | -58.18% | 243,029,409.70 | 252,111,335.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5,940,167.55 | 4,891,610.61 | 4,401,552.82 | -1,825.30% | -51,237,165.07 | -51,110,065.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85,448,138.74 | 2,290,669.92 | 2,281,090.14 | -3,845.93% | -54,037,580.88 | -54,040,421.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9,468,755.17 | 26,474,246.94 | 24,377,076.50 | -343.95% | 677,490.04 | -3,420,547.7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02 | 0.01 | -2,600.00% | -0.17 | -0.1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5 | 0.02 | 0.01 | -2,600.00% | -0.17 | -0.1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63% | 0.65% | 0.59% | -11.22% | -6.68% | -6.67%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元) | 970,224,048.25 | 1,086,492,143.46 | 1,115,831,317.46 | -13.05% | 990,335,990.92 | 1,008,118,574.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64,438,495.97 | 753,965,440.85 | 752,334,774.30 | -11.68% | 746,478,223.04 | 745,337,614.28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对于新旧衔接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应当对前期可比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主要受影响的报表项目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由于经办人员工作疏忽,在统计2022年度现金流量时,误将拟持有至到期的4000万元定期存单列报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导致2022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少计4000万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多计4000万元。由于上述原因,公司决定对2022年度相关数据进行更正。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36,227,255.41 | 49,502,438.66 | 25,913,001.14 | 40,718,737.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08.65 | -26,132,713.20 | -29,080,750.93 | -20,724,994.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0,058.64 | -24,338,880.93 | -31,484,162.91 | -29,435,036.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74,007.86 | -35,304,507.96 | -26,191,269.78 | -546,985.2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1,88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0,32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石旭刚 | 境内自然人 | 19.96% | 60,426,374 | 59,433,132 | 质押 | 51,447,794 | |||||||||
北京海厚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新乡市新投产业并购投资基金壹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19.01% | 57,562,394 | 0 | 不适用 | 0 | |||||||||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21% | 3,664,942 | 0 | 不适用 | 0 | |||||||||
朱广信 | 境内自然人 | 0.96% | 2,892,840 | 0 | 不适用 | 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0% | 2,113,701 | 0 | 不适用 | 0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8% | 1,753,290 | 0 | 不适用 | 0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6% | 1,709,220 | 0 | 不适用 | 0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2% | 1,566,123 | 0 | 不适用 | 0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44% | 1,343,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43% | 1,291,664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林凌元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樊洁琛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何树新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陈正荣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周宇光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吴滨 | 退出 | 0 | 0.00% | 0 | 0.00%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00% | 0 | 0.00%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控制权变更事项
2020年8月28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旭刚先生与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签署了《关于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投资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同日,公司与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签署了《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石旭刚先生拟向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4,224,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00%),拟将其持有的公司42,392,84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0%)的表决权委托给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同时,公司拟向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发行股票,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向其发行的不超过90,841,800股股份。此外,石旭刚先生将在本次表决权委托股份项下的部分股票限售期满后,将该等股份进一步转让给新乡产业基金壹号。上述协议生效并实施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签署投资框架协议、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等。
2020年12月30日,双方签署了《一揽子协议之补充协议》,就重要应收账款和长期应收款的回收、2021年-2023年的经营性业绩承诺及其他相关未尽事宜进行了补充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揽子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
2021年2月10日,石旭刚先生和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收到了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石旭刚先生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22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协议转让给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同时将其持有的42,392,8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0%)对应的表决权独家、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且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表决权委托生效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2021年8月5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申请材料,并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38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2022年3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2〕6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决定〉的公告》(2022-011)。
2022年5月23日,石旭刚先生与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石旭刚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23,921,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委托给新乡产业基金壹号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之间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2022年7月18日,石旭刚先生与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石旭刚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18,197,5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1%)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转让给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本次转让股份为表决权委托股份项下的一部分,标的股份交割完成后,表决权委托对应的股份将相应予以扣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之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该部分股份已于2022年11月11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2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之间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组成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2023年7月21日,石旭刚先生与新乡产业基金壹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石旭刚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的15,140,3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转让给新乡产业基金壹号。本次转让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转让股份为表决权委托股份项下的一部分,标的股份交割完成后,表决权委托对应的股份将相应予以扣减,即剩余表决权委托对应的股份为32,976,6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9%)。本次转让股份亦为质押股份中的一部分,标的股份交割完成后,石旭刚先生相应剩余16.99%上市公司股份继续质押予新乡产业基金壹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之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该部分股份已于2023年8月18日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东之间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处置闲置房产事项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闲置房产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总部大楼以外的杭州西湖区文三路259号A幢十九层、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3301房、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楼28层3207、成都市武侯区领事馆路7号1栋2单元14层1404号、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8号15幢22409-22410室等六处闲置房产,通过房产中介公司予以公开出售,同时在不低于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的价格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处置房产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谈判、签署相关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处置闲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出售上述房产。
3、玉泉债务重组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根据债务重组方案,公司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玉泉区住建局”)签订了《还款协议书》,约定玉泉区住建局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前还清7762.8826万元欠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拟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1651万元还款。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一策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