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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4-10-25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4-053
            2014 年 10 月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龚永福                  董事长                   被刑事拘留
    公司负责人周小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圣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高先勇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408,865,601.48                      471,325,496.44                     -13.25%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
                                              272,170,318.87                      299,356,656.80                      -9.08%
东权益(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
                                                        2.0311                             2.234                      -9.08%
股净资产(元/股)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6,356,207.51                    -72.43%           65,352,248.14              -6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11,640,279.00                   34.78%           -27,186,337.93               27.99%
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12,879,699.79              -84.56%
(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                       --                               0.0961            -84.56%
额(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7                   34.59%                     -0.203             27.7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7                   34.59%                     -0.203             27.7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07%                     -0.26%                    -9.51%             -1.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4.39%                     -0.72%                    -9.83%             -1.33%
净资产收益率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218,303.01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22,414.98
合计                                                                              895,888.0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3﹞47 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对于公司涉嫌欺诈
发行股票行为和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大重要信息行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且相应违法事实中涉及的虚构销售收入、营
业利润等财务数据,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由此公司可能存在依据相关司法认定的数据进一步调整公司财务报表的可能性,
不排除经调整后,公司出现个别年度亏损的情况。由于公司已披露 2012 年、 2013 年度业绩亏损,如果公司财务数据调整
后,2011 年年度出现亏损的,导致公司 2011 年、2012 年、2013 年连续亏损,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2、鉴于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相关虚增收入、营业利润等财务数据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且公司目前尚未
收到相关结论。待司法结论下发之后,相关财务数据可能进一步变化。
3、本次2014年前三季度业绩亏损,如果2014年第四季度不能扭亏为盈,将导致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亏损,公
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7,202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龚永福              境内自然人            29.99%        40,190,000        40,190,000
杨荣华              境内自然人            29.99%        40,190,000        40,190,000 质押               40,000,000
深圳市盛桥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4.78%         6,400,000         6,400,000
管理有限公司
余小泉              境内自然人             2.99%         4,000,000         4,000,000
刘丽                境内自然人             2.69%         3,600,000         3,600,000
南京鸿景创业投
                    境内非国有法人         1.19%         1,600,000         1,600,000
资有限公司
陈鑫                境内自然人             0.83%         1,110,000         1,110,000
彭志勇              境内自然人             0.66%           890,000          890,000
苏州工业园区中
晓生物科技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人         0.60%           800,000          800,000
公司
肖立海              境内自然人             0.48%           648,8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肖立海                                                                         648,800 人民币普通股            648,800
张寿清                                                                         589,712 人民币普通股            589,712
林秋霞                                                                         504,912 人民币普通股            504,912
舒新月                                                                         400,5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500
张成提                                                                         371,593 人民币普通股            371,593
杨永生                                                                         351,100 人民币普通股            351,100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中鼎                                                      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350,000
丁小江                                                                         261,300 人民币普通股            261,300
肖立江                                                                         2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60,000
马金凌                                                                         249,900 人民币普通股            249,9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
明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不适用
(如有)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龚永福                     40,190,000                                       40,190,000 首发承诺       2014-9-27
杨荣华                     40,190,000                                       40,190,000 首发承诺       2014-9-27
深圳市盛桥投资
                            6,400,000                                        6,400,000 首发承诺       2013-3-27
管理有限公司
余小泉                      4,000,000                                        4,000,000 首发承诺       2013-3-27
刘丽                        3,600,000                                        3,600,000 首发承诺       2013-3-27
南京鸿景创业投
                            1,600,000                                        1,600,000 首发承诺       2013-3-27
资有限公司
陈鑫                        1,110,000                                        1,110,000 首发承诺       2014-9-27
彭志勇                       890,000                                          890,000 首发承诺        2013-3-27
苏州工业园区中
晓生物科技有限               800,000                                          800,000 首发承诺        2013-3-27
公司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李方沂      600,000                             600,000 首发承诺       2013-3-27
张苏江      400,000                             400,000 首发承诺       2013-3-27
邓鹰        220,000                             220,000 首发承诺       2013-3-27
合计     100,000,000   0              0     100,000,000       --              --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化情况说明
(1)应收票据较期初减少100%,主要因为系票据到期已经承兑及用于支付应付款项;
(2)应收账款较期初减少40.17% ,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了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减少了应收账款余额;
(3)预付款项较期初减少73.66%,主要原因系进行了部分工程结算;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55.63%,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往来增加所致;
(5)存货较期初减少67.13%,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加大了库存商品和原材料的销售力度;
(6)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了150.67%,主要原因系由于公司本期待摊的担保费用增加;
(7)预收款项较年初减少93.24%,主要原因系前期预收款客户本期已提货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8.49%,主要原因系公司人员减少所致;
(9)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90.81%,主要原因系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
(10)应付利息较期初减少100.0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支付了全部应付款项;
(11)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减少57.34%,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支付了大部分其他应付款项;
(12)其他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了46.54%,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计入递延收益项目补贴的增加。
2、利润表项目变化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期同比减少61.82%,主要原因系公司正处于产业调整期,原产业的销售有所下滑;
(2)报告期内,营业成本同比减少59.93%,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的减少,导致相应产品的营业成本减少;
(3)报告期内,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15314.02%,主要原因系上期期初留抵的进项税额较大,导致上期发生的税金及
附加发生额较少;
(4)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减少73.54%,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销售收入减少;
(5)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减少72.38%, 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贷款额的减少导致的利息支出减少;
(6)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821.20%,主要原因系因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出售导致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转销;
(7)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30.17%,主要原因系本期政府补助收入的减少;
(8)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57.62%,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的增加;
(9)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亏损所致;
3、现金流量表变化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84.56%,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收入的减少;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90.41%,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购建固定资产的投入大幅减少;
(3)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90.88%,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贷款减少导致的偿还利息的支出
减少;
(4)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增长94.45%,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投资和筹资支出的减少;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强化管理,精简员工,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另一方面积极调整产业结构配合转型,逐步淘汰长期处于
亏损状态的产品。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356,207.51元,较去年同期下降72.43%;营业利润为-11,186,439.12元,较
去年同期减少亏损34.98%;利润总额为-11,640,279.0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亏损34.8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11,640,279.00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4.78%。造成上述主要财务指标发生变化的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了生产计划,并对
生产线实施了暂时性停产以控制经营性亏损,同时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措施也取得一定的成效,使得亏损有所减少。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对生产线实施暂时性停产。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计划进行。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转型带来的管理风险
目前,公司正积极进行产业调整,逐步转型。短期内员工对于转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可能会认识较低,树立与企业转型相适
应的全新理念尚还需要一个过程。同时转型过程中部门之间能否有效的沟通与协作都将给管理层带来巨大的挑战。
2、人力资源的管理风险
企业原有的人力资源绝大部分都服务于原来的产业,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与转型有可能造成大多数员工面临技术、观念、思
维方面的挑战。公司一方面对原有的人力资源进行有效、合理的配置,另一方面储备适应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人才。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公司共同控
                                                      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龚永福、杨
                                                      荣华、股东陈鑫
                                                      分别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
                                     龚永福、杨荣                                         2011    年 9
                                                      行的股份,也不
                                     华、盛桥投资、                                       月 27     日--
                                                      由公司回购本
                                     鸿景创投、中晓                                       2014    年       9
                                                      人所持有的公     2010 年 11 月 29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生物、余小泉、                                       月     27 日;       正在履行
                                                      司公开发行股     日
                                     刘丽、彭志勇、                                       2011 年 9 月 27
                                                      票前已发行的
                                     李方沂、张苏                                         日--2013 年 3 月
                                                      股份;自公司股
                                     江、邓鹰、陈鑫                                       27 日
                                                      票上市之日起,
                                                      在本人或本人
                                                      的关联方任职
                                                      期间(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的
                                                      25%;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
                                                      人所持有的公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司股份。2、公
                 司股东股东盛
                 桥投资、鸿景创
                 投、中晓生物、
                 余小泉、刘丽、
                 彭志勇、李方
                 沂、张苏江、邓
                 鹰分别承诺:自
                 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公司(本
                 人)所持有的公
                 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本公司
                 (本人)所持有
                 的公司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3、
                 作为公司监事
                 的张苏江还承
                 诺:除前述 3 锁
                 定期外,在任职
                 期内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为避免与发行
                 人及其子公司
                 发生同业竞争,
                 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 2010 年 11 月 05
龚永福、杨荣华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龚永福、杨荣华 日
                 夫妇分别出具
                 了如下承诺:
                 (1)将来不以
                 任何方式从事,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包括与他人合
 作直接或间接
 从事与公司及
 其子公司相同、
 相似或在任何
 方面构成竞争
 的业务;(2)将
 尽一切可能之
 努力使本人其
 他关联企业不
 从事与公司及
 其子公司相同、
 类似或在任何
 方面构成竞争
 的业务;(3)不
 投资控股于业
 务与公司及其
 子公司相同、类
 似或在任何方
 面构成竞争的
 公司、企业或其
 他机构、组织;
 (4)不向其他
 业务与公司及
 其子公司相同、
 类似或在任何
 方面构成竞争
 的公司、企业或
 其他机构、组织
 或个人提供专
 有技术或提供
 销售渠道、客户
 信息等商业机
 密;(5)如果未
 来本人拟从事
 的业务可能与
 公司及其子公
 司构成同业竞
 争,本人将本着
 公司及其子公
 司优先的原则
 与公司协商解
 决;(6)本人确
 认本承诺书所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载的每一项承
                                              诺均为可独立
                                              执行之承诺,任
                                              何一项承诺若
                                              被认定无效或
                                              终止将不影响
                                              其他各项承诺
                                              的有效性;(7)
                                              上述各项承诺
                                              在本人作为发
                                              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主
                                              要股东期间及
                                              转让全部股份
                                              之日起一年内
                                              均持续有效且
                                              不可变更或撤
                                              销。
                                              公司实际控制
                                              人龚永福、杨荣
                                              华夫妇于 2010
                                              年 11 月 5 日出
                                              具承诺函,承诺
                                              在作为公司股
                                              东、实际控制人
                                              期间,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
                                              和监管机关、监
                                              管机构的规范      2010 年 11 月 05
                             龚永福、杨荣华                                        长期有效     正在履行
                                              性文件、公司      日
                                              《章程》及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及内控制度的
                                              规定,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承担
                                              股东义务和履
                                              行股东职责,不
                                              以任何形式违
                                              法、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
                                              本人支持平安
                                              证券推出对受      2013 年 05 月 10 自相关赔偿事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龚永福、杨荣华                                                     正在履行
                                              损投资者的先      日                 项完结止
                                              行补偿方案,同
                                                         万福生科(湖南)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意由平安证券
                                                             先垫付依法应
                                                             由本人承担的
                                                             部分,并承诺下
                                                             一步将承担依
                                                             法应当赔偿的
                                                             份额。根据国家
                                                             有关赔偿的法
                                                             律规定,上市公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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